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子赵1二十二(2 / 2)

除了军事外,八旗制度还兼有行政、生产、司法、宗族诸职能。努尔哈赤创制八旗使来自不同地区、凝聚力涣散的女真部民整合为一组织纪律性很强的社会整体,增强了军队战斗力的同时也成为了努尔哈赤成就霸业的一把利刃。

战略方针

在军事与外务上,努尔哈赤制定了具体的方针、政策和策略。采取了“恩威并行,顺者以德服,逆者以兵临”,即以抚为主,以剿相辅的方针。其具体内容有三:

一为抗拒者杀,俘获者为奴。因纳殷部七村诸申降后复叛,据城死守,“得后皆杀之”。额赫库伦部女真拒不降服,努尔哈赤遣兵攻克,斩杀守兵,“获俘一万”,灭其国,“地成废墟”。

二是降者编户,分别编在各个牛录内,不贬为奴,不夺其财物。原是部长、寨主、贝勒、台吉,大都封授官职,编其旧属人员为牛录,归其辖领。

三为来归者奖。对于主动远道来归之人,努尔哈赤特别从厚奖赐。当他听说东海虎尔哈部纳喀达部长率领一百户女真来投时,专遣二百人往迎,到后,“设大宴”,厚赐财物,“为首之八大臣,每人各赐役使阿哈十对、乘马十匹、耕牛十头”,以及大量皮裘、貂帽、衣、布、釜盆等物。

努尔哈赤还采取了正确的用兵策略,一般是由近及远,先弱后强,逐步扩大。他积极争取与蒙古联盟,尽力避免过早地遭到明朝的打击,直到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以七大恨发动叛乱以前,没有受到明军的征剿,这极大地有利于统一女真事业的顺利进行。充分发挥了军事指挥才干。他长于用计,重视保密,多谋善断,议即定,定即行,出兵犹如暴风骤雨,迅不可挡,经常以少胜多,变被动为主动。

蒙古族

努尔哈赤兴起后,对蒙古采取了既不同于中原汉族皇帝、也不同于金代女真皇帝的做法。他用编旗、联姻、会盟、封赏、围猎、赈济、朝觐(jìn)、重教等政策,加强对蒙古上层人物及部民的联系与辖治。后漠南蒙古编入八旗,成为其军政的重要支柱;喀尔喀蒙古实行旗盟制;厄鲁特蒙古实行外扎萨克制。后康熙帝说:“昔秦兴土石之工,修