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七十三章 方博琳回来了(1 / 2)

 “你们还愣着干嘛,赶紧帮忙把这土给填好啊!”

叶荣耀搬完酒坛子,回头一看见大家手傻愣愣地看着自己,顿时就有些不高兴地了。

都跟自己这么久了,怎么都一点长进都没有啊。

就这么一点事儿,就吓愣了。

以后还这么办大事啊!

不过叶荣耀也不想想,他有什么大事让别人去办啊!

“噢。”

回过神来,叶荣发和叶向生马上拿着锄头给这坑里埋土。

村里很多人家媳妇要生孩子,都会酿酒存放着。

在以前还埋在地里,等女儿嫁人或者儿子考上大学的时候,掘出来宴请亲朋。

只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都喜欢上喝买过来的瓶装酒了。

很少有人拿自己酿造的酒宴请亲朋了,因为现习惯了排场,喜欢攀比。

办喜宴的时候,你要是拿自家酿的酒放在喜宴上的话,你就要被人说道,说你抠门,都舍不得买好酒宴请亲朋。

时代变了,很多生活方式都变了,现在还酿酒埋在地上,等自己家孩子长大的时候用的人,越来越少了。

现在在桃源村里,唯一没有变化的是谁家的媳妇要生孩子了,要酿米酒给媳妇做月子用。

不过那个不用埋在地里。

“好了,完工!”

叶荣耀看着完全掩盖好的坑,开心地说道。

这酒埋下去,要等二十多年后,自己女儿出嫁的时候掘出来。

虽然二十年对于现在来说,好像很漫长似得。

其实不然,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流逝,等你再回首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你的小情人长大了,要嫁人了。

“老公,这就是为我们女儿准备的女儿红吗?”

看着埋在桂花树下的两大坛酒,柳箐箐看着叶荣耀问道。

“对啊,这酒等咱们女儿出嫁的时候开封。”

叶荣耀笑笑地说道。

在古代,这“女儿红”酒,是父亲对自己女儿最好的礼物,父亲含辛茹苦地把女儿抚养长大,就如珍藏了美酒一样,到她最美丽的时候,给她找个如意郎君给嫁出去。

要知道这女儿红,在古代都是富贵人家生女、嫁女的必备物。

说起这个“女儿红”的起名,这里有一个故事。

传说古时候,有个裁缝师傅,娶了妻子就想要孩子。

有一天,发现他的妻子怀孕了,他高兴极了,兴冲冲地赶回家去,酿了几坛酒,准备得子时款待亲朋好友。

不料,好酒酿的多了好友没吃完,随后便将剩下几坛酒埋在后院桂花树底下了。

光阴似箭,女儿长大成人,生得聪明伶俐,待到女儿找到如意郎君的时候,他高高兴兴地给女儿办婚事。

成亲之日摆酒请客,裁缝师傅喝酒喝得很高兴,忽然想起了十几年前埋在桂花树底下的几坛酒,便挖出来请客。

结果,一打开酒坛,香气扑鼻,色浓味醇,极为好喝。

于是,大家就把这种酒叫为“女儿红”酒,又称“女儿酒”。

此后,隔壁邻居,远远近近的人家生了女儿时,就酿酒埋藏,嫁女时就掘酒请客,形成了风俗。

“嗯,不过这酒要埋二十多年啊!”

柳箐箐说道。

毕竟等自己女儿长大,要嫁人,怎么地也要二十年以后了,这可是很漫长的时间啊!

“二十年很快就过去了,到时候,你老公我老了,你还是这么漂亮,不会嫌弃我吧。”

叶荣耀笑笑地看着自己老婆说道。

要知道自己老婆身上现在佩戴着自己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时光之链”,这“时光之链”可以让佩戴者的身体的细胞衰老延缓一倍。

等自己女儿出嫁的时候,自己就要五十岁左右了。

那时候柳箐箐也就是四十岁左右,可是佩戴“时光之链”的她,最多看起来,就三十岁的样子,那个年龄可是一个女人最美丽的时候。

而自己却已经走向衰老了,两个人走在一起,给人一种明显的老夫少妻的视觉冲击。

“不会的,无论老公你老成什么样,我都愿意陪伴你,直到人生的尽头。”柳箐箐神情地看着自己老说道。

……

“看什么看啊,没有见过夫妻恩爱吗?”

见大家都愣愣地看着自己和柳箐箐卿卿我我,叶荣耀有些尴尬地喊道。

“那个,荣发,地里活咱们还没有干完呢!”

叶向荣回过神,对身边的叶荣发说道。

毕竟人家年轻两口子卿卿我我的,自己这老头围着看,真的不地道啊。

“是啊,我们赶紧干活去。”

叶荣发也回过神,赶紧跟着叶向生离开。

“我还要去接方博琳她们。”

小肆儿自言自语地说了声,就转身快步走开了。

“娜扎,咱们要回去整理东西了!”

陈小佑见大家都跑了,也拉着欧阳娜扎快速离开了。

这可是自己未来的老板和老板娘啊,自己俩个小兵,哪里敢当电灯泡啊。

要是惹老板不高兴,自己俩那是还没有上岗就要下岗了。

很快人都走空了,只剩下叶荣耀和柳箐箐。

“老婆,你看这世界都安静了,就剩下你和我了。”

叶荣耀搂住柳箐箐说道。

“老公,我想给你唱首歌!”

柳箐箐幸福地靠在叶荣耀的身上,突然想给自己男人一首唱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