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气数(求月票)(1 / 2)

 漫山遍(www.biquwu.cn)野的树木间那人高的野草被风一吹,似海浪翻滚、又像麦浪起伏。:

△↗,各式各样的花草开满山坡,好像进了百花园一般,这景致美极了,可在山中疾行的人们眼中,这景致却无法吸引他们的眼神。

这支从关外开来的部队正沿着山路向着南方开拨,更准确的来说,是向着关内行进。在山间那贫瘠的土地里忙活着的乡民,远远的看到这群兵勇的时候,立即朝着山沟里跑了过去,以躲避兵祸,这是千百年来的规矩。匪要躲,这兵更要避。

不过出乎他们意料的是,这些穿着黑色洋式军装的兵勇像是没看到他们似的径直往前走着,留下一片被卷起的尘土,大部队们扬起的灰尘,不断地落到树叶上。树干上也满是尘土。战士们越走越远,一会儿,田间路头又恢复了静寂。

夏日的天,娃娃的脸,说变就变,饷午过后一场雨之后,山谷间变得雾气迷蒙,远处的山岭和近处的田地也笼罩在层层云雾之中。运输物资的车队溅起泥污,拉着马车的矮马艰难地行进在泥泞的道路上,而在田间驮着弹药箱骡马也在奋力的前行着,驾马的战士不断的用鞭子、缰绳督促着马匹前行。

官兵们同样也行进在泥泞中,雨水打湿了他们的涂胶的防雨披风,步枪被随意的扛在肩上。披风下,子弹携具和背后的背包等物资使他们显得笨重而臃肿,那雨水总是顺着帽檐打在官兵们的脸上,那满是雨水的脸上却带着些疲色。

“我有一支枪。扛在肩膀上。子弹上了膛。刺刀闪寒光……”

行军的队伍中军歌嘹亮,虽是顶着雨,可歌声依显得雄壮,这是官兵们在借着军歌给自己打着气。

“慷慨激昂,奔赴战场,冲锋陷阵的谁敢挡!誓把敌人消灭尽,高唱凯歌还故乡……”

在激昂的军歌声中,于小宝抹了一把泥水。这泥水都甩到了脸上,满是泥水的脸上挤出些苦笑来,挂着泥的军靴足有几斤重,行军几天后,这腿就像灌了铅一般,以至于让人抬不动脚来。

“……上刺刀、上刺刀,前进前进前进!那怕山高把路挡,那怕河深横于前,上刺刀、上刺刀,前进……”

随着这声声的呐喊。歌声变得更豪迈起来,可于小宝却是喊不出个豪迈。直到最后一句“冲啊!杀!”时才算是找回些精神,虽是如此,他却只能咬着牙朝前头冲。

读过几年私熟的的于小宝是胶澳山脚下的庄户人,因为家中兄弟多的关系,两年前便离家想往关东闯荡,阴差阳错的到了朝鲜,并且当了警察,凭着少时启过蒙的关系,几经晋升,倒是从普通的警员晋升为上士,而在机动警察改编为新军后,他再次晋升一级,晋升为三级士官长,甚至因为军官不足的关系,他被任命为代理排长。

跟在排长的身旁小跑着,扛着骑枪李建业挤到排长跟前问到一句。

“长官,你说咱们啥时候才能到喜峰口?”

喜峰口!

这是他们的任务,虽说第四师是收编俘虏改编的部队,可却也担负着进攻关内的任务,而现在对于第四师万五千名官兵而言,他们的任务就是夺取喜峰口,为大部队进攻关内铺平道路。

在喜峰口有多少敌军?这不是下层官兵需要考虑的事情,他们唯一需要考虑的就是夺下关口。

同样作为吃粮的“粮子”,可现在这些由俘虏转化来的官兵,却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严明的军纪是维持部队战斗力的根本,无论是宪兵队的处罚亦或是长官的军棍或者枪口,都是维持军纪的方式,虽说这引起俘虏怯于军纪的严明,进而在战场上奋勇当先,生恐被编入惩戒营,成为必死的炮灰。

“明天!”

