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只要不妖言惑众,不蛊惑人心,发发牢骚吐吐槽又有甚?
不过,话题转到蔡京身上时,气氛忽而微妙起来,对这个名字……有太多话要说,却又千头万绪不知如何说起。
这几人都算是心学门生,同时也是新党中人。倒非是他们主动站队,是“天生”的。因为辛弃疾资哲等人便是新党骨干。
所谓新党,指的便是明宗时的变法派,以王安石为堂魁,蔡卞、吕嘉问、蔡京、李定、吕惠卿、章惇、曾布等为骨干。
熙宁元年,新即位的德宗问王安石:“当今治国之道,当以何为先?”王安石答:“以择术为始。”
熙宁二年,宋神宗问王安石:“不知卿所施设,以何为先?”王安石答:“变风俗,立法度,方今所急也。凡欲美风俗,在长君子,消小人,以礼义廉耻由君子出故也”。
二月,王安石开始推行新法,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翰林学士范镇认为实行“青苗法”是变富人之多取而少取之,然“少取与多取,犹五十步与百步”,七八月间范纯仁上书皇上,公开指责安石“掊克财利”,舍“尧舜知人安民之道”,御史中丞吕诲上书劾王安石巧诈,说他:“置诸宰辅,天下必受其祸”。
次年,司马光给王安石写了三封长信——《与介甫书》责难王安石“财利不以委三司而自治之,更立制置三司条例司”,“又置提举常平广惠仓使者”……列举实施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等弊端,要求王安石废弃新法,恢复旧制。王安石则写了《答司马谏议书》回复:“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司马光辞官。
四月,遣刘彝、谢卿材、侯叔献、程颢、卢秉、王汝翼、曾伉、王广廉八人察诸路农田、水利、赋役;七月,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九月,立青苗法;十一月,颁农田水利条约……
新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兼并势力,青苗法取代了上等户的高利贷,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方田均税法限制了官僚和豪绅大地主的隐田漏税行为,市易法使大商人独占的商业利润中的一部分收归国家,打击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操纵和垄断免役法的推行使农户所受的赋税剥削有所减轻,大力兴建农田水利工程,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社会经济发展,人民负担减轻,呈现了百年来不曾有过的繁荣景象。
变法过程中也存在不少一些弊端和不足,出现了新法危害百姓的现象。在变法的指导思想上,王安石偏重于谋求开辟财源,获取尽可能多的国家财政税收,如均输法利用国家行政权力强制进行收购、运销,以此手段来积累国家财富,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变法导致国富民贫,而这于王安石变法的初衷“去重敛、宽农民、国用可足、民财不匮”是大相径庭的,而且新法实行也过于急进。
熙宁六年大旱,安上门监郑侠画《流民图》,图中流民或身背锁械,或口食草根,告诉皇上说旱灾是王安石造成的,德宗大受刺激,对变法产生重大怀疑。王安石认为“水旱常数,尧、汤所不免”,司马光又上《应诏言朝廷阙失状》,随着改革深入,德宗发生动摇,熙宁七年王安石第一次罢相,出知江宁府。变法运动由韩绛、吕惠卿等人继续执行,吕惠卿师心自用,引起朝中大臣的不满。熙宁八年二月,召王安石回京复职,继续执行新法。熙宁九年爱子王雱病逝,王安石求退金陵,潜心学问,不问世事。
新旧党争自变法始,双方相互排跻打压,甚至构陷污蔑罗列罪名,将文人之争上升到国家存亡的高度,不少高官名士因而罢官、身殒。
蔡京作为新党要员,抓住了每一次关键点青云直上,在大多数人看来,这绝对是国朝最大的投机者,德不配位。
蔡京进士及第后,被调任为钱塘尉、舒州推官,累迁为起居郎。因蔡卞之故,短短数年,蔡京由地方政府官员变成朝中大臣,受到神宗和王安石的重用,恰逢变法。因此蔡京成了“王安石变法”的坚决拥护者和得力干将。
元佑初,司马光为相,下令废罢王安石推行的新法。蔡京很合适宜地跟随指令,按照限令于五日内在开封府所属各县全部改募役为差役,受到司马光的称赞。蔡京办事雷厉风行,连保守派首领司马光也不得不折服,当面称赞。
英宗亲政,重新使用之前的变法者,任命章淳为相。不久,蔡京回都城,任户部尚书。
章淳复变役法,置司讲议,久不决。
京谓淳曰:“取熙宁成法施行之,尔何以讲为?“然之,雇役遂定,差雇两法。
十年间,蔡京再莅其事推行王安石变法,易如反掌。
由此足知蔡京实乃随波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