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五章 告诉你们,我侄子是大律师(1 / 2)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正文卷第一百六十五章告诉你们,我侄子是大律师她这一句话。

瞬间把秦牧在内的九个车主给引爆了,再次破了防。

“破车?”

秦牧等九人冷冷盯着白水蓉,已经在即将爆发的边缘了。

他们同处一个小区。

更住在一栋楼里。

平日里。

就曾听说过28楼有一个宠孙狂魔。

平时踢球、按电梯也就算了。

现在直接将他们的车划成了这样。

最可气的莫过于白水蓉的态度了。

事情发生后,居还反过来怪他们没有宽容大度之心。

这特么是宽容大度的事?

敢情尊老爱幼,就要自己白白吃亏?

“今天你要是不赔钱,就别想走了!”

“报修的钱,你赖不了,我们不会讹你,但你该赔的,一分都不能少!”

“破车?我这车全款六十万,你跟我说是破车?”

“小孩怎么了?小孩犯了错,难道就不用赔钱吗?我活这么大,头一次听说小孩能无法无天了!”

“……”

众人神色不善,围绕着白水蓉。

气氛顿时变得剑拔弩张了起来。

“等等!”

何必民咽了咽口水,连忙站在了双方中间。

当起了和事佬。

看着秦牧九人,劝说道:“大家先不要急,都是邻居,有话好商量,不要激动。”

然而……

白水蓉却不领情,冷哼道:“我和他们没什么好商量的!让他们让开,都十点多了,我要回家睡觉了!”

说完。

她直接插缝而过,打算离开物业中心。

完全没有配合赔偿的想法。

损坏东西的是她孙子,她听人说过,小孩没有民事能力。

就算造成了什么损害,小孩也不用赔偿。

她这次前来……

主要是看在物业和邻居的面子上,打算象征性赔偿个几千。

可对方却开口要七八十万!

她绝不会当这个冤大头。

“让开!”

见还有人阻拦自己,白水蓉沉着脸呵斥道。

态度蛮横。

根本不像是理亏的一方。

“今天不赔钱,你就别走了!”

其中一个车主,脾气也上来了,挡在了白水蓉面前。

寸步不让。

“你敢!”

白水蓉更是怒不可遏,执意要走。

双方眼看着要打了起来。

何必民见状,再次挡在两人中间。

继续硬着头皮劝说道:“大家都不要激动,都是邻居,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嘛。”

“人家也没说不赔钱,等报修明细下来了,该赔的肯定还是会赔……”

但他话音未落。

就被白水蓉给打断了:“你闭嘴!”

“赔什么赔?这事虽然是我孙子干的,但他还只是个孩子,什么也不懂!”

“在法律上,连民事责任都没有,他根本不用赔钱!”

“反而是你们物业,我们每个月都缴纳了物业费,你们有义务保障我们每个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可结果呢?”

“我孙子进入地下室玩,你们居然没有发现,也没有阻止,才让他犯下了这种错,该赔钱的是你们才对!”

“这件事,全是你们物业的责任,要赔钱,你们找他!”

白水蓉张口就来,对着何必民一顿怒喷。

直接给何必民喷懵逼了。

他站在原地。

被气得脸色铁青。

完全没想通白水蓉的逻辑。

敢情她孙子犯了错……

怪在了他们物业的身上?

这七八十万,要他们物业来赔偿?

“找……物业?”

其他受损车主也被白水蓉的惊人逻辑给震住了,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而趁此机会。

白水蓉冷哼了一声。

直接绕行,离开了物业中心,扬长而去。

只留下了满脸懵逼的众人。

“这……这这个……秦先生,您也看到了,不是我们物业不作为,实在是她太蛮不讲理了啊。”

半晌后。

何必民回过神,看向了秦牧。

苦笑了一声。

满脸的无奈。

同时还带着几分担忧。

担心秦牧一怒之下,迁怒了他们物业。

秦牧嘴角抽了抽。

安慰道:“你也别太担心了,虽然物业的确要承担一些责任,不过这段时间你们表现得不错,不用承担太多责任。”

“什么?我们真要承担责任?”

