“见过大单于!”伊稚斜上前一步,冲军臣单于施礼。
“左谷蠢王,你与左贤王一道统兵。若是左贤王怯战不进,就杀了他!你就是左贤王!”军臣单于大声下令。
伊稚斜眼里掠过一抹惊喜之色,打量着地上的左贤王,眼里的光芒更盛。
匈奴地位最尊的就是单于,单于以下就是左贤王。伊稚斜这个左谷蠢王和左贤王还有很大的差距,要是左贤王死了,他就有机会掌握大权了,这份惊喜远非笔墨所能形容。
侍卫上来,递过裘衣皮帽,军臣单于穿戴起来。穿戴完毕,大毒上前,猛的拔出弯刀,朝南一指,大吼道:“会猎长安!”
“会猎长安!”
“会猎长安!”
匈奴挥着弯刀,齐声呐喊,声震长空。五十万把弯刀,在日光下闪闪光,杀气腾腾。
有了血誓的约束,匈奴必将奋勇冲杀。不会退缩,他们的战力比起以往空前高涨,打进长安,一定能成功,军臣单于右享用力一挥,一个漂亮的刀花出现,煞是好看。
军臣单于左手中的黄金权技猛的朝前一指,一抹耀眼的金光闪过,这走进军的命令!
“隆像!隆隆”。
惊天动地的蹄声骤然响起,五十万大军开进的威势远非笔墨所能形容,此时此刻的龙城好象处于风雨飘摇中的落叶,随时会给巨大的蹄声撕碎。
军臣单于左手黄金权杖,右手弯刀,一齐前朝,杀气腾腾,站在山峦上,一动一动,仿佛一尊雕像。
匈奴大军排着整齐的队形,朝南疾驰而去,一队队,一列列,不见其头,不见其尾,这是一片人潮,汹涌南去。
在匈奴五十万大军之后,是数十万匈奴牧民,他们骑在骏上,挥着马鞭,赶着牛羊马匹,唱着牧歌。牧歌悠扬悦耳,和前面大军杀气腾腾截然不同,仿佛这是人间天堂似的。
匈奴本来就有大军进军,牧民跟进的传统。在赵武灵王大破匈奴的时代,当时的匈奴军队根本连营地都不要。到了宿营的时候,军队就和家人在一起,吃羊肉、喝马**。到了要打仗的时候,这才穿戴整齐,和自己的官长一起冲杀。
经过一百多年的展,匈奴已经生了不少改变。赵武灵王时代的旧习已经不复存在了,大军开进,有自己的营地。牧民跟进,得住进自己的帐幕,军与民,在战场上已经分开了。
军臣单于这次率五十万大军南下,还动用了血誓,那是必胜之仗,匈奴会踏平汉朝,会打进长安。那么,汉人的家园,就是匈奴的牧场,如此美事,匈奴牧民怎能不跟来呢?
数十万牧“二着数百卜千万牛羊马匹小千里的范围内,到处可一什沁扬的牧歌,欢声笑语,说的只有一件事,这次匈奴一定能打败汉朝,打进长安,他们就可以拥有不计其数的奴隶,用不完的瓷器,喝不完的茶叶,饮不完的美酒,穿不完的丝绸”,
在他们编织的美丽梦幻中,好得不能再好,漂亮得象画儿。
可是,战事的展,真会如他们所想的那么完美么?
匈奴五十万大军南下,占有兵力优势,而且还是五十万骑兵,这优势就更明显了。反观汉军,骑兵少,兵力不占优,却优有坚城。即使打不过,还可以分兵把守,把匈奴拖累拖疲,再寻找战机。
更别说,是周阳统兵,周阳现在对用兵打仗越来越得心应手越来越有心得了。他手中有建章军,有强弩。
可以这样说,匈奴与汉军各有优劣,谁能打胜,现在言之尚早。
可是,有一点是肯定的,这一仗非常惨烈,必将成为旷世之战。
默炽
雁门,周阳的帅府。
周阳一身戎装,跪坐在矮几上,一双眼睛紧盯着短案上的地图。这地图,是上次汉军报复时图绘下来,周阳叫人整理出来。
李广、程不识、冯敬、公孙贺、公孙建、秦无悔他们各站一角,着着地图。这地图很大,足够他们围着观瞧了。
看了一阵,李广双手互击一下,率先打破沉默:“单于把大军调集在龙城,迟迟不来,看见兔子,却不能开弓放箭,这不是让人难受么?”
