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罗马狂欢节(2 / 2)

“咦,他一定是一个印度王公啦!你们知道那三个窗口要值多少钱?”

“得两三百罗马埃居吧!”

“两三千!”

“见鬼!”

“他的岛上有这么大的出产吗?”

“那里是一个铜板都生不出来的。”

“那么他为什么要买下它呢?”

“只是为了一种狂想而已。”

“那么他真是一个奇人了?”

“我觉得他确实有点不同寻常,”阿尔贝说道,“倘若他住在巴黎,倘若他常常观看我们那里的演出,我就会对您说,亲爱的,他要不是装腔作势、玩世不恭的人,就是文学作品中漏写一笔的可怜的家伙;事实上,他今天早上出了两三回门,其风度不亚于迪迪埃意大利伦巴德王国的最后一位国王。或是安东尼安东尼(前82/81—前30):古罗马统帅和政治领袖。呢。”

这时,有人来访,按照惯例,弗朗兹把座位让给新来者;在这种情况下,除了换个座位,还得变换谈话内容。

一小时后,两位朋友回到旅馆。帕特里尼老板已经对他俩次日穿的衣装作了安排;他答应他们,他会想方设法,积极筹措,让他俩满意的。

果然,到了次日九点钟,他带了一个裁缝走进弗朗兹的房间,裁缝拿了八到十套罗马农民的服装。两位朋友从中挑选了两套式样相同又较为合身的,并叫旅馆老板派人在他俩的帽子上缝制一条二十来米长的饰带,并且给他们定做两根漂亮的丝质腰带,要色彩鲜艳的横条子的,也就是在节日时平民百姓用以紧束腰身的那一种。

阿尔贝急于想看看穿上新衣后效果如何,这套衣装包括一件蓝丝绒上装和一条蓝丝绒裤子,一双绣花边长袜,一双带搭扣的鞋子和一件丝质背心。话说回来,阿尔贝穿了这身鲜艳的服装后也真够气派;当他用腰带扎紧他那修长的腰身,把帽子歪戴在头上,拖下一束束披肩的饰带时,弗朗兹不得不承认,有些民族体型生来优美,所以穿上什么衣服都如天造地设一般。但有的就不是了,譬如说土耳其人吧,往昔他们穿上绚丽多彩的长袍真是风头十足,但现在穿上带双排钮的蓝礼服,戴上希腊无边圆帽,那副丑陋的模样,不是活像一瓶瓶盖上红印戳的葡萄酒吗?

弗朗兹恭维了阿尔贝一番,后者仍然站在镜子前面看着自己,毫不掩饰地得意的微笑着。

他们正在这样打扮时,基督山伯爵进来了。

“二位,”他说,“有一个同伴虽然很令人高兴,但完全自由有时更让人高兴。我是来告诉你们,在今天和狂欢节其余的日子里,我那辆马车完全听你们支配。店主也许告诉你们了,我另外还有三四辆马车,所以你们不会使我自己没车子坐的。请随便用吧,用来去玩也好,用来去办正经事情也好。”

两个青年还想讲几句婉拒的话,然而伯爵的提议正中下怀,他们没有真正像样的理由谢绝,于是领情接受了。

基督山伯爵在他们房间待了将近一刻钟,他谈论任何事情都从容不迫。从前面的叙述不难看出,他通晓各国的文学。弗朗兹和阿尔贝只朝他的客厅瞥一眼,就确信他很喜欢绘画。他随意讲的几句话,也向他证明,科学并不是他陌生的领域,他似乎尤其热衷于化学。

两位朋友不敢回请伯爵吃早餐,因为,用帕特里尼老板非常蹩脚的饭菜来和他那上等酒筵交换,未免太荒唐了。他们就这样很坦白地告诉了他,他接受了他们的歉意,神色之间表示他很能体谅他们处境的为难。

阿尔贝极为赞佩伯爵的风度,唯独看他学识那么渊博,才不像一个正牌的老贵绅。能够完全自由地使用那辆马车,阿尔贝尤其感到乐不可支,他已经看上那些风骚的农妇,而昨天乘坐的马车十分华丽,在车驾方面能继续同她们并驾齐驱,他当然求之不得了。

