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二章 法定刑之下的判决!(1 / 2)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正文卷第一百六十二章法定刑之下的判决!……

梓州。

某高档小区。

青岚同样在观看这次庭审的全程直播。

自从在学法联盟论坛里发现了疑似秦牧的小号,她就一直在关注最近晋城的官司。

果不其然。

让她发现了这起离谱到被判处12年的“大桉”。

和秦牧用小号在论坛发帖询问的那个问题,一模一样!

一个普通人,因为出售了三只鹦鹉,被发起公诉,要求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居然不是秦牧辩护?”

庭审开始后,青岚扫了眼庭审现场。

发现……

秦牧居然和养老院的那群老人一起,坐在了旁听席。

并没有直接参与这场庭审的辩护。

“王大锤……我好像听up说过,是养老院的法律顾问来着……”

青岚眨了眨眼睛。

之前秦牧送进去的那几个人,似乎都是他帮的忙。

随后。

庭审开始,法庭纪律宣读完毕。

公诉人陈述起诉状,被告坚决自称无罪。

紧接着便是质证环节。

让她更为惊讶的是……

这个王大锤,水平似乎不怎么样。

全程都没有太亮眼的表现。

直到……

庭审进行到自由辩论环节。

在这个环节里,王大锤抬起了头,彷佛变了个人。

一举陈列出了七条辩护理由。

在法庭上,康慨陈词,直指公诉人。

好几条关于现行法典的反驳,把公诉人驳斥的接不上话来。

只能顾左右而言他。

“太勐了,这个律师太勐了……”

青岚咽了咽口水,满脸的震惊。

她本以为是青铜。

谁知道却是个王者!

虽然她不懂律师这行,但也知道,面对公诉机关,想要抗诉的难度非常大。

而王大锤提出的这些理由,将本来陷入了劣势的局面……

直接逆转!

目前来说,局面应该是均势。

公诉人一方,始终坚称证据充足,按照法律法条的要求,没有任何问题。

而王大锤则一直对构成该刑法的各个定义和行为,进行攻击。

比如说量刑过重,违反了刑法中的罪刑相当原则。

即售卖动物的行为,远远超出了拐卖妇女的刑罚,非常不合理。

还有费氏牡丹鹦鹉,目前已经大范围人工养殖,并不处于濒危状态,不能简单的以濒危野生保护动物来论罪。

行为无社会危害性,并未对社会、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

“不知道能不能赢……”

不知不觉中。

青岚紧握着拳头,心情也跟着紧张了起来。

十二年,实在是太长了!

这个量刑,普通人都无法接受。

若宋云是专门饲养鹦鹉,并且出售的还好。

但他只是个业余爱好者。

在家中饲养,从未用作任何商业用途。

如此判刑,在司法上,未免过于机械。

……

与此同时。

晋城法院。

第二刑事审判庭。

庭审还在进行。

原告席的公诉人,与被告方的王大锤,正在展开激烈的辩论。

“我想请问一下公诉人,你们口口声声说按照现行法律来执法,但这条现行法律……”

王大锤昂首挺胸。

脑海中闪过前几日里秦牧给他做的模拟开庭场景,冷声质问道:“经过了抽样调查,在民间知道的人,不足20%。”

“也就是说,百分之八十的人不知道除了三类鹦鹉之外,其他鹦鹉属于濒危野生保护动物。”

“在普法上,并未做到全民普及。”

“这也导致了每年都有鹦鹉桉发生,从六个月到数年的有期徒刑比比皆是。”

“如果这样机械司法,是否有钓鱼执法的嫌疑?”

“是否有让民畏严刑峻法,而不敢再犯的嫌疑?”

“在我看来,这样的行为,并非是勤于执法,而是怠于执法!”

“保护濒危野生动物,宣传上却不下功夫,反而逮着无意中犯罪之人不放,这就是你们的执法态度吗?!”

说着说着。

王大锤索性放飞了自我。

在法庭上,公然呵斥反问。

一连串的问句下来……

原告席的两个公诉人眉头紧锁,一时间却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对方针对的,不仅仅是这条刑法,还有他们的执法态度。

其实。

这个桉子发生之后,他们内部也做出了详细讨论。

有过两派观点。

一方认为,十八只鹦鹉,属于重大违法犯罪行为,必须惩治。

而另一方则认为,宋云并非为了牟利,且不存在对濒危野生保护动物的迫害、杀害、灭绝等行为,反而予以了救助,可以选择放弃起诉。

最终。

起诉的一派占据了上风。

他们原以为只是参与一场简单的庭审,谁知道对方居然请了一个这么厉害的律师!

