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天下英才共十斗,桃花仙独占十斗(1 / 2)

 “林北......”大王子回忆片刻,并未在记忆中寻找到这个名字。

身边早有中原来的幕僚微捋一撇山羊胡,凑近轻声道:“殿下,此人乃是中原悟道章上排名第一百零八位的林北。”

由于林北这个马甲的绰号太长,所以为了不水字数,他就不说了。

“悟道章第一百零八?!”大王子心头一惊,“如此天骄,竟也会来我苗疆?想必来者不善。“

在大王子心中,中原天才无数,能在年轻一代的悟道章上排第一百左右的,想必应是那种万中无一的绝世天才。

打个比喻的话,苗疆就类似林北前世那种远古玄幻小说中的偏远小国,而中原就是中央大皇朝的感觉。

当然,这也是大王子为了学习中原文化而从儒门弟子写的话本小说中看来的。

至于为何儒门弟子会写书那种远古东方玄幻小说......只能说大众百姓对于“爽”的需求都是一样的。

话说儒门做的书行曾找过林北帮忙起名。

林北当时就给了他们一个“文阅书城”的候选。

儒门大佬们觉得差点儿味道,所以改了个顺序。

叫做“阅文书城”。

书归正传。

那山羊胡谋士听闻大王子所言,抚着山羊胡子笑道:“殿下此言差矣,那悟道章上总共便只有一百零八人,且根据规则,哪怕榜上最强者亦不到入道境。

而这林北为最后一名......”

山羊胡谋士给了大王子一个饶有深意的眼神。

大王子了然。

看来这悟道章只是用来激励年轻人热血的榜单。

那些真正的天之骄子,早就超出这个榜单之外了。

只可惜他已超过四十岁,不然以他“纳玄境”巅峰的修为说不定也能上“悟道章”前三坐坐。

他回头看了眼唐朵。

毕竟以这个侄女“纳玄境”初期就前五的排名来看,那“悟道章”似乎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大王子又看了眼屋顶上伴随着着桃花瓣风骚出场的林北,给山羊胡使了个眼色。

山羊胡心领神会,回头便吩咐道:“此人擅闯圣女选婿大会,哪位英才愿意将其擒下?”

大王子支持的那位那查负手而立,眼眸半眯,神色倨傲。

有一古铜肤色、眉宽眼阔的青年越众而出。

他右手轻抚左胸微微躬身行了一礼,炽热的眼神紧紧盯在唐朵脸上。

尔后他目光挪到那个风骚的小帅脸上,对比了一下那家伙平平无奇的小白脸儿和自己古铜的肤色,冷哼道:“吾观此人,乃插标卖首尔!”

“哦?”大王子看了老苗王一眼,见他仍饶有兴致地注视着大殿房顶的林北,于是笑道:“那某便期待着少族长的凯旋了。来人!”

大王子一声吩咐,早有准备的山羊胡便端着数杯冒着热气的美酒表情恭谨地踱了过来。

大王子取过一杯递给那古铜肤色青年:“某为少族长壮行!”

那青年接过温酒一饮而尽,尔后并指如剑斜指林北:“某家去去便来!”

说吧,他一抹嘴放下酒杯,手提一柄吞兽九环金铁刀一跃而起,一式力劈华山撕裂了空气直取林北人头。

半空中,他眼神凶狠地看着那呆立原地一动不动的林北,心中叹道:

“抱歉了,为了报仇,我只能取下你的项上人头来换取力量。要怪......只能怪你在不对的时间来了不该来的地方吧......”

下一刻,他以前似是一朵桃花飘过。

之后,他的意识便彻底陷入黑暗。

在众人眼中,只见这古铜色青年跃至半空,恍若巨峰镇世一般朝那白衣青年镇杀而去。

尔后似是有水蓝色光芒一闪即逝,那半空中的古铜肤色青年便四分五裂,周身血雨化作桃花飞舞,给那林北周身凭多增添了一抹凄艳的美感。

“嘶......!”有人倒吸一口凉气。

然后打了个喷嚏。

之后他抬起衣袖抹掉鼻涕,震惊道:“那迪亚布可是锻神境巅峰的修为啊!数月前他曾一人闯入敌族,身受数十创,尔后斩杀对方纳玄境初期的族长!

今日怎得连一招都没接下?!”

那查依旧神色倨傲,微眯的眼眸中不曾动摇分毫。

林北当然也没什么反应,他只是在跟唐朵隐秘的眼神互动。

甚至见小唐朵眼眶微红,他还冲小姑娘挤了挤眼睛。

老苗王稍稍坐直了身体,但依旧是饶有兴致地看着对面屋顶上的林北。

大王子看了脸色难看的三王子一眼,心中暗自发笑。

但他轻叹道:“还有哪位才俊愿意摘下此獠项上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