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借钱借成了诈骗!(1 / 2)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正文卷第一百九十七章借钱借成了诈骗!对方这样转移财产……

目的自然是为了不还钱。

事实上。

在生活中,很多老赖都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

只要转移了财产,债权人就算胜诉了,也拿不到钱。

目前为止。

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还不起钱要坐牢。

这也给这些老赖们找到了一个漏洞。

利用这个方式……

将财产转移,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但……

老赖们的这种行为,和孟磊的有着明显的区别。

孟磊的转移财产行为,发生在法院判决之后。

而老赖们转移行为……

发生在法院判决之前。

只需要他们把钱藏的好,法院也无法查询到转移财产的去处,那么他们真的不用还钱。

是各种意义上的不用还钱,且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唯一能制裁他们的,就是失信人惩罚了。

禁止高端消费、禁止坐高铁、卧铺、飞机、轮船等。

不过这些……

对他们而言,只能算是微不足道的惩罚。

而孟磊的行为,明显是在法院判决之后。

这里面有着一个本质的区别。

那就是……

涉嫌了拒执罪。

他转移财产的行为,导致了判决无法顺利实施。

主客观上,完全符合构成要件。

且达到了情节严重,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这等于是把自己给坑了。

想到这里,秦牧无奈摇了摇头。

要是孟磊多懂点法的话,知道拒执罪的构成,肯定不敢模仿老赖做这些事。

那些敢当老赖的人……

背后都付出过很多功夫,确保自己在法律方面不用担责,才敢这么肆无忌惮不还钱。

“你不用急,你遇到的只是个低级老赖,钱肯定是能要回来的,他跑不了。”

秦牧想了想,给马明回复道:“而且,还能把他给送进去。”

没过几秒。

马明便发来了消息:“真的能送进去?”

文字里,透着一股激动和兴奋。

显然。

马明受孟磊之苦,久矣。

秦牧笑了笑。

接着回道:“可以的,他的行为,够坐几年牢了。”

“首先,在判决之后转移财产,孟磊的行为涉嫌拒执罪。”

“其次,你不是还有很多同学吗?可以让他们也准备起诉孟磊。”

……

乾州。

某办公楼。

上班期间。

本该对着电脑敲代码的马明,此刻却低头看着手机。

露出了苦笑。

看到了秦牧发来的最新消息。

他忍不住轻叹了口气,回复道:“up,拒执罪我了解,可是……同学们现在都心灰意冷了,没有起诉的想法啊。”

拒执罪他很了解。

作为秦牧的忠实粉丝。

在往期的一例视频里,他曾经看到过。

一对中年夫妻霸占了他人的房屋数年,最后被判数罪并罚。

其中一项……

就是拒执罪。

属于暴力对抗、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的行为。

但起诉孟磊……

他的同学们看到了他的先例之后,都很悲观。

打赢官司也拿不到钱。

他们根本没有再继续起诉的想法。

没过多久。

另一边的秦牧发来了一句话:“谁让你们起诉还钱了?你们发起多人诉讼,状告他的行为涉嫌诈骗,告他诈骗罪。”

看到这里。

马明愣了一下,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诈骗!

这两个字,再次冲击了他的心神。

诈骗罪……

按照金额来判定,分别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以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看过了秦牧每期视频的他,对这个基础法律的概念十分熟悉。

可孟磊的行为……

他只是当作了单纯的借钱,并没有往诈骗上联想。

“孟磊先是找你们所有人借钱,却没有归还一个,名义上说是借钱,实则是骗钱。”

而另一边。

秦牧很快解释了涉嫌诈骗的原因:“诈骗罪,指的是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非法占有他人财产。”

“这个罪名,判定的关键在于存在欺诈行为。”

“而孟磊借钱时,都承诺不久后就还,但至今未还,欺诈行为明显存在。”

“他的目的,也是为了非法占有财产。”

“你现在可以找一下其他同学们,问问他们的意见,统计下总共借出了孟磊多少钱,算算总金额。”

看完了秦牧发来的消息解释。

马明再次咽了咽口水。

目光愈发明亮。

秦牧等于给他指出了一条全新的思路。

不仅能要回钱,还能把孟磊给送进去!

事到如今。

他和孟磊之间,已经不存在所谓的同学情谊了。

真正的同学……

绝不会借钱不还,更不会在法院判决后还恶意转移财产。

这一口恶气,他一定要出!

紧接着。

他打开了大学同学群。

在群里面询问大家都借过孟磊多少钱。

“我五十二块,当时和他出去吃饭,说好的aa,结果他说他没带钱,我就帮他垫付了。”

“我1000,他当时说奶奶死了,结果没钱办丧事,我就借了他。”

“我二十七块,大学时候他让我帮忙买烟,说是事后给,结果现在还没给。”

“我八千,他当时……”

“……”

同学群里。

众人将他们借出的金额都说了出来。

这些钱……

要么是垫付的,要么是用各种名义外借的。

总而言之。

没有一个人从孟磊手中拿到了他们的钱。

马明将这些金额一一记录下来,用计算器简单相加。

共计43621元!

