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目睹阿丽莎双手娇羞捧着红彤彤脸颊的模样实在太罕见,海瑟薇感到惊讶,并且瞬间联想到很多年前跟随一代外出时偶遇的蝎尾狮……它当时大概饿坏了,居然咧嘴在笑。
“新兵确实素质不错,我估计这些难民全都足够强壮和坚韧,否则早就死在豺狼人肆虐和灭城**了。”雷蒙德向你和海瑟薇举杯,“若非明天还要带兵训练,今晚定要不醉不归,哈哈!”
光剑的研究者显得有些不安,问道:“我提醒过很多次,虽然光剑威力不低,但因为无法格挡所以使用方法偏门。那些新兵真的没问题吧?能学会吧?明天真的能运回设备吧,真的能开始量产光剑吧?”
A,阿丽莎举杯答道:“关于这个我有个很简单的办法:光剑配盾。因为盾是常规防具,可以暂时取代习惯性格挡动作,也可以增加新兵的存活率,等他们习惯了,再去掉盾牌。反正光剑不需要臂力,单手和双手都一样。”
B,“才不是一样!”雷蒙德咔的仰脖干了杯中酒,“单手持剑,和盾配剑,两者之间有很大的灵活性差距。他们必须从最开始就习惯光剑的特殊用法。我知道这样有些残酷,但残酷往往能幸存出更加优秀的别具特色的真正的光剑战士,而不是普通战士拿把光剑。说到底,他们需要偏重于攻击和躲闪,而不是举盾反击。开创新的武术流派难道不重要吗?”
C,光剑学者平举双手,冒失的把酒洒在了雷蒙德身上而不自知:“别吵了!我其实考虑过一种办法,就是把光剑接上钢棍变成长矛。新兵们持长矛存活率也会上升,威力也会保证,凶猛性也依然有,他们将既能格挡,也需要更多闪避动作。呃呃,虽然像是折中处理,但其实是把光剑战士的培养方式彻底改变了。反正重要的是科技,不是兵,我觉得。”
……其实你有个绿光连射轻弩的草图就在脑海里,突突突的那种,等真的可以量产光剑了再说吧,否则又得当场乐疯一个。
望向另一侧,
果然史莱姆科技学者闻着味就摇摇晃晃过来了,笑嘻嘻的。
“感谢梅拉尼大人带回来的种史,未经过任何突变的纯净的史莱姆可是非常罕见的!”说罢,也不知道这学者是喝多了还是太激动了,把额头当钉钉子的榔头狠狠凿在酒桌上,呯咚巨响,杯子盘子都震翻了,“哦,也非常感谢领主大人带回来的荧光史莱姆……嗯……谢谢,大概?”
种史是什么啦?
而且这一前一后两次感激差别略大啊。
梅拉尼向其敬酒,然后问道:“荧光史莱姆没用吗?”
“不不不!任何史莱姆都有用就是我的座右铭!只不过呐,唉……”学者挠了挠头,“我确实一时想不到它的用途。首次见到如此奇特的亚种,它的外皮柔软且坚韧,类似鳄鱼皮但要轻盈的多,就算剥制也依然保持其荧光特性。最初我是非常绝望的,其实,现在我也很绝望。”
1,皮甲。轻盈而坚韧,弹力十足,完全不透气不吸汗。基于散发的荧光,也是「先乱箭射死我」的好招牌,长痱子首选。
2,短刀。左右可以轻易掰弯,但砍下去却非常坚韧,能够暗藏在腰带或袖子里行刺……因为荧光,傻子才发现不了,或瞎子。
3,货车上的帆布盖。避雷防水轻盈且具有延展性,顺便还能在漆黑雨夜提醒山贼货就在这里。
4,内裤。嗯……气氛正好时,熄灯,坦诚相见,然后晃瞎对方的眼可还行。
你喜欢哪种?
此时,谁也没料到还真的应了学者的那句座右铭了。很快,这种废物般的史莱姆制品被发现有意料之外的旁类用途。
说起来,
一、梅拉尼、安妮特和阿丽莎今天都辛苦了,晚上应该好好褒奖。三人多吗?不多吧。
二、四个人其实也不多,完全可以再加上劳米。不就是在公告牌上贴些委托单,冒险者们自己揭吗?明早不会出乱子的。
三、把名册翻出来,执行老规矩,仔细点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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