于小宝随口应了一句,继续拖着沉重的脚步向前走着。虽说疲惫不堪,但是他却不敢有一丝懈怠,军纪不仅仅只是用在那些“俘虏兵”的身上,即便是他这样的军士、军官亦不例外。

依照军纪规定,如果明天他们无法到达目的地,官兵就会被撤除军衔,而这则意味着他们将会被编入“惩戒营”,

而所谓的惩戒营实际上就是炮灰营,就是用被撤除军衔的官兵当成炮灰往清军防线发起刺刀冲锋,每人只有十发子弹,对于他们来说,生路从来只有一条夺取清军的防线。

如果不想进入惩戒营,那就只有一个选择,服从命令,绝不怯战,但前提是必须要完成上级交待的任务。

而相比于“惩戒营”他们更害怕“什一法”,这刚刚下达的军令,据说是学习自第六师的“成功经验”,相比“惩戒营”更为残酷,对不服从命令的部队,按十人抽杀一人的方法抽杀,而杀人者甚至不是宪兵,而是其它九个人,这意味着有人不服从命令,就是在拿另外九个人的脑袋冒险,自然会有其它人的拳脚去维持军纪,没有人想把脑袋系有别人的腰带上,现在甚至不需要长官的督促,害怕“十一临头”的他们,会主动的替长官维持军纪,很多时候那些俘虏兵表现的甚至比于小宝还要积极。

“长官,你说,咱们到京城,会打进京城不?”

作为传令兵的李建业,年岁虽说不大,可脑袋却极为灵活,正因如此他才会被选为传令兵。

“扯淡吧,那京城的城墙高的都跟山似的,是想打就能打出来的!”

“军人需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说出这句话时,于小宝把腰侧的挎包朝后抽了一下,涂胶的包身挡住了雨水。服从命令,这是军人的天职。拒绝服从军令的军人。就是叛军。对待叛军绝不容情。

“……姥姥的,那到时候可不就是改朝换代嘛!”

旁边传来的一声话语,让于小宝于一旁喝着一声。

“兄弟们,快点,别让三排超过咱们了!”

喊着话,他脚步又加快了许多,而在这时,于小宝看到路边。一支浑身被雨水淋湿,顶着风雨快步向前行进的部队,与其它人的不同之处是,他们没有雨衣,同样携带武器,更没有背包,甚至许多战士都是赤着脚。

稍微注意一下,可以看到他们的衣领上不见军衔,这是一营被剥夺军衔的官兵,在部队中他们的身份极为特殊“惩戒营”。这是第四师的创举,实际上针对俘虏兵的使用。大家都是互相借鉴,相互为师。就如同“什一法”出自第六师一般,这“惩戒营”则出自第四师,当初师里发明这个法子,准确的来说是针对“俘虏兵”怯战的一个创举。

在“惩戒营”的官兵从自己身边经过时,于小宝不自主的将肩上的步枪取下,作行军监管状同,而根据命令,如果官兵发现未佩军衔的士兵,可以随时执行战场纪律。

身上穿着湿透的军装,李中远的眉头紧锁着,他能够感觉到从周围投来的那种轻蔑的眼神,与身边的那些俘虏兵不同,他曾是警察,从来都未曾胆小过,可为什么会撤退?每每想到两周前的那场与民团的战斗中,在排里的战士仓皇撤退时,他也跟着撤退了,那心底的便只觉一阵羞愤难当。

若非如此,他又岂会逃到了,他不是俘虏兵,甚至他还是一名军官,是一名准尉,也许这一仗结束之后,他就能到讲武堂读书,从而成为一名真正的军官,可现在,一切都结束了,他的身上背负着一个极为可耻的名声“逃兵”。

“如果当初死了的话……”

李中远忍不住在心里这般想到,如果当初他死的话,那些逃兵就需要为他的死负责,无论是连坐法也好, 什一法也罢,都会为他的死追究责任,而他呢?却选择了逃跑,

当初还不如死了!心底这般抱怨着,李中远朝着左右看了一眼,无数次他都想过逃,可朝什么地方逃呢?

且不说没有军衔的他随时都有可能吃自己人的枪子,就是侥幸逃了出去,落单的他也可能会面对团练的枪口,剪掉辫子的“逆军”脑袋,在那些人眼里值十两银子,或许他们不敢与大军决战,但并不意味着会把落单的士兵放在眼里,在他们的眼中可没有什么有没有军衔之分,有的只是那十两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