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谁这么有种(2 / 2)

虚空猎杀者 不死奸臣 6641 字 2019-09-12

以前习惯了一个人习惯了寂寞就算了,三天和林晨在山洞中相处,姜沫漓才知道有个人陪在身边,能和自己说说话,甚至只是看到他的背影,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尝过一次幸福的滋味,姜沫漓无法忍受那种渴望,对治愈病情无比迫切,这时候给了她一个江孟药谷的希望,要她放弃比死还困难。

姜沫漓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也不愿意走。

南宫霖看着姜沫漓站在那里,也不敢赶,也不能置之不理,两边就这样站着,眼看就要到比武的时间,南宫霖心里有些着急。

“我证明她不会乱伤人。”

就在这时,一个声音传出吸引了所有人目光,林晨从人群中走出来,姜沫漓立刻眼睛一亮:“公子。”

林晨微微点头,对所有人道:“我可以保证姜沫漓在比武之前不会乱伤人,但是假如有那些不开眼的,污蔑一个女子是兽人,或者打其他主意,那就是自己找死,怨不得谁。”

所有武者沉默不语,并不是他们被林晨说服了,而是林晨修为摆在那里,根本没人敢反驳。

“切,说得好听,自己就是个杀人狂魔,还能保证另一个魔头不杀人,笑话。”

一个突兀的声音响起,所有人都循着声音看去,看看谁这么有种,黄民龙在几个上元门护卫的护持下走了过来,明显千年三七的药效不错,伤势不仅恢复了,还容光焕发。

黄民龙一出声,就获得了许多武者心里的称赞,不管黄民龙以前为人如何,至少是这里唯一敢和林晨唱反调的人,而且待会还要和林晨比武,如此淡定从容,许多武者自认自己是做不到的。

“杀人狂魔?呵呵。”林晨笑了一下:“我林晨是杀了不少人,当初张家二公子要抢我的匕首,大公子早就想杀我,清玄门长老花如卿与我的冲突许多人都看见的,清玄门抓我妹妹围攻我,所有人也都知道怎么回事。

没错,我就是灭了张家,将清玄门改门换庭,那又如何?

黄小龙看到我在山洞里,就直接对我出手,所以我杀了他,那又如何?

我林晨从不嗜好杀人,但是对犯到我头上的,我不怕变成黄二少主口中的杀人恶魔,什么上元门,要么别招惹我,要是招惹了,就是第二个清玄门。”

“你……”黄民龙大怒,林晨竟然公然辱及门派,自从上元门成立以来,还从没受过这等赤裸裸的威胁,黄民龙马上就要出手,要论胆子,可能他是这里所有武者最大的,但是却被两名武者生生拉住。

南宫霖看到淡定自若的林晨,心里寻思,难道林晨已经知道如何破解孔雀翎了?早上黄民龙使用孔雀翎对付丁布,所有人都看见了,林晨当然也会看见。

林晨肯定已经知道破解孔雀翎的方法,要不然马上就要比武,林晨怎么还敢这样肆无忌惮地威胁上元门。

那孔雀翎由黄民龙这个黄级初期巅峰激发,已经稳杀黄级后期,南宫霖立刻就知道林晨为什么不惧怕孔雀翎了。

现在南宫霖肯定林晨的修为已经到了玄级,只有玄级高手才有这样的信心,不害怕黄民龙一个黄级初期巅峰激发孔雀翎。

不到二十岁的玄级高手,这太可怕了,南宫霖几乎无法想象什么样的功法能如此变态,心里对林晨功法的渴望更加强烈。

“为什么拉着我,本少还怕了这姓林的吗?敢侮辱我上元门,不用等到上台,本少现在就结果了他。”

黄民龙被两名武者拉住,大为不满,一名武者急劝,好不容易才稳住黄民龙情绪,另一名武者道:“少主,您早上已经使用过一次孔雀翎,林晨如此镇定,肯定是胜券在握。

我想他的修为已经到了玄级,否则绝不可能无视孔雀翎的威力,但他却不知道我们还有暴元丹。

林晨此人修为实在可怕,我们需出其不意,待会比试的时候,公子当直接服用暴元丹激发孔雀翎,暴元丹服下后,公子修为已经相当于黄级后期,加上孔雀翎就算玄级武者也只有死路一条。”

暴元丹会永久姓地伤害经脉,本来这次来,根本就没打算让黄民龙服用,可是林晨的上台,上上元门的几名武者不得不改变主意。

本来知道面对的是林晨,为了黄民龙的小命着想,武者都不愿意让黄民龙上台了,可是一来黄民龙信心很足,二来南宫霖竟然当众给了城主府第一灵药千年三七给黄民龙疗伤。

如果这样黄民龙还不上场比武,不止黄民龙丢大脸不会干,上元门也会威风扫地。

武者们转念一想,如果就在此战杀了林晨,那岂不是一劳永逸吗?

武者们现在才想到上元门的最终目的,什么与南宫莺成亲,结盟城主府,不就是为了杀林晨吗?如果可以直接杀林晨,哪里还用费那么多门道?

而黄民龙出手,有一个先天的优势,他只有黄级初期巅峰,林晨肯定会小视他,如果林晨修为到了玄级,更可以无视孔雀翎。

这种时候黄民龙服用暴元丹加孔雀翎,杀林晨的把握极大,这简直就是最低代价的击杀方式。

如果能够杀了林晨,即使黄民龙是黄秋城的公子,被伤害了经脉也是值得的。

现在几名武者甚至有些庆幸林晨来参加招亲,给了他们一个极好的击杀机会。

“玄级?姓林的乳臭未干,怎么可能到了玄级,我才不需要什么暴元丹,姓林的必死无疑。”黄民龙完全不以为然,而且也绝不愿意服用暴元丹,他知道那意味着什么,堂堂上元门公子,怎么会愿意为一个林晨将自己一生埋葬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