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穿着亚麻单衣的士兵,排成整齐的军列,“踏踏”的行进着。
一张火红色的旗帜迎风摇曳,上面画着白色的骷髅头,细细看去,惨白色的骷髅头似乎正在微笑。
旗帜下面,是一个骑着黑色骏马,身着银色链甲的金发男子,阳光照着在他高挺的鼻翼上,在两侧投下阴影,显得五官更加立体。
“男爵大人,要是能和银狐家族的军队打一仗就好了。”金发男子旁的一个横疤男子抬头说道。
“为什么?”
“眼馋他们的盔甲了,银狐家族的那些骑士全都是一身铁甲,跟个铁王八似的,剩下的军士也都穿着身皮甲,咱们的士兵训练比他们刻苦,人也有胆气,可就是没有好的盔甲,好的武器。”
夏尔自信地说道:“都会有的,咱们要比就比最好的,西边的紫罗兰家族的士兵,穿的全都是铁质的盔甲,早晚有一天,我也要让每一個诺克萨斯家族的士兵都能有锋利的武器和坚固的盔甲。”
横疤脸阿布德卡德牵着夏尔的战马,也跟着乐呵:“夏尔少爷,那可不够,像我这种的好歹也得配个战马吧。”
“哈哈哈,这北边的大草原上,到处都是兽人,要不这次就给你找个半人马骑骑。”
“少爷,千万别,我可买不起足够的粮食喂他。”
粮食问题是凛冬要塞的大问题。
夏尔叹了口气,要想强大就得有足够的人口,想要有足够的人口就得有足够的粮食,可惜诺克萨斯家族的两大产粮区都被占了,导致凛冬要塞的粮价特别高,根本养不起战马。
要不然夏尔也不会不组建一支骑兵,当初他血洗骑兵团的原因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双方的利益诉求不一样,在凛冬要塞,养活一个骑兵的钱可以养活二十个步兵。
就算夏尔耗干诺克萨斯家族的财富,也培养不出一支强大的骑士团,所以夏尔被迫把目光转向了步兵团。
就算骑士们再怎么忠诚于诺克萨斯家族,他们也不可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利益受损,更别说他们也没那么忠诚。夏尔想要把钱从骑士团里拿出来放到步兵团上,有且只有一种办法。
正当两人闲聊的时候,一个身着亚麻单衣,粗布短裤,背着根长矛的年轻人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
横疤脸阿布德卡德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男爵大人,军团长,派出去的斥候有十几个没回来,我觉得有点不对劲,就来给您汇报了。”这个年轻人小心地回道。
“我还以为是多大的事呢,不就十几个人吗,说明咱们距离牛头人的营地越来越近了,咱们的斥候正巧碰上了敌人的斥候,回去吧,等发现了敌人再来汇报。”阿布德卡德平生见惯了杀戮,死一百个人他都不带眨一下眼的,这才十几个,多大点事。
“等等!”
年轻人刚欲转身离开,却被男爵大人叫住。
“说说你为啥觉得不对劲。”夏尔深知鼓励的重要性,说实话一个县的人才配置就足以打天下。
通过前世的历史可以发现,汉高祖刘邦打天下,一个小小的沛县就拥有萧何、曹参、樊哙这么多优质人才;朱元璋的主要班底是凤阳人,太平天国的主要班底是广西金田人,难道这些人天生就是绝顶聪明的家伙吗?夏尔觉得不是,应该是在打天下的过程中,他们在一次又一次的历练中成长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