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节 奸臣当道(1 / 2)

 李斯被当街处死的时间是在大秦二世二年的七月,这已经是半年多以前的事情了。

他死的地方是咸阳的街市,那里是这座大秦都城最热闹的地方。

与他一起被处斩的还有他的次子李攘,他的长子三川郡守李由则早在半年前就死在雍丘一役中了。

李斯是堂堂一国之相,杀他自然需要搜罗足够的罪状,否则的话,朝臣们不服气,老百姓也会不服气。

于是,由赵高精心炮制出来的关于李斯的大儿子‘李由谋反’的大罪就顺里成章的出笼了,为了能让李斯‘如实’交待罪行,赵高着令刑狱司将已经老弱不堪的李斯重打一千大板,接下来,仍然对胡亥抱有幻想的李斯在狱中上书。

这一份洋洋洒洒的万言书主要写的是李斯剖析的五条‘罪状’。

第一条罪状:自命大秦第一笔杆子的李斯这样说:自从我担任丞相帮助皇上治理百姓以来,已经三十多年了,我来大秦的时候国土还很狭小,那时的土地不过千里,士兵也不过几十万。是我用尽了自己的一点点微薄的才能,小心谨慎地推行法令,并暗中派遣谋臣,资助给他们金银珠宝,让他们到六国去游说,同时积极整顿政治和教化,任用英勇善战的人为官,提高功臣的社会地位,给予他们很高的爵位和俸禄,这样之后才终于威胁韩国,削弱魏国,击败了燕国,赵国,削平了齐国、楚国,最后兼并六国,俘获了他们的国王,最后让天下的百姓都拥立皇帝为天子。

第二条罪状:大秦的疆域并不是不广阔,但我却还建议皇上要在北方驱逐胡人,狄人、匈奴人、貉人,在南方平定百越蛮夷,以此显示大秦的强大。

第三条罪状:在任职丞相的这些年里,我尊重朝中大臣,提高他们的爵位,并以此来巩固他们同皇帝的亲密关系。

第四条罪状:我帮助建立社稷,修建宗庙,用它来显示主上的贤明。

第五条罪状:我建议更改尺度衡器上所刻的标志,统一度量衡和文字,颁布天下,以树立大秦的威名。

第六条罪状:我提议修筑驰道,兴建游观之所,以显示主上志满意得。

第七条罪状:我下令减轻刑罚,减少税收,以满足主上赢得民众的心愿,使万民百姓都拥戴皇帝,至死都不忘记皇帝的恩德。

在奏书的最后,李斯这样反讽道,像我这样作臣子的,所犯的这些罪状都足以被处死,是先皇希望我能竭尽所能的治理国家,所以我才得以活到今天,这一点希望陛下能够明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