周阳多派细作,打探匈奴动静,军臣单于调集军队的事情,早就报到他这里来了。
“飞将军勿急。”程不识右手一挥,很是用力:“秋季已经到了,匈奴一定会来。秋高草黄时节,战马上膘,最是匈奴战力最强的时候,匈奴此番前来,是为复仇雪耻,必是来势汹汹,不可小视。”
周阳手里虽有上万架弩,但是,要对付匈奴五十万大军,仍是太少了。
要是能有当年河套之战,蒙恬所用的强弩那般多,这问题就好办了。
当时蒙恬光是秦弩就使用了上万架,加上其他的弩,那是五万多架,不要说打,光听这数字就很能震憾人心了。
程不识这话,切中了要害,周阳点头道:“这一仗我们期待已久,可是,一定不能轻视。”
“不知匈奴要什么时间才能南下?”李广不住搓手了:“快点来吧!我的大黄弓好多天没有饮匈奴的鲜血了!”
“大帅!”
就在李广的叨咕声中,赵破奴快步进来,脸上兀自挂着汗水,不住喘息,一瞧便知,他疾驰了很长一段路。
“何事?”周阳问道。
“大帅,匈奴来了!”赵破奴一边喘息,一边禀报。
“来了?”李广猛的站起,狠狠一握拳:“来了就好!来了就好!我李广,是巴不得他早点到呢!”
与李广乐呵呵的表情正好相反,赵破奴却是一脸的凝重:“大帅,单于这次起了血誓,说要会猎长安。”
“血誓了”
李广的喜悦僵在脸上了,兀自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匈奴起了血誓?”
“没错。”赵破奴肯定一句。
李广脸上的喜色刹那消失不见,一脸的凝重:“匈奴血誓很少使用,一百年不见得能用一次。单于竟然起了血誓,那就是有来无回,勇往真前,匈奴即使给打败了,他们也不会退缩,这仗难打了!”
在战场上,什么最难收拾?不要命的人最难收拾。
在战场上,只要想活命,就有可能怯战,一旦打败了,匈奴就会逃走。可是,血誓一出,匈奴就会拼命,明知道是死,也会冲上去,其战力比起平时增加好几倍。这太可怕了。
以汉军目前的实力,要是五十万匈奴不起血誓的话,打胜不是问题。可是,一旦起了血誓,汉军能不能胜。很成问题。
李广和程不识与匈奴打了一辈子的仗,深知血誓对于匈奴来说,意味着什么,两人的表情凝重异常,看着周阳,问道:“大帅,怎么办?”
周阳的眉头拧在一起,思索着道:“血誓固然可以增加匈奴的战力,使这一仗很难打。可是,这也是好事,匈奴怀有必死之心,他们会不计生死的冲杀,这反倒是给了我们一个机会。象往常那般,我们即使打胜了,没有骑兵,要追也追不上,战果往往不大。血誓一出,这情形就会改变,只要我们打好这一仗,匈奴必将是死伤惨重,没有五七年的休养生息,是不可能恢复过来。”
凡事有利必有弊,血誓能让匈奴不计生死,却也给了汉军大量歼灭匈奴的良机。
李广、程不识、冯敬、公孙贺、公孙建、秦无悔他们双手紧握成拳,不住挥动:“大帅说得对!匈奴送上门来,我们岂能错过此等良机!”
“大帅,这一仗要怎么打?你下令吧!”
众人盯着周阳,眼里全是期待之色。
周阳并没有说话,而是瞳孔缩成了一条线,右手按在剑柄上,杀气陡现。
杀气之浓烈,李广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就是雁门城下大战,纵兵追入大漠深处,也没有此刻之浓,李广他们不由得心狠狠**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