下午一点半时分,他们下了楼,车夫和跟班在他们化装衣服上又套上了制服,这使他们看来更滑稽可笑,同时也为弗朗兹和阿尔贝博得不少喝彩。

阿尔贝也真多情,把那束枯萎的紫罗兰插在了他的纽扣眼上。

钟声一响,他们就急忙从维多利亚街驶入了高碌街。

兜到第二圈,从一辆满载着女丑角的马车里抛来了一束新鲜的紫罗兰,阿尔贝马上明白了,像他和他的朋友一样,那些农民也换了装,而不知究竟是由于偶然的结果,还是由于双方有了一种心心相印的感觉,以致他换上了她们的服装,而她们却换上了他的。

阿尔贝把那束新鲜的花插在了他的纽扣眼里,但那束萎谢了的仍拿在手里。当他又遇到那辆低轮马车的时候,他有声有色的把花举到他的唇边,这一举动不但使那个抛花的美人大为高兴,而且她那些快乐的同伴们似乎也很欣喜若狂。

这一天像前一天一样愉快,甚至更热闹更嘈杂些。他们有一次曾看到伯爵在他的窗口里,但当他们再经过的时候,他已经不见了。

不用说,阿尔贝和那个农家美女之间的调情持续了一整天。

傍晚回到饭店,弗朗兹收到大使馆的一封信,得知他明天将荣幸地受到教皇的接见。从前他每次到罗马来,总要恳请并能获得这种恩典。他既出于宗教信仰,又基于感恩,只要踏上基督教世界的京都,就必然投到集美德于一身的格列高利十六世格列高利十六世(1765—1846):意大利籍教皇,鼓吹绝对的教皇极权主义。的面前顶礼膜拜时,总是带着虔诚和十分激动的心情的。

从梵蒂冈回来的时候,弗朗兹故意避免从高碌街经过。他那满脑子虔诚的思想,碰上狂欢节这种疯狂的欢乐,是要被亵渎的。五点十分,阿尔贝回来了。他高兴极了。那些女丑角又换上了农家的服装,当她经过的时候,她曾抬起了她的面具。

她长得很漂亮。弗朗兹向阿尔贝表示祝贺,阿尔贝带着一种当之无愧的神气接受了他的贺喜。他已从某些蛛丝马迹上看出那个无名美人是贵族社会中的人。

他决定明天就写信给她。

弗朗兹注意到,阿尔贝在详详细细讲这件事的时候,他似乎想要求他做一件事,但他又不愿意讲出来。于是他自己便声明说,不论要求他作出什么牺牲,他都愿意。阿尔贝再三推托,一直推托到在朋友交情上已经说得过去的时候,他才向弗朗兹直说,要是明天肯让他独用那辆马车,那就可算帮了他一个大忙。

阿尔贝认为,就因为他的朋友不在场,那漂亮的农妇才肯大发慈悲,掀开她的面罩的。

读者不难理解,弗朗兹不会自私到在阿尔贝艳遇刚起了头就从中作梗的,这次邂逅既能满足阿尔贝的好奇心,又能照顾他的自尊心。弗朗兹对他那可敬的朋友胸无城府、大大咧咧的性格非常了解,相信他会把他走好运的细枝末节通通都告诉他的;两三年来,他跑遍了意大利,可从未走运与这类小插曲沾上边,因此弗朗兹为自己着想,了解一下在这样的情况下,事情是如何进行的也是好的。

于是,他答应了阿尔贝,并且表示自己只想次日在罗斯波利咖啡馆的窗口上看看热闹就行了。

果然,到了次日,他看见阿尔贝在下面走过来又走过去,手上拿着一大束花,大概是把它作为传递情书的使者。这个假设很快就得到了证实,因为弗朗兹看见一个穿着粉红色绸衣的迷人的女小丑的双手上拿着同样大的一束花,上面一圈白茶花非常耀眼。

当天傍晚,阿尔贝回来,他何止是高兴,简直欣喜若狂了。他相信那位无名美人一定会以同样的方式答复他。弗朗兹已料到了他的心思,就告诉他说,这种吵闹使他有点厌倦了,明天想记账,并把以前的账查看一遍。

阿尔贝没有猜错,因为第二天傍晚,弗朗兹看到他手里拿着一张折拢的纸,兴高采烈地挥舞着走了进来。“喂,”他说,“我没猜错吧?”

