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1见钟情(2 / 2)

不少女子都悄悄跟了上来,透过周围的桃树盯着宋福禄看,别人是来看桃花,这些女子却看起了宋福禄,只觉这位公子比桃花好看太多了。

可惜护卫太多了,否则定要上前说几句话才好,这个时候,远处传来阵阵喧哗声。

“真是没想到,居然连名动天下的风流诗仙林云儿也来到了桃花山赏花,我们快去看看,错过这次的机会,下次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看到林云儿呢。”

“听说林云儿清丽无双,美绝天下,堪称天下一等一的风流小姐,很多佳男都想要嫁给她,可惜都被她拒绝,迄今还没有娶夫。”

“最喜欢林诗仙那首君生我未生,君生我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太像我的意中人了,不知道什么样的男子才能够让林诗仙如此。”

“这首诗不是林诗仙写给自己的,而是写给好友的,你这个笨蛋,林诗仙给自己写的情诗是可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这才是林诗仙写给自己的诗词,显然林诗仙还没有遇到她的意中人,迄今还在寻找中。”

……

原来是有名人墨客途径桃花山,在这里赏花,难怪能够引起这么大的动静。

宋福禄并未理会,区区一个女版风流公子罢了,不值得去关注。

只是宋福禄没有关注这位,甚至还特意避开,这位林云儿却远远地就看到了宋福禄,只觉宋福禄的轮廓前所未有的好看,忍不住加快了脚步接近,丝毫不顾周围一群美男对她的殷勤备至。

特意绕开的宋福禄没想到这位诗仙实力还不错,半只脚都踏入宗师层次了,不愧是名动天下的十大小姐之一,天赋资质都还不错。

很快林云儿就出现在宋福禄面前,看着俊美阳刚的宋福禄,林云儿如遭雷击,竟是愣在那里:“春日游,桃花满枝头。陌上谁家少年足俊儿?我欲用心娶之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也无悔。”

看到宋福禄以后,林云儿居然当场作出了一首不错的诗,让周围的女子们都忍不住倒抽凉气。

“这……这是一首新诗吧,林诗仙的诗词中从未有这一首,肯定是刚刚才作出来的,不愧是诗仙,真是太厉害了。”

“此诗的质量之高,在林诗仙的众多诗词中也是顶尖的,没想到林诗仙随口就能够作出,这样的大才难怪连诸王都多次召见。”

“眼前这少年也没多出彩啊,不就身材比我好点,容貌比我好点,气质比我好点……林诗仙居然被他迷得都傻了,真是气死人了,哼。”

“这次怕是不妙了,原本还想着嫁给林诗仙呢,没想到半路杀出来个程咬金,看起来林诗仙还被他迷住了,我们可就没多大希望了。”

……

宋福禄转身准备离开,前往别的地方赏花,却被醒转过来的林云儿一跃拦在面前:“不知公子芳名,可否告知云儿,刚刚那首诗就作为礼物送给公子,希望公子不要嫌弃,若非公子的话,我也作不出这首诗。”

听到林云儿这么说,周围的男子们都眼红起来,刚刚那首诗果然是为宋福禄所作,还是看到他的时候临时作出,单凭这首诗,面前这家伙只怕就要千古流芳了,真是太不公平了。

他们好歹也陪伴了林云儿一路,一举一动好不殷勤,结果啥也没得到,眼看着连喜欢的女子都要被别人抢走了,看向宋福禄的目光也有些不善起来。

更让他们和周围女子愕然的是,面对大名鼎鼎的诗仙林云儿,宋福禄居然并不在意:“我对你没兴趣,也没有结交的意思,告辞。”

说着话,宋福禄加快了脚步。

林云儿忍不住一愣,从来都是别的男子对她趋之若鹜,恨不得嫁给她,让她为自己写诗作词,可是宋福禄倒好,自己都送出了这么好的一首诗,居然还对她爱答不理,这也太……动人了。

“是我冒昧了,还请公子见谅。”