何必民听完秦牧的话,再次被吓得不轻。

就连一旁其他的八个车主,也纷纷看向了秦牧。

露出了不解之色。

秦牧点了点头,耐心解释道:“当然有你们的责任,根据《民法典》和《物权法》,损失发生所在地的责任机构,需要承担一定的无过错责任。”

在民法中。

有一项备受争议规定,那就是场所的管理机构,需要承担保护人身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只要在其负责的区域内发生了事故或者损伤,该责任机构都需要承担无过错责任。

即便是这个过错和他们无关。

他们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进行相应的赔付。

比如说……

某人在商场的公共厕所摔倒,导致自身骨折,医疗费用十万。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他可以起诉该商场,要求他们赔付医疗费用。

若能证明商场管理缺失,公共厕所地面未定时清理防滑,商场可能要承担至少50%的侵权责任。

若是商场管理完善……

公共厕所地面没有打滑情况,摔倒行为系自身导致,商场同样要承担10%的侵权责任。

需赔偿一万元。

其余的由摔倒者自行承担。

而物业这段时间……

管理完善,尽心尽责。

并没有出现明显的粗心大意等管理缺失的情况。

因此。

对于该行为,最多需要承担10%的侵权责任。

“10%的责任?”

何必民咽了咽口水,突然感觉无比庆幸。

若不是秦牧这个刺头的出现……

他们物业现在估计还和以前一样,胡乱应付,敷衍了事。

需要承担的责任,绝对不止10%。

“兄弟,你这么懂法律,那你说说,现在这家人不赔钱,我们该怎么办?要不要报警?”

旁边的八个受损的车主同样表示长见识了,又追问了起来。

白水蓉的态度,让他们非常气愤。

明明是自己的车子受损。

到头来反倒变成了他们的问题了。

对方口口声声说孩子没有民事责任能力,摆明了不想赔钱。

“不满8周岁的小孩,的确属于无民事责任能力。”

秦牧想了想,接着说道:“小孩的确不要赔钱,但不代表他们的监护人不用赔钱。”

在法律中。

不满8周岁,属于无民事责任能力人。

8周岁以上,不足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

不满12周岁,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

12周岁以上,14周岁以下,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14周岁以上,对于一些特定犯罪,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

只不过……

因为未成年,应当依法减轻惩罚。

因此法定最高刑的死刑,对未成年人是不适用的。

即未成年人,无论犯下任何过错,最高只能判处无期徒刑。

而在民事责任中……

不满8周岁的,并不需要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该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犯罪,给受害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其所有的财产不足赔偿的,由其父母等监护人补足清偿。

就这个案子来说。

对方的行为,完全构成了刑事犯罪。

破坏他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将构成破坏财物罪。

他们的财物破损,金额累计达到了数十万。

完全构成了立案标准。

只不过……

因为犯罪主体为6岁,所以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也将转移给其父母等监管人负责。

“对方至少要承担9成的侵权责任,如果不赔的话……报警其实没用,最有效的还是上法院。”

随后。

秦牧接着分析了一遍。

犯罪主体是未成年人。

报警的话……

也不构成立案条件。

派出所的人过来,最多是协调一下纠纷。

可白水蓉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了,根本不打算赔钱。

调解无用。

最好的方法……

就是直接起诉对方。

“起诉?”

八人对视了一眼。

不禁苦笑了一声:“可我们都不懂起诉流程啊。”

他们对这个,根本是一窍不通。

一旁的何必民闻言,忍不住瞄了眼秦牧。

嘴角微微抽搐。

在晋城,估计没有比秦牧更懂起诉流程的人了。

“没事,我略知一二。”

秦牧笑了笑。

开始向众人讲解这个案子的维权方法。

遇到刑事上无法立案的事……

报警只是走弯路。

就该直接点,起诉到法院,让法院的判决来说话。

对方若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可能构成刑事上的拒执罪。

行政处罚上,将加入失信人名录。

对于失信人,禁止坐飞机、高铁等高档交通工具,禁止坐软卧,禁止住星级酒店,禁止买房,禁止买车,禁止子女就读私立学校等等……

“大家先把各自的起诉书和诉讼要求写清楚,将证据整理齐全,我们明天上午去法院一趟。”

最后。

秦牧加了八人的联系方式,给他们分别发了一份起诉书的模板。

告知了填写要求。

他们这个案子……

属于多名原告的共同诉讼案,将归于同一案进行开庭审理。

但每个人的诉讼请求,都要写明确。

还有车辆被划的照片、报修明细等证据。

这些都是开庭审理时必备的。

“还能索赔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这些?”

八人听完秦牧的讲解,再次露出了惊讶之色。

“没错,在车损的基础上,每人可以额外要个一两万块的赔偿。”

秦牧点了点头。

民事上的官司。

要求对方进行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并不过分。

是在法律的允许范围之内。

也就是说……

对方不同意私了,还要承担额外二十万左右的赔偿!

败诉之后,还要承担他们九个人的诉讼费。

前后加起来。

已经不是七八十万能解决的了!

物业中心。

何必民站在秦牧等人身旁,全程看着秦牧的指导。

心中充满了震撼。

看秦牧的眼神,更加忌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