“她答复您了!”弗朗兹喊道。

“您念吧!”她说这句话时的神气是无法描述的。弗朗兹接过信,念道:

星期二晚上七点钟,在蓬特费西街对面下车,跟着那个到时候将夺掉您手中蜡烛的罗马农妇走。当您走到圣贾科莫教堂的第一个台阶上时,请注意在您的小丑服装的肩头扎上一条粉红色缎带,以便她能认出您。

在此期间,您见不到我了。

望坚贞和谨慎。

“怎么样?”弗朗兹一读完,阿尔贝就问道,“您觉得如何?”

“我也这么想,”阿尔贝答道,“恐怕布拉恰诺公爵的舞会您只能一个人去参加了。”

当天早晨,弗朗兹和阿尔贝都收到了请帖,是那位赫赫有名的罗马银行家派人送来的。

“要当心,亲爱的阿尔贝,”弗朗兹说,“所有贵族都要放到公爵府去;假如您那位陌生的美人果真是名门闺秀,就不能不到场。”

“不管她去不去,我的主意已定了。”阿尔贝回答说。

“您读过那封信啦?”他又问。

“是的。”

“您知道意大利中产阶级的妇女所受的教育是多么欠缺吗?”

“知道。”

“那好吧,再读读那封信吧,瞧吧那一手字,再找一找有没有白字或文句不通的地方。”那一手字的确很漂亮,白字也一个都没有。

“您是个天生的幸运儿。”弗朗兹边说边把信还给他。

“随您去笑话我吧,”阿尔贝答道,“反正我是堕入情网了。”

“您说得我心慌啦,”弗朗兹大吼道。“这看我不仅得一个人到布拉恰诺公爵那儿去,而且还得一个人回佛罗伦萨哩。”

“视情况而定,如果那位陌生的美人既容貌出众,又性情可爱,那我就要告诉你,我在罗马至少住六周,”阿尔贝说道,“我非常喜欢罗马,而且对考古学一向很有兴趣。”

“喂,再多来两三次这样的奇遇,我看您就很有希望成为皇家学会会员啦。”

要不是有人来向两个年轻人通报可以进餐的话,阿尔贝大概还会一本正经地讨论他坐上学院院士交椅的资格一事了。不过,对阿尔贝来说,爱情与他的食欲并不相悖,于是他与他的朋友急急忙忙地去进餐了,反正晚餐后再继续讨论也不会嫌迟的。

用完晚餐,侍者又来通报说基督山伯爵来访。他们已经有两天没看见他了。帕特里尼老板告诉他们说,他到契维塔韦基亚办正经事去了。他昨天傍晚动身的,一小时前才回来。

他真是个可爱的人。不知道他究竟是勉强克制着他自己呢,还是时机尚未到来,唤醒已经有两三次在他感伤的谈话中反映出来的刻薄的禀赋,总之,他的神态非常安闲。这个人在弗朗兹眼中是一个谜。伯爵一定看出来了认识他,可是他却从不吐露一个字表示他以前曾经见过他。弗朗兹呢,他虽极想提一下他们以前的那次会晤,但他深恐一经提起,会引起对方的不高兴,而对方又是这样慷慨地招待他和他的朋友,所以他也只能只字不提。伯爵听说这两位朋友曾派人到阿根廷戏院去定包厢,而没有定着,所以,就把他自己包厢的钥匙带来了,这至少是他这次访问的表面上的动机。弗朗兹和阿尔贝推托一番。说恐怕会影响他自己看戏,但伯爵回答说,他要到巴丽戏院去,阿根廷戏院的那间包厢要是他们不去坐,本来也是空着不用的。这一说明使两位朋友接受了这一盛情。

