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节 大势所趋(2 / 2)

“魔法神?”梅菲斯略想了想,毕竟她对矮人的信仰其实也不是特别熟悉,“也勉强可以这么说了,”她评价说,“不过其实他主要的身份是灰矮人的守护神。”

灰矮人这个词琼恩倒是知道。矮人是个泛称,其中包括盾矮人、金矮人和灰矮人三大类,以及一些数量稀少到可以忽略不计的其他族群。前两大类矮人基本可以一视同仁,差别不大,但灰矮人便比较特别些,他们是居住在幽暗地域的,很少在地表出现。一般人说矮人,其实指的是盾矮人和金矮人,不包括灰矮人在内。

比起其他矮人,灰矮人的名声普遍要恶劣些,素有“邪恶”的评价。盾矮人和金矮人往往相处融洽,但对灰矮人也比较敌视。拉杜格作为灰矮人的守护神,和其他矮人神祗关系自然也就不佳。虽然他名义上是魔法神,但其他盾矮人和灰矮人中的施法者,都罕有崇拜他的。

灰矮人头发和皮肤全是灰暗色的,非常容易辨认。琼恩今天遇到的那个老矮人巫师显然不是灰矮人,他却信仰拉杜格,也算是非常少见的事情了。

梅菲斯对于这些倒也并不在意,但当琼恩提到“雷鸣之子”的时候,她微微点了点头。

“大势所趋。”她说。

“什么?”琼恩没听明白她的意思。

“上古传说,在大约六千年前,矮人族曾经在大陆上建立过庞大的帝国,”少女解释,“但后来人类崛起,矮人族被迫退居深山。”

矮人族退居深山,奉行保守封闭的作风,和人类社会断绝往来。初时还能相安无事,但随着人类繁衍日多,扩张加剧,原有的地域不能容纳,不可避免地又开始开发山区,侵入矮人族的地盘。

如今在人类的城市中,矮人的身影已经越来越常见,包括商人、工匠、佣兵、冒险者,甚至移居而来的平民百姓;而在矮人聚居地,也渐渐能看到人类的身影。便如这座阿德巴城,以前纯然就是矮人的地盘,根本不允许人类来往,如今也加入了银月联邦,也接纳人类的商旅和游客了。人类和矮人,交往越来越密切,越来越频繁。

这种局面的改变,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雷鸣之子。是他们倡导放弃矮人族的保守作风,主动进入人类社会,学习魔法和人类的文明,参考借鉴人类的社会体制,促使人类和矮人交流来往的加速。

琼恩微微点头,他大约明白了梅菲斯刚才所说的“大势所趋”是什么意思。

人类的繁衍、扩展,让矮人族已经无法继续闭关锁国下去。长此以往,被吞并,或者说“融合”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人类原本就是极具侵略性的种族。琼恩甚至可以想像,百年之后,只怕大陆上就没有“矮人”这个独立的种族了。

既然融合已经是大势所趋,不可逆转,那与其坐守等待,不如积极主动,争取更大的利益。矮人主神莫拉丁降下雷鸣祝福,诞生雷鸣之子,可能目的也在于此吧。

在刚才和老矮人的谈话中,琼恩也知道:雷鸣祝福之年出生的矮人是雷鸣之子,但其后出生的矮人,依然还是普通的矮人,并没有表现出多少魔法天赋。雷鸣之子虽然天赋强大,但这种天赋更多来自神赐,只怕也不能繁衍继承下去。目前矮人族的巫师阶层,就是靠这些“雷鸣之子“支撑着,他们后继无人。

仅仅一代人,能做什么呢?

矮人的寿命比人类长得多,一般能活到四百岁。雷鸣祝福是六十六年前发生的事情,也就是说,这些雷鸣之子们,大概还能发挥作用的时间是三百年。过了这段时间,雷鸣之子凋零去世,矮人族受先天条件的限制,在魔法上的成就肯定会比现在退步。

难道这三百年内,矮人和人类就要全面融合么……还是说未雨绸缪,早作准备?

反正,大势所趋,不可逆转,只能积极迎上。

琼恩思索着,倒是想起一件事情来。如果矮人族和人类真的融合,那在宗教信仰领域,势必有一场争夺,便如人类有人类的战神,矮人有矮人的战神——以前各拜各的,互不相干,如今融合为一,难道还能容忍两个战神并立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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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节,第二卷结束,主角进入博得之门<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