心情突然有些激动。

按照诈骗罪来计算,金额只要超出了三万,便可以称之为金额较为巨大。

量刑区间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了,你问这个干嘛?这不是戳大家的痛处吗?”

“钱根本要不回来啊,我刚刚上网查了一下,这种老赖太可恶了,和房地产开发商烂尾一个德性!”

“我已经准备算了,就当肉包子打狗了,还钱买个教训。”

“还好我借他的钱不多,才几十块。”

“……”

同学群里。

众人接着讨论,状态非常消极。

亲眼目睹了此次要钱之难……

他们的心气,也都被消磨的差不多了。

马明见状。

连忙发言道:“大家先不要着急,我在想,大家可以联合起来,一起起诉孟磊。”

消息刚发出。

一瞬间弹出了十几条消息。

“起诉?起诉有个屁用!你不是也起诉了?钱要到了?”

“我算看出来了,这世道,就是老实人吃亏,守规矩的人受欺负,不守规矩的人吃香的喝辣的!”

“你的十八块钱都要不回来,我们的钱更多,根本不可能要的回来!”

“孟磊已经铁了心不还钱,他转移财产,肯定不是因为你的十八块钱,而是担心我们一起找他要钱!”

“……”

好几个同学的语气都有些冲。

在群里直接说起了脏话,爆出粗口。

他们都看的很透彻。

孟磊之所以转移财产……

摆明了是怕他们继续要钱。

十八块不多,可所有同学加起来,足足有几万块钱!

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我说的不是起诉他还钱,而是起诉他诈骗罪。”

马明看着同学们愤怒的发言,连忙说道:“我找高人问过了,他在判决之后转移财产,对抗判决,导致判决无法施行,明显触犯了刑法的拒执罪。”

“还有他的借钱行为,我们完全可以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

他将秦牧和他讲解的内容,一股脑发在了群里。

拒执罪这个罪名……

属于公诉罪名,大概率公诉机关会对其发起诉讼。

当然。

秦牧还叮嘱了,若是公诉机关认为金额不大,未曾起诉……

他可以用受害者的身份,向法院发起拒执罪的诉讼。

坚决要求依法定罪。

另外。

诈骗罪本来也是公诉罪名。

但对于某些特殊案件,是允许公民发起刑事自诉的。

而他们所遇到的这个事件……

孟磊在借钱和诈骗之间不断游走擦边,说是犯罪又似乎没有犯罪。

便在这类案件的范畴。

可以通过法院的判决,来确定对方是否构成诈骗罪。

“真的假的?”

“诈骗罪?告他?让他坐牢?”

“卧槽!你找的这个高人靠不靠谱,别是信口胡诹的!”

“如果真的能把这孙子送进去,我的钱不要了,一分钱都不要了!”

“……”

而同学群里。

看完了起诉方法的同学们,瞬间沸腾了。

一改之前的颓态。

无比激动。

甚至有人不打算要钱了。

对他们而言。

能送孟磊进去,比什么都开心。

马明看着同学们的反应,不由露出了笑容。

至于那几个问秦牧是否靠谱的人……

他没有解释什么。

只是将秦牧在小破站的账号,分享在了群里。

上面的每期视频,都用血淋淋的案例,进行了“生动”的普法。

让人记忆深刻。

从诈捐、黑中介、高空抛物,再到彩票店、银行、4s店……

累积起来的“获刑者”,数量高达四千余!

……

次日。

马明又双叒叕请假了。

在得到了新的思路后,他再次奔赴阳城。

来到了孟磊生活的城市。

同时。

他也得到了同学群里共计34名同学的授权公证。

公证书上写明了,授权他帮忙代理这一系列的诉讼行为。

毕业之后。

各个同学都分布在天南地北。

很多人都来不了。

但都表示要参与这次的刑事自诉,要求他帮忙异地办理。

某律所。

石良平看着再次登门而来的马明,嘴角抽了抽。

叹了口气:“马明啊,就是十八块钱,要不就算了吧。”

马明的上个官司,就是他帮忙打的。

此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也是他帮忙异地办的。

结果孟磊却转移了财产,始终不肯还钱。

让他没想到的是……

他这个前当事人,居然为了十八块钱,又飞到了阳城!

这份执着,他平生仅见!

“咳咳,我说过了,这不是十八块钱的事。”

马明正色道:“这次我来,还想请石律师再帮个忙,我想再起诉一次孟磊。”

石良平愣了一下。

随后问道:“你不会还要起诉还钱吧?一事不二诉,你再起诉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诉讼法明确规定,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的被告人,不得再次起诉和审理。

这个事件。

判决已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