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兴五年,太视令各府州县都设立学校,“育人材、正风俗”。曾选派监生中年长学优者三百六十多人到各地方学校担任教职。地方学校不仅设立在府州县所在地,也在边远卫所及少数民族地区开设。学习内容“自九经四书三史通鉴,旁及庄老韬略。侵晨学经史学律,饭后学书学礼学乐学算。晡后学射。”各地乡里也都开塾立师,以普及教育,天下穷乡僻壤,咸有学有社。乡里则凡三十五家,皆置一学,愿读书者,尽得预焉。”
府、州、县学都设有教育官员,府设教授,州设学正,县设教谕各一人。又设训导,府四、州三、县二。生员额数是京府六十人,府四十人,州三十人,县二十人。生员可免差徭二丁。正额外增收,叫作增广生员。学校师生有月廪食米,每人六斗,另给鱼肉。初入学者为附学生,经过考试,为秀才,或称诸生,取得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
官府对学校管理十分严格,并规定各级学校学生对军国政事不许建言,作为禁例。国子监到府州县学都置有刻有禁例的“卧碑”。所谓“卧碑”,与学校的校训异曲同工,是儒学的学官和学员的座右铭。
总而言之,能入府学的诸生固然能享受国家津贴,却也是有教条约束的。
这日,以案首冯过为首的九十名新晋生员肃立府学明伦堂“卧碑”前,听教授宣讲“生员教条”。
教授先是警示一二:“朝廷建立学校选取生员,免其丁粮厚以廪膳,设学院学道学官以教之各衙门以礼相待,要养成贤才供朝廷之用。诸生皆当上报国恩下立人品,切记切记。”
而后便是“教条”:
其一,府、州、县生员,有大事干己者,许父母兄弟陈诉,非大事毋亲至公门。
其二,生员父母欲行非为,必须再三恳告,不陷父母于危亡。
其三,一切军民利病,工农商贾皆可言之,惟生员不可进言。
其四,生员才学优赡,年及三十愿出仕者,提调正官奏闻考试录用。
其五,生员听师讲说,毋恃己长,妄行辩难,或置之不问。
其六,师长当竭诚训导愚蒙,毋致懈惰。
其七,提调正官务常加考校,敦厚勤勉者进之,懈怠顽诈者斥之。
其八,在野贤人有练治体敷陈王道者,许所在有司给引赴京陈奏,不许在家实封入递。
……
林林总总计有八条,学规异常严格,除学业成绩考核外,对品行也有极严格之要求,并设“稽考簿”逐一详加记录。稽考内容分德行、经艺、治事三项。凡三项兼优者,列入上等簿;长于德行而短于经艺或高于治事者,列入二等簿;如经艺与治事兼长而德行有缺陷者,列入三等簿。所谓德行,即是孝亲敬长,不“犯上作乱”。凡生员犯律,情节轻尚能改悔者,许以革名开复;业经定罪者,许以原名应童子试;情节轻微者,加以戒饬,但不得如平民加以鞭挞。
另一方面,又教育生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明确读书的方法,进而明确今后做官的目的。“居心忠厚正直,读书方有实用,出吏必作良吏”。这段话的意思就是要生员,读书要先学会做人,只有“忠厚正直”,读书才能学以致用,如果一旦考中,“出吏”时就能成为一个“良吏”。
诸生皆凛然,引以为戒。
在冯过看来,能颁布“生员教条”,把廉政教育放到极其重要的位置,在生员读书的时候,就把历代的忠臣清官作为他们的楷模进行教育,不失为是一个明智之举,这也是“防患于未然”的重要措施。
只是,初衷自是好的,但要真正做到不忘初心确是难了。这就好比一项国策,制定本旨利国利民,但经过层层下达,到最底层便会丧失本味,多半会成为“四不像”。
更何况是这年头,貌似天下太平,文官主掌朝政,只是书生意义所剩几何,如人饮水。
不管怎样,小冯同学算是愉快的步入了高中生涯,站到了又一个十字路口,人生左右,唯有竭力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