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大雨过后。
今晚的夜,格外纯净。
今晚的风,格外妩媚。
琉璃般的苍穹上,群星密布,拱卫着瓷盘似的明月。
明月洒下朦胧月光,大地仿佛披上了一件银色纱衣一样,给粗犷的黄土高原带来别样的魅力。
点点萤火虫在夜空中飞舞,像是天上坠落下来的星星,晚风轻轻打在脸上,像是情人在抚摸你一般。
东拉河的河水潺潺流动,狗吠声在双水村不绝于耳,这样的夜晚最适合诗人,他们能肆意放空自己的思想,用最美好的文字记录下这罕见的一幕。
“少安,我是万万没想到啊,明明前天你都和我一起出山去挣工分了嘛,咋突然就去粮站当什么粮食助征员了?”
“不过这是个大好事,二爸是真心为你高兴,嘿呀,咱们孙家,算上满银,足足有四个人在吃公家饭。”
“放眼望去,村子里除了支书一家,谁家有咱家这么红火!?”
“老哥,你生养的娃娃都是一顶一的好,照少安的本事,在粮站绝对混的风生水起!”
孙家的烂泥院子里,孙玉亭脑门上盘着羊肚子毛巾,坐在木板凳上大吐唾沫,手里还拿着烟枪,高兴的手舞足蹈。
他们已经吃完晚饭,今天为了庆祝少安吃上公家饭,许慧和孙玉厚老汉可算是下了大本钱。
去杀了羊的家里换了两斤羊肉,自己家的腊肉也拿了一条出来,加上王满银从家里带过来的鱼,桌子上基本上全都是肉菜。
主食也不再是玉米馍馍,而是白白胖胖的白面馒头,孙玉亭一家人也吃了个肚皮滚圆。
老实说,孙玉亭此刻内心依旧十分震惊,没想到自己这个大侄子不声不响就去粮站当上了粮食助征员,从此拿到了公家的饭碗。
这可真的从此一遇风云便化龙,少安真的换了一个大舞台,以后的日子可算是真正好过起来了。
孙玉亭心里嫉妒肯定是有的,不过更多的还是高兴,少安是个重情重义的人,说不定以后要是混出了一个模样,肯定不介意伸手捞他一把。
唉,都怪自己没本事,只能靠小辈发达后,来拉扯自己一把。
孙玉亭说了许久,感觉有些口干舌燥,刚才吃饭的时候他一口气吃了好几块大肥肉,让久经风霜的五脏庙还有些不太适应。
他起身跺了跺脚,拖着一双没有鞋带的烂胶鞋说道:“说的我口干,我去倒点儿水来喝。”
“玉亭,你坐着,我把茶壶拿出来,想喝就自己倒。”许慧闻言,当即转身去窑洞,她对孙玉亭一如既往的好。
还是那句话,孙玉亭是由许慧和孙玉厚抚养长大了,虽说血缘关系上是弟弟和嫂子,但实际上在许慧心中,孙玉亭就是自己的半个儿子。
孙玉亭笑了笑,重新坐回去,“那行,麻烦嫂子了。”
许慧拿来茶水,孙玉亭灌了几大口,感觉肚子更胀了,干脆站起来,一边消食一边说道:“少安,选队长是啥时候?”
少安抬起手腕看了一下手表,说道:“福堂叔说的是晚上九点,搞半个小时然后回家睡觉,就在大队部开,时间还早嘞,现在才八点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