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2 / 2)

路西虽然已经很了解张家小姐的个性,但还是因为她无厘头的表现而忍不住大翻白眼,这里是异时空,不是幻想空间,哪里有那么多小说里的人物冒出来给人意淫?

季平可不知道有人正很兴奋地拿他的朋友开玩笑,仍然沉浸在轻松的回忆里。“那时候,我和许木飞交情最厚,因为见我对他妙手空空的功夫很是羡慕,于是,他就把那点压箱底的本事传授给了我。”

虽然季平的声音很平淡,可是路西还是悚然动容,要知道现在江湖上的人个个敝帚自珍,就是对自己的徒弟还要保留几分,可是许木飞却毫无保留的把自己的功夫交给别人,这份洒脱自如,着实让人敬佩切羡慕,所谓人以群分,只看季平朋友的品德,也就可以看出季平也是个不守旧俗的豪侠。

“我学了本事之后,有那么一段时间自然是洋洋得意,总想显摆显摆,所以跟着许木飞到处惹是生非,许多江湖同道都遭了殃,当然,他们丢得大多是不值一提的小玩意儿,我虽然胡闹,但还是知道分寸的。”

“那时候,叶岚已然成名,人们说起他,无不多有赞誉,我年少轻狂,见了比自己风头更大的年轻人,自然是有些不服气的,于是就趁着夜色潜入叶府,想要捉弄这位大名鼎鼎的叶公子一番。”

路西一笑,别人不清楚,她可是知道,叶岚虽然是入世执行任务,不许干涉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行,可是一些保证自己安全的小玩意儿还是允许携带的,圣联盟在这里建设了基地,可不光是想要搜集资料,更重要的是保证成员的安全,叶岚的住处,恐怕分布了不少热能探测器,监控器,因为季平只是开玩笑,并无恶意,或者是叶岚看季家的这位公子顺眼,才由着他胡闹,没有干涉,否则,十个百个季平恐怕也踏不入叶府半步,这是人力不能及的差距,不是武功高,轻功好就能弥补得了的。

“进了叶府之后,我本来是打算留下名号,戏弄叶岚一番就离开,可是偏偏正遇见那小子和叶小姐在书房里写书,小眉应该知道,我也是爱书之人,自以为才学过人,但是因为年纪还轻,尚不敢著书立说,那时候看叶岚和叶家小姐年纪都不大,竟然开始著书,就忍不住动了好奇心,每日待他们睡了之后,就悄悄潜进书房去看他们刚刚写出来的书。”

“一开始我只是不以为然,可是到了后来,书慢慢看进心里去了,并一发不可收拾,日夜都想着叶岚那些挑逗人心的观点,那些奇思妙想,就像是我打开了一扇神奇的大门。”季平的神色柔和,似是在回味那一段幸福的看书时光,“整整半年,我夜夜都宿在叶府,简直都忘记了饥渴,只是沉迷于书中。……”

“哈哈。”张美佳大笑,“这家伙还真糊涂,什么忘了饥渴,明明是人家叶岚怕他冻着,给他送了毛毯,整夜不灭火炉,怕他饿出毛病来,吩咐人准备消夜茶点,季平这小子吃了叶岚半年,竟然不知道人家对他的照顾,最后还把原稿给拿走了,这样的马大哈真是睿智的帝师?”

路西扑哧一声,忍不住笑了起来,没想到自己心目中这么文雅的男子,竟然也有淅沥糊涂的时候,真是可爱多了。

“你也笑我?”季平不满地排了路西一下,却还是得意洋洋地道,“后来叶岚兄妹把书写完修完,又抄了三份备存之后,我就把原稿给席卷回来了,看看,其实我也很厚道嘛,至少没有把所有的书稿一扫而空。”

“是,是,实在是太厚道了。”路西忍住笑意,开始了解叶岚会看着他拿走书稿而不阻止的原因了,他这般得意又狡黠的神态真的很可爱,心一向很软的叶少爷哪里舍得让他失望。何况书怎么也要留下来,那么放在季家的书房又有何不可?

“呵呵。”季平似乎也觉得这不是什么光鲜的举动,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连忙转移话题,“今天米高梅酒店要拍卖红鸾酒,不如我们一起去看看吧。我也应该活动一下身子。”

“大哥,我陪你去。”一听季平要出门,不知道隐藏在哪个角落里的季常忽然冒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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