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红雪闻言,高兴地笑了,心里的醋坛子盖住了。</p>
秦民义尴尬地说道:“可是,我不会跳舞。咱们进入夜总会,总不可能公开拿着枪,就朝汪厚铭开枪吧如果他跳舞呢舞池里那么多男男女女,咱们开枪,会伤及无辜的。”</p>
萧锋闻言,感觉有道理,便大度地说道:“那行,我陪你们俩去夜总会杀汪厚铭这个大汉奸。</p>
红雪和猴子、小吉去大戏楼杀黄诚方。哦,猴子,你先给万福客栈打电话,通知他们分两队准备接应咱们出城。只要枪声一响,鬼子必定会以为咱们从西门出城。这一次,咱们从南门出逃。给鬼子和二鬼子一个意料之外。”</p>
说罢,他便到里卧室去换西装,打领带。</p>
梅瑞瑛等人也各回各房换装。</p>
胡红雪换上一袭洁白绣花旗袍,身材美极了,披着长长的秀发,真象仙子下凡。要论美貌,胡红雪之美,确实无人可匹。而且,她素来不在脸上化妆,就是一种天然美。</p>
她天生的贵族气质,搭配这身旗袍,挺般配的。</p>
梅瑞瑛则是换上秋裙,上半件是白的,下半件是黑的,白衬衣配黑短裙,撑的胸前鼓鼓的。她露着美长腿,更加漂亮,但是,也仍然很端庄,很稳重。</p>
看到胡红雪如此之美,梅瑞瑛暗叫:惭愧论相貌确实只有胡红雪才配得上老萧啊</p>
她心里暗暗神伤。</p>
秦民义也换上了西装,系上了领带。</p>
万有力和唐小吉则是换上了长袍,戴上了瓜皮帽。</p>
萧锋西装革履,穿着锃亮的皮鞋,腰别两把加装了消声器的勃朗宁手枪,从卧室里走出来,甚是帅气流畅。</p>
他把头发梳得向后倒,刮干净了胡子,提着一大皮包,象极了一个大老板。</p>
万有力翘指称赞萧锋,说道:“大哥,如果打跑了小鬼子,你就应该这样子打扮,真象一个大老板</p>
你要是真的大老板,那就好了。再也不用小弟去偷东西了。现在,你们吃的、住的、喝的、抽的,可都是我盗来的。你啥时候打跑小鬼子,就得啥时候给我正名哦。”</p>
“哈哈哈哈”</p>
笑声中,萧锋奇异地问胡红雪,说道:“妹子,你是去大戏楼杀黄诚方,你穿旗袍干吗”</p>
胡红雪在换装之前,就吃醋了:因为萧锋说要陪梅瑞瑛去夜总会,万一象秦民义说的,要和梅瑞瑛跳舞呢</p>
那可不行,大哥怎么可以和梅瑞瑛搂搂抱抱呢</p>
要抱,那也是抱我呀</p>
所以,她换衣服的时候就考虑好了,杀黄诚方的事,就交给万有力和唐小吉去办。</p>
自己还是陪着萧锋去夜总会,到时候跳舞,那就自己和萧锋跳。这种好事,可不能交给梅瑞瑛。</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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