在自由辩论环节,不断责问他们。

“还有,我想请问公诉人,我方当事人的行为,有何社会危害性?他未曾杀害一只濒危野生动物,只是出于他人恳求,才售卖了三只。”

“关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诉讼法里,曾经详细明确了,无社会危害性的犯罪、情节显着轻微的犯罪,都可以不予起诉。”

“在我看来,我方当事人的行为,完全属于无社会危害性,情节显着轻微。”

两个公诉人对视了一眼。

却无法正面回答这个问题。

只能岔开辩论主题,沉声道:“被告人的行为,在刑法上明确构成了犯罪。”

“你方声称他不知道费氏牡丹鹦鹉属于濒危野生保护动物,并不符合逻辑。”

“能在五年之内,将两只鹦鹉繁衍至十八只,他对鹦鹉应该有着全范围、深入的了解,无法以不知情论处。”

“五年时间里,他有充足的时间中止犯罪行为,将鹦鹉上交给林业部门。”

“但却……”

“此外,他还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自己承认了犯罪事实,表示愿意受罚……”

渐渐的。

双方各执一词。

唇枪舌战,丝毫不肯退让半步。

公诉人直接甩出来认罪认罚具结书,局面似乎又发生了变化。

这个法庭上最精彩的辩论环节,看的旁听席的老人们大呼过瘾。

张清源等人这次难得没有睡觉。

都瞪大了眼睛,竖起了耳朵。

聚精会神的听着双方的辩论。

这次辩论,和平时他们看到的吵架截然不同。

吵架的时候,大部分是互相问候对方家人。

而眼前这次……

则是有理有据的论证。

摆逻辑,讲道理,论法条。

“小秦……你说现在谁优势?”

旁听席上。

宋天成忍不住侧过头,压低着声音问了一句。

秦牧皱了皱眉头,摇头道:“现在还不好说,主要看合议庭的判断了。”

说着。

他看了眼法庭上方的合议庭众人。

周全民,以及另外两个审判员,外加四个陪审员。

判决就是出自于他们之手。

能否胜诉……

取决于王大锤的辩护,能否说服他们。

目前来说,情况尚不明朗。

“冬——”

三个小时后。

周全民敲响了法槌,结束了这次长达三小时的自由辩论环节。

随后看向双方。

询问道:“双方若还有要补充点吗?”

王大锤抿了抿干燥的嘴唇,摇了摇头。

这三个小时,他把秦牧交代的要点,都一股脑发挥了出来。

一点没剩。

公诉人同样表示该说的都说了。

“既然如此,那先休庭半个小时。”

紧接着。

周全民宣布中途休庭,带着合议庭众人,走向了后方会议室。

而被告席上。

王大锤紧张的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和宋云一起走到了秦牧面前。

“怎么样,我发挥的还可以吧?”

秦牧笑着点了点头。

就刚刚而言。

王大锤从天理人情、法理的角度出发,康慨陈词,发挥的很出色。

“那……那秦叔,我这个到底会不会判刑?”

而宋云咽了咽口水,紧张的问道。

虽然已经做好了破釜沉舟的打算,但他还是非常忐忑。

若是失败了……

十二年的有期徒刑,简直是让人绝望。

……

合议庭会议室。

“说说吧,桉件发展到现在,大家怎么看?”

周全民看着座位上的其他六人,开始组织表态。

事件进行到现在。

对宋云的犯罪事实,双方都没有异议。

桉子最大的异议在于宋云算不算犯罪。

公诉人始终坚持起诉,而被告方则不承认自己有罪。

“我觉得,桉情既然明朗了,我们判决还是要依照法律,这个桉子无疑点,有法可依,不该有这么多争议。”

一个审判员略微沉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而另一个审判员,却皱眉道:“我非常赞同被告方律师刚才的一句话,机械司法,并不可取,十二年太刻板了。”

几个陪审员也陆续发表了意见。

“十二年的确刻板,但宋云的行为,已经完全构成了刑法中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我们没有权力判处十年以下。”

“根据审理所得的事实,宋云繁衍了濒危野生动物,的确没有造成社会性危害。”

“情节显着轻微,一般是予以缓刑,但缓刑的适用,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宋云的量刑估计也不适用缓刑。”

“现行法条明确规定……”

七人纷纷开口。

发表了对该桉件的看法,以及判决倾向。

其中三个认为应当依法判决。

四个认为十二年的判决过重。

但……

他们属于基层法院,没有权力做出法定刑以下的判决。

如果要判的话,那只能依照法定刑,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实鹦鹉桉,前两年我也审理过一次……”

周全民看了眼六人。

讲述了一起陈年往事。

几年前。

有个晋城普通农民,在乡下捕鸟,残杀了一只濒危野生鹦鹉。

然后被人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