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四四章 亲儿子与捡来的假闺女(2 / 2)

他已经很久没有写日记了,因为只有最后两页空白纸了,自己随便几笔就会画满,所以干脆不写了。</p>

现在自己要走了,这个笔记本是带走,还是留下来?</p>

留在部落是没用的,因为部落没有一个人能看懂他的字。</p>

他可不像樊晓晓一样,还在部落搞什么学校。</p>

这些人的温饱都成问题,谁会来学认字?</p>

现在他要走了,突然发现,自己写的文字没有一个人能看懂,是一件无聊而且很没面子的事。</p>

上面记录的都是他在这个世界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如果这个世界有人能够发现笔记本,也算是自己为这个世界留下的一笔财富或者遗产。</p>

呵呵,自己还没死,竟然想到为这个世界留下遗产了。</p>

所谓人过留名,雁过留声,现在临走才发现,自己在部落并没有做什么大的贡献,反倒是部落从上到下的人都对自己无比尊敬,而且是部落在供养着自己。</p>

自己修炼的功法,自己好像没有完整记录下来,现在写的话,已经来不及了。</p>

最重要的是没有纸张,让他去刻竹简,他也没这个本事。</p>

自己能够留下的东西,好像只有这个笔记本。</p>

那就留下它吧,至于将来有没有人能够发现,有没有人能看懂,那就不是自己能掌控的了。</p>

一切随缘。</p>

想到这里,他还是将这几天的事情简单地记录了一下,只用了几十个字就草草结束。</p>

然后,他仔细将笔记本用兽皮包起来,里里外外裹了三层,才确定不会被冰雪侵蚀。</p>

然后用武器将一个石头缝稍微敲开了一点,再将兽皮塞进去,总算完成了这个任务。</p>

等到笔记本一塞进去,他陡然觉得浑身轻松。</p><div id='gc1' class='gcontent1'><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try{ggauto();} catch(ex){}</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