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春妮重重地说道:
“我以前一直拜观音菩萨,现在我也拜那个上帝,我求他们保佑司令,求他们保佑咱们的奉天……”
上帝,这个姑娘已经不可救药地爱上了郑将军。
自己曾经试探着询问过春妮,但这个姑娘却红着脸很认真的告诉自己,自己只是一个乡下丫头,配不上郑将军这么一个大人物的。自己唯一所想的,就是能和郑将军在一起就满足了……
奇怪的中国人啊,难道身份这个东西,对他们而言么重要吗?
“医生,有大量的伤员急需抢救,但我们的血浆就快要用光了!”
正在这个时候,黄羽欣匆匆走了进来,见到春妮的时候愣了一下。
感谢维也纳大学地“血型之父”兰特斯坦纳发现了血型地秘密,使致命的溶血反应得到了破解。
感谢施奈德医生将这项技术带到了中国,带到了奉天,因此而更多地挽救了许多中国人的生命。
可惜血浆永远是不够用的。这个时代的中国,对于大多数老百姓来说,血液是最宝贵的东西。你完全无法想像,将自己身体里的血液一点一点的抽走会是多么可怕的结果……
因此无论施奈德医生做了多少次动员,无论将购买血浆的价格提得多高,也依然没有多少人愿意把自己的血液买了一个西洋的“吸血鬼”。
甚至有流言说施奈德医生之所以要购买血液,完全是因为他需要用人的新鲜血液来保证自己的长生不老……
“上帝,上帝,我需要血浆,医生们呢,护士们呢,那些工人们呢?”
施奈德医生觉得自己快要抓狂了,他不断地重复着说道。
黄羽欣的表情显得非常之的无奈:
“医生和护士都已经抽取过了,有的甚至在几天内连续抽取了两次,但那些工人们,医生,很遗憾,有些事情您比我更加清楚……”
“上帝,我知道有人叫我是吸血鬼,但我宁愿现在真的变成一个吸血鬼,只要能够给我弄来血液!”
医生觉得自己快要崩溃了,到哪里去弄来血浆?
“医生……请……请问血浆是什么?”春妮小心地问道。
施奈德医生忽然像是看到了希望,他一步冲到了春妮面前,脸上的表情让春妮看了都觉得害怕:
“很简单,很简单,只是抽取你身体里的一点血,但这血却能够挽救一个人的性命。甚至当郑将军一旦负伤的时候,也需要血浆的救命。春妮,人人都知道你是将军的妹妹,如果您能够在他们的面前当中献血的话……”
后面的话春妮一句也没有听到。
“甚至当郑将军一旦负伤的时候,也需要血浆的救命……”
春妮只听到了这句。
郑永哥去敢死队了,他会受伤,他会流血,流血就会死的,可自己的血能救他的命,虽然抽完了血自己也会死的。
春妮的脸上一片惨白。
她坚信,当抽了自己身上的血后,自己很快就会死的。
以后村子里的那些狗啊猪啊,就是被狼咬死的,那血都流干了……
“我去!”
春妮终于下定了决心:“大夫,我去!”
很多人都看到了那一天的场景:郑司令的妹妹春妮,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一枝阵筒打进了胳膊。
好多好多鲜红的血啊,就这么流了出来……
春妮的脸色那么白,但她的表情却是那么的决然。甚至,在她的嘴角还露出了几分微笑。
当春妮抽完血后,她虚弱地站了起来,对着所有的人平生说了第一次的“谎话”:
“没事的,真的没啥事的,不会死的。我是个乡下女人,不会说啥话。可施奈德大夫说了,咱们献一次血,就能救好几个战士的命呢……”
春妮觉得自己说谎了,自己骗了大家,因为自己很快就要死了……
施奈德医生愣愣地看着这个善良、美丽、而又勇敢的姑娘。
他从春妮的表情里可以看出,春妮和大多数奉天的中国人一样,认为一旦抽取那就要死了,可她还是勇敢的站了出来。
可爱的中国姑娘,郑将军如果知道这一切的话他应该感到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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