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八章 武灵新变﹙一﹚(2 / 2)

3、领婚姻费

凡嫁女的领钱三十贯,这个女子若第二次出嫁,再领二十贯。

凡娶媳妇的领钱二十贯,若第二次娶亲就不能再领了。

4、领丧葬费

族人死了,按其辈分领取安葬费,尊长丧支领二十五贯,次长丧十五贯,十九岁以下卑幼丧七贯,十五岁以下三贯、十一岁以下二贯,七岁以下及奴婢均不能领取。

5、领科举费

族人取得大比资格的,可领路费十贯,第二次大比,再领五贯,若无故不赴试,已领之钱交还义庄。后因物价上涨,增加给钱数目,以使“子弟知读书”之美。另外,义庄设有义学,请本族有功名的人教育本族子弟,并给教授者束修。

6、借住义庄房屋

义庄设有义宅,供族人借居,若房舍需要修理则自行设法,如果本人确实贫乏无力修缮,从义庄领钱修葺。本人有余力,在义宅地内建造房屋,听其自便。

7、借贷

族人一时急用,可向义庄告贷,但不得经常借,且要到时偿还。若不能归还,也不扣他的月米,以保证他的基本生活。

按照这些规定,范氏义庄中人们的生活基本需要的口粮、衣服、住房可以无偿获得,重大事项丧葬婚嫁的经费,也不用发愁就可以得到,因此说他们的基本生活费是有保障的,需要自己创收的主要是零用钱。但如果要提高生活水平,当然义庄所给予的就远远不够了。总之,范家人由于义庄的供给,不会为柴米油盐发愁,生活上过得去。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凡是范家的族人,只要住在本乡,就有权利向义庄领取上述物资。这范庄子孙是不分贫富的,一视同仁。

v二w范氏义庄-运作机制

范氏义庄有着比较严密的运作机制。

义庄有严密的内部规范管理的措施。义庄设有管理人,负责经营管理。管理人有权处理义庄事务,不受他人干扰。但是,管理人以工作好坏决定领取报酬的数额。在领取报酬前,要有族人证明他工作有效。族人有权告发管理人的不公正行为,由公众作判断。由此可见,义庄有一个独立的决策机制和与之相配合的监督机制。

在财产管理方面,义庄也有一定的制度,例如:义庄以田租为财政来源,为了公正,不许族人租种义庄的田地。义庄也不买族人自有的田地。义庄还对受益人即族人有一些监督措施,对于违法义庄规矩的人,有不同的处罚措施,比如罚款、取消获得救济资格、送官等。(未完待续。。)<div id="center_tip"><b>最新网址:www.</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