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说,当时人们见到李广射中石头,都惊叹不已,李广自己也不敢相信自己有如此神力,又返到原处拉弓重射,比上次更加用力,可是连射了好几次,都没有射进石头。
我奇怪的问,这是为什么呢?父亲摇头说,大约是李广射出第一箭的时候有天神相助。
安妮听到我们父子的谈话,笑着说:“我想大约是人的潜能还没有被开发出来吧,尤其是紧急情况下,人体会产生应激反应,能做出平时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当李广初看到石头时,以为是只老虎,情急之下就引弓射箭,毫不犹豫,箭射进了石头。
我听了之后,似有所悟撒腿便往外面跑,“我想我知道那根针在什么地方了。”
门外百米外有一棵树,我开始只在树下去找,只是在树干上匆匆扫了一眼,这一次我开始仔细的去找那根针,果然在树干上看到那根针射进了树干,一点都没有露在外面。
父亲见到大为惊讶,“百米之外,用这么小的弓箭射一根针,居然可以没入树干,儿子,你是怎样做到的?”
“大约就是安妮所说的潜能吧,我当时气恼这张小弓没有用,便朝这棵树射了一箭,当时想的便是把树射穿的。”
父亲不可思议的摇了摇头,“实在没想到你能把这根针射中树干,而且还能射进树中,这种手法堪比唐门了。在中国四川,有一家擅使暗器的武学流派叫唐门,唐门有飞针袖箭这样的暗器,这些暗器上还涂了毒药,击发出来可以伤人,但我想射程不会太远,即使能如这样般到达百米的距离,准度则又会有重大缺陷的。”
因为我只有这一根合适的针形箭矢,我有些上愁,把这样的想法告诉父亲时,父亲很快领会了我的意图,他在弓箭上安了一种回收装置,用极细的丝线将回收装置和飞针连起来,我射出走进飞针之后,搬到回收装置,便可以把飞针回收。
父亲当看到我能熟练的把针射出去,再用收回来的时候,笑着摇头道:“少年心性,你是否想过,你做了这种走线飞针又能如何?一根小小的针尖上能抹上什么毒可以致人或动物伤亡呢!唐门用针是暴雨梨花针,是无数的针射出,针上的毒药才可致人死亡,他们更多的还是用飞刀和袖箭,你若凭这走线飞针对敌,你便拼着挨你一针,跑到五十米左右的距离便可以射出飞刀或袖箭,倘若拿着一把枪,千米之外便能伤人性命,你这走线飞针终是没有用的。”
父亲说的极是,我留下这张柘木弓和走线飞针更多的还是为了好玩,我常常拿着走线飞针射击一些飞舞的小虫子,但当小蘑菇把小美蕈液给我时,终于可以让我实现自己的一些想法了。
平时,我可以潜伏到猎物附近,偷偷射出走线飞针,针上涂抹小美蕈液,足可令猎物昏迷,关键是走线飞针射中猎物,我可以迅速回收,猎物只是以为被牛虻或蚊子叮咬了一口,我可以继续射出其他的猎物,如此哪怕面对成群的袋鼠,我可以不费一颗子粒便能猎取,而且全部都是活物,要知道胖大厨可以敞开了要动物活体的,开出的价格比死物要高出一倍来的。
可惜,自从进入荒原,我一直没有时间实践一下我的柘木小弓和走线飞针,现在想要在不知不觉之间搞定那五个古瑞族人,这无疑是最好的办法了。
我打开药瓶,用走线飞针蘸了一点小美蕈液,将针搭在柘木小弓上,瞄准了左数第二个人,擒贼擒王,他有伏狼术,制服他后那些土狼便会一哄而散。
这些古瑞族人离我只有二十米的距离,我基本上可以做到指哪打哪,于是走线飞针对准了他的脖子。
我要极好的控制好力度,力气大了会扎进那人的脖子,力气小了又不能扎破皮肤,这个力度远比准度难以拿捏。
走线飞针悄无声息的射了出去,准确的射中那人的脖子,那人感到脖子后面微微一疼,还以为是只牛虻在叮咬,不自觉的用手打来。
然而我在一击之下,又已经把针收了回来。
走线飞针收回来后,又一次蘸了小美蕈液,攻击其他的四个人。
如此,我的走线飞针神不知鬼不觉的攻击了这五个古瑞族人,之后,我便可以安心的等待小美蕈毒性发作,自己溜达过去把他们拿下了。
只过了五分钟,那个古瑞族的天选之子便停止了吹哨,趴在那里直晃脑袋,好像在努力使自己保持清醒,只可惜,在威克族人配置的小美蕈液面前,一切都是徒劳。
哨声止歇,那些土狼便三五成群一一散去。它们在今天已经吃掉了十余匹马和六七个人,腹中饱胀,若不是那古瑞族的天选之子吹哨召唤,恐怕它们早就想找个山洞歇着了。我看到这些土狼只用了不到一刻钟的时间,便走得干干净净。
只是,尼莫这些人知道只要哨声再次响起,那些土狼便会去而复返,根本不敢从树上下来,殊不知,这次土狼们是真的走了。
我看到五个人一动不动,便悄悄地爬了过去。
这五个古瑞族人,一老四少,都已经被麻醉,老老实实的趴在那里一动不动。
我发现,那一老便是会伏狼术的族人,其余的四人都是十七八岁的少年,只是澳洲的土著人到了十三四岁的时候,男人便要跑出去打猎了,而女孩子便要选择自己的丈夫了。
与其说这是土著人的生活方式,不如说是生存方式。
为了在荒原生存,抵御和狩猎野兽,这些土著族群需要更多的人,也需要每一个人尽快的长大。
我顺手把那个哨子塞进背包,这个哨子让古瑞人拿着太危险了,我还是暂时保管一下吧。
我解开他们腰间的带子,把这几个人古瑞族人的手脚捆了个结结实实,然后当我把第五个人翻过来的时候,霍然发现他竟然是小蛮,他比在总督府时要结实了不少,气色也更好,便还是留着长发,令人感动的是那绑着长发的绳子还是我赠给他的,这说明他没有忘记我。
我拍了拍他的脸,努力让他清醒一些,小蛮眼睛迷离,仿佛喝醉了一般。
“小蛮,你还认识我吗?我们从总督府一起逃出来的。”我一边说一边用手势在他的面前比划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