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狂篇 第三十二节 情意(2 / 2)

“我也不想啊,可是,”少女咬着嘴,“谁让我真的爱上你了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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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今生加起来,经历过的女孩子也不少了,但琼恩一直都很吝惜说“爱”这个词,大多时候总是用“喜欢”代替。原因无他,这是一种潜意识里的恐惧,总觉得这个词分量太重,不是轻易可以承担得起的。</p>

然而,此时此刻,他只觉得自己真的是毫无疑问地爱上了怀中地金发少女,为了她可以放弃一切,为了她可以和整个世界为敌,只要有她就好,其他什么都不在乎了。有那么一刹那,他几乎想要冲口而出,说只爱她一个人,只要她一个人,其他所有女孩子都愿意放弃了。</p>

这种感动并没有持续太久,所以这句话也没有真正说出来——证明从本质上而言,他终究是一个自sī的家伙,贪心、渴求,希望得到更多,却不愿意相应付出同等的回报。他唯一所做的,只是把梅菲斯抱得更紧,仅此而已。</p>

然而对于少女来说,仅仅这点温暖,似乎便已经足够。</p>

“你抱得我透不过气啦,”她娇嗔,“什么时候力气变得这么大了。”</p>

琼恩没有回答,只是将她的脸转过来,ěn上嘴。</p>

两人的身体慢慢分合,yù望在一点点积累膨胀。他从未有过这种温柔,即便是第一次的时候也比不上,整个过程尽可能地轻缓,小心翼翼,仿佛少女是最精致珍贵的瓷器,不敢多用一点点力气,生怕把她弄疼。“舒服么?”他轻声问,“没弄疼吧。”</p>

“没事,疼我会说地……你自己舒服就行,别管我。”</p>

在梅菲斯的鼓励下,琼恩稍稍加快了速度,但脑中依旧保持清醒,直到最后在少女体内深处猛烈爆发。他正要慢慢退出,臀部却被少女按住了,“再来一次,”她柔声说,“我知道你还没要够。”</p>

事实证明,够与不够是一个相对概念,没有固定标准的。当天晚上琼恩足足要了梅菲斯七次,打破了以往的历史记录,其中前三次是在湖边,第四次是在抱她回房间的路上,第五次是在浴缸里。洗完澡后原本说好休息,结果琼恩怀里抱着少女,嗅着yòu人的体香,忍不住就yù念大发,重振雄风,又要了她两次。</p>

一夜七次,听起来很美好,但导致地结果就是第二天两人集体睡过头,直到下午四点钟才醒。琼恩感觉自己全身酸疼。肌(肉)仿佛都要撕裂开来一样,稍一动弹就忍不住倒吸冷气,梅菲斯的情况好些,但也蜷在毯子里不肯起身,俏脸上yòu人地红晕依旧,仿佛还沉醉在昨夜的美妙欢好中。</p>

“真……真是要赶紧锻炼身体不可了。”</p>

以一个“正常”的巫师标准来衡量,琼恩已经可以算得上是强壮——但这是相对于那些瘦弱的同辈而言。别说比不上那些高大健硕的武士。就连身边的女孩子,也都一个个比他身体素质更优秀。梅菲斯和凛自然不用说。莎珞克杀手出身,肯定也比他强,唯一能够欺负的也就只有姐姐珊嘉和芙蕾狄了……干,这太有损男xìng地尊严了。</p>

“艾弥薇,教我剑术吧。”琼恩说。</p>

“嗯?”梅菲斯没反应过来,“你是个巫师,学剑术做什么?”</p>

“谁说巫师不能用剑地。凛以前住在你家地时候,不也学过剑术吗。”</p>

“那是我母亲非要她学,结果她就装睡偷懒……再说了,你就算要学剑术,我恐怕也不适合教你。”</p>

“为什么?”</p>

“我所学的剑术是力量型地,横扫直劈,大开大阖,你应该不适合这种风格……”</p>

“简单来说。就是我的力气不够了?”</p>

“对,”梅菲斯毫不留情地说,“不过身体的灵活xìng还不差,所以学剑术也是可以的,只是应该走敏捷的路数。”</p>

“难道我应该去和莎珞克学?”</p>

“那也不可能,你远远比不了她……如果让我推荐地话。就这座城里,德古拉先生是个不错的选择,或者金闪闪也可以,他们都是属于敏捷型的剑士。”</p>

“那一对么……再说吧。”</p>

梅菲斯的这个建议并不坏,但琼恩想起那个吸血鬼就有气,明明已经警告过了,居然还敢去邀请凛,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没找他算账就不错了,哪里还愿意去向他学剑术。至于金闪闪。现在是德古拉的情人。也就不予考虑了。</p>

“算了,学剑术的事情一时不急。倒是我差不多得去一趟伊卡沙城了。”</p>

※※※</p>

晨炼只是客所。伊卡沙城才勉强算是根据地,yīn差阳错之下,琼恩已经很久没回去。原本早就应该走这一趟,但因为梅菲斯的生日将近,也就耽搁下来,现在也是该动身了。</p>

从明面上说,他毕竟还挂了矮人议员的名目。矮人直率质朴,却不是傻蛋,不可能真让他这个外来地人类拿到多少权力,但毕竟还算尊敬礼敬。自己一去深渊就是几个月,消失得无影无踪,自然也该去打个招呼。魔像基地现在估计也差不多建起来了,当日德古拉曾经建议弄几尊魔像过来,填补晨炼的人手不足问题,琼恩深以为然,此次也抱了这个目的。当然,最最重要的,还是很久没见到芙蕾狄了。</p>

幽暗地域里危机四伏,自然不可能孤身上路。琼恩把消化神力的方法全都教给了梅菲斯,让她留在晨炼专心锻炼学习,不用同去。原本是打算让凛陪着梅菲斯,结果小女巫死缠烂打,非要随琼恩一起去伊卡沙城见识见识。</p>

“这里太闷了,”她抱怨,“什么都没有,连商店都没一家,一点都不好玩。我要去矮人城市逛逛。”</p>

“矮人城市也没什么好看的,虽然比这里繁荣点,但他们地风格你不会喜欢的。”</p>

琼恩试图劝阻,但凛坚决不肯,“我在这里呆着,又闷又无聊,什么好玩的东西都没有,一定会出事的。”</p>

“出事?你会出什么事?”</p>

“很多啊,比如我空虚寂寞的时候,有某位吸血鬼男士过来送huā,那我说不定就会被感动,抛弃你了。”</p>

“我说凛啊,同样的招数重复使用,你不觉得这很没创意吗?”</p>

凛偏着小脑袋,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好像也是啊,虽然说只要有效果,老套不老套也无所谓,不过除了威胁,似乎确实应该来点利yòu才对。”</p>

“唔,这个词我爱听,那你要怎么利yòu我啊。”</p>

凛很认真地思考了一会。“这样吧,”她说,“你上次不是和我说什么冰火九重天么。如果你带我去,我就答应试试看。”</p>

石化了三秒钟后,琼恩用力点了点头,咽了口口水。</p>

“成交!”。</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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