林云儿再次追了过来:“我只是想要认识一下公子,并没有别的意思,公子还请给个机会,以后若是有什么诗词方面的需要,我也可以稍作援手。”

看到林云儿一直跟着,在这大庭广众之下也不好对她下手,宋福禄摇了摇头道:“诗词方面我并无需要,而且就算是有需要,也会自己作诗作词,不用劳烦阁下。”

“额……”林云儿愣住,自己作诗作词,能比得上她吗,她可是诗仙林云儿,天下排名前列的诗词大家。

宋福禄冷漠无情的举动却是激怒了周围的男子们,就连一些被宋福禄倾倒的女子也是面露不快,觉得宋福禄对待林云儿的态度有些过分。

“你以为你是谁呢,你写出的诗词能够比得上林小姐吗,这位可是诗仙,随便哼几句都比你写的诗词好上十倍百倍。”

“真是大言不惭,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就算是当朝宰相,也不敢说能够写出比拟林诗仙的诗词,你拿什么跟林诗仙比。”

“林诗仙,这种人不用理会他,我们还是去赏花吧,犯不着跟这种自以为是的男子打交道,走吧走吧,我们都在等着你呢。”

“这位公子虽然俊朗非凡,让人一见倾心,不过有些傲慢了点儿,不是我喜欢的那种人,有些可惜了。”

……

面对一群男子的指责,宋福禄有些无语,他还是第一次经历这种事情,摇了摇头转身离开:“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酒醒只来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半醒半醉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

随口抄袭了几句诗,宋福禄在一群人目瞪口呆中,离开了这里,前往周围桃花更加茂盛的山头赏桃花。

身后的诗仙林云儿同样瞠目结舌,亭亭玉立的娇躯都在颤抖:“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这首诗太好了,我写了那么多诗,还没有一首比得上这首,没想到这位公子不仅俊若仙人,就连文采也这么好。”

“徜徉天地多年,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奇男子,若是能够与他长伴左右,游历天下山河,那该多好啊。”

……

众男子也被宋福禄几句诗震撼,说不出话来,围观的女子听到林云儿的话,再仔细诵读一下宋福禄作的诗,一时也惊为天人。

这首诗在前世的地球能够流传千古,可见其质量之高,说一声千古佳作并不为过。

香云大陆在诗词方面的水平远远不如前世的地球,身为诗仙的林云儿作出的诗词至少落后前世的地球几个时代,自然会被碾压。

不过让宋福禄没有想到的是,都被碾压的这么惨了,林云儿不但不觉得自行惭秽,反而盯上宋福禄了。

宋福禄去哪儿赏花,她就去哪儿跟着,不过林云儿也明白宋福禄不想自己打扰他,所以只是远远地跟着,并没有上前打扰,还算比较识趣。

倒是周围的女护卫们激动不已,在宋福禄旁边叽叽喳喳说个不停。

“潘公子太厉害了,居然连诗仙林云儿都对潘公子一见钟情,跟在后面不愿离开。”

“那首桃花坞里桃花庵那么好,林诗仙被倾倒也正常,没想到我们潘公子还有这么一手,太不可思议了。”

……

直到离开桃花山的时候,林云儿仍旧跟在后面,追入了凤麟府城,甚至就连居住的客栈也选择在宋福禄的旁边,对宋福禄的爱慕之意傻子都看的出来。

原本宋福禄就因为县试和郡试都拿了满分小有名气,如今又有天下知名的林诗仙跟随左右,想要接近佳男,所以刚刚进入凤麟府城的宋福禄立即名动府城,成为府花的竞争者之一。

众所皆知,林云儿行走天下数十年,不知道写下了多少雄奇诗篇,这才被誉为风流诗仙,名动整个彩霞国。

这么多年林云儿不知道见过多少绝世佳男,却都没有为之所动,其中不乏倒追她的郡花、府花、乃至于州花。

如今林云儿居然对宋福禄一见钟情,跟随左右不离不弃,即使对方不搭理她还是痴心不改,这样一个男子又怎能不让人好奇。

林诗仙也是见惯了天下佳男的人,怎么会独对潘神玉情有独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