弗朗兹第一次见到伯爵时,他那苍白的脸色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现在,他已慢慢习以为常了。他不得不承认他那脸具有一种庄严的美,苍白是他脸上唯一的缺点,兴许也是主要的特征。他十足是拜伦笔下的主人公。莫说弗朗兹每次亲眼见到他,即便他每次想到他,也就必然要把他这张忧郁的脸安在曼弗雷德的肩上,或是安在莱拉的无边高帽之下。他额头上的皱纹,显示出一种痛苦的思想始终在他的脑际萦绕;他那对炽热的眼睛,能看透人的灵魂深处;他那两片倨傲,并带着嘲讽意味的嘴唇,使说出来的话有一种特殊的性质,在听者的思想中刻下极为深刻的印象。

伯爵并不年轻。他至少已有四十岁了,可是,他很能左右他现在所结交的这两个青年。事实上,伯爵除了像那位英国诗人所幻想出来的角色以外,他还有一种吸引力。阿尔贝老是唠叨说他们运气好,能遇到这样一个人。弗朗兹却没有那样的热情,伯爵也对他显示出了一个个性倔强的人通常所有的那种优越感。他几次想起伯爵要去访问巴黎的那个计划,他毫不怀疑。凭着他那种怪僻的个性,那副特殊的面孔和那庞大的财富,他一定会在那儿轰动一时的,可是,当伯爵到巴黎去的时候,他却不想在那儿。

那一声过得很平淡,像意大利戏院里的大多数夜晚一样;也就是说,人们并不在听音乐,而在访客和谈天。G伯爵夫人很想再谈起伯爵,但弗朗兹说,他有一件更有趣的事要告诉她,尽管阿尔贝故意装出谦逊的样子,他还是把最近三天来闹得他们神魂颠倒的那件大事告诉了伯爵夫人。由于这一类桃色事件在意大利并不稀奇,所以伯爵夫人没表示出丝毫的怀疑,只是恭喜阿尔贝成功。他们在分手的时候约定,大家在布拉恰诺公爵的舞会上再见,那次的舞会全罗马都接到了请帖。

抛花束的妇人信守诺言:在第二、第三天,她都没有给阿尔贝任何信息。

星期二到了,这是狂欢节最热闹也是最后的一天。星期二,剧院在上午十时就开门了,因为晚上八时一过,人们就要进入封斋期。星期二,所有因没有时间、缺少金钱或提不起兴致而没有参加先前几天的节日活动的人,也都混迹到酒神节来了,他们也狂欢滥饮起来,在一片忙乱和喧闹的气氛中,也有了他们的份儿。

从两点钟到五点钟,弗朗兹和阿尔贝跟在队列里,与别的马车和徒步的游客们交换着一把把的彩纸。那些徒步的人们在马脚和车轮间挤来挤去,而竟没发生一件意外,一次争吵,或一次殴斗。过节是意大利人真正快乐的日子,本书的作者曾在意大利住过五六年,可想不起有哪一次典礼上发生过意外事件,而那种事在我国的一些庆祝活动中却常常接二连三地发生。阿尔贝得意扬扬地穿着他那件小丑服装。一玫瑰色的缎带从他的肩头几乎直垂到地上,为了免于混同,弗朗兹穿着农民的服装。

随着时间的推移,骚动喧嚣也愈来愈厉害了。在人行道上,马车里,窗口里,没有哪一个人的嘴巴是闭着的,没有哪一个人的手臂是不动的。这是一场人为的风暴,如雷般的叫喊,千万人的欢呼,鲜花,蛋壳,种子和花球所组成。三点钟的时候,在喧闹和混乱之中,隐约可听到波波洛广场和威尼斯宫发出的爆竹声,这是在宣布赛马快要开始了。赛马像“长生烛”一样,也是狂欢节最后一天所特有的节目之一。爆竹声音一响,马车便立刻散开行列,隐入邻近的横街小巷里去了。这一切行动得都如此迅速,令人简直难以相信,警察也不来干预此事。

步行的游人则纷纷靠两边楼房站立,继而传来嗒嗒的马蹄声和马刀鞘的撞击声。

一队骑兵十五人联成一排疾驰到了高碌街,为赛马者清道。

骑兵道道威尼斯宫时,又放起第二阵花炮,宣布大街已经畅通无阻。

刹那间,一片欢呼声响彻云霄,只见七八匹赛马,在三十万看客喊声的鼓舞下,在马背上跳动的铁栗子的刺激下,风驰电掣般飞驰过去。继而,圣安琪堡的大炮连响三声,报告三号马赢得胜利。

马车无需等别的信号,又立即从各条大街小巷向高碌街流去,好似一时闸住的激流又一齐涌入河床,浩浩荡荡的车流速度空前,在花岗岩砌成的两岸间流淌。

这时,人群中的喧哗和骚动又增添了一个新的内容。卖“长生烛”的出场了。长生烛,实际上就是蜡烛,最大的如复活节有的细蜡烛,最小的如灯心烛,这是狂欢节最后的一个节目,凡是参加这个大场面的演员,要做两件那些相反的事:保住自己的长生烛不熄灭;熄灭他人的长生烛。

长生烛犹如生命:传达生命的方法只找到了一种,而那是上帝所赐予的,但人却发明了成千上万种消灭生命的方法,虽然那些发明多少都是得到了魔鬼的帮助。要点燃长生烛只有用火。但谁能列举出那成千上万种熄灭长生烛的方法呢?巨人似的口风,奇形怪状的熄烛帽,超人用的扇子。每个人都急着去买长生烛,弗朗兹和阿尔贝也夹在人群当中。

夜幕急速地降临了。随着“买长生烛喽”这一声叫喊,成千个小贩立刻以尖锐的声音响应着,这时,人群中已开始燃起了两三朵星火。这是一个信号。

十分钟以后,五万支蜡烛的烛光闪烁了起来,从威尼斯宫蔓延到了波波洛广场,又从波波洛广场连续到了威尼斯宫。

这倒像真是在举行提灯会。不是亲眼目睹的人是难以想象这种情景的,那恰如天上所有的星星都掉了下来,落到了地面上混在一起疯狂乱舞。同时还伴随着叫喊声,那是在世界任何其他地方都绝对听不到的,苦力追逐着王公贵族,乡下人追逐着城里人,每个人重点都在吹熄。

此刻如果老风神显形,他准要被拥戴为长生烛王,北风要成为王位的继承人。

这种烛光激流奔腾了将近两个钟头,高碌街照得如同白昼,连四五层楼上看客的脸都照得清清楚楚。

每隔五分钟,阿尔贝便看一次表,表针终于指在七点上了。

两位朋友这时已在蓬特费西街。阿尔贝跳出车外,手里举着长生烛。有两三个戴面具的人想来撞落他手中的长生烛,但阿尔贝可是个一流的掌术家,他把他们一个个的打发到街上去打滚了,然后夺路向圣贾科莫教堂走去。

教堂的台阶上挤满了戴面具的人,他们都拼命地在抢别人的火炬。弗朗兹用他的眼睛盯着阿尔贝。当他看到他踏上第一级台阶的时候,立刻有一个脸上戴着面具,身穿农妇服装的人来夺掉他手中的长生烛,而他一点也没有抵抗。

弗朗兹离得太远,无法听见他俩说什么话;不过可以肯定的是,话中毫无敌意,因为他看见阿尔贝和农妇臂挽臂地走开了。

他看见他俩在人群里闪现了一会儿,但到了马切洛街,他俩在他眼里失踪了。

突然,发出狂欢节闭幕信号的钟声震响,与此同时,所有的蜡烛都神奇般的熄灭了,仿佛有一股飓风一下子便把蜡烛都吹灭了。

弗朗兹置身在无尽的黑暗之中。

所有的叫喊声骤然停止了,好似带走光明的劲风同时也把声音卷走了。

马车把戴面罩的人们送回家,发出辚辚的滚动声;窗户后面还有少数几盏灯在闪亮,除此而外,万籁俱寂,一片漆黑。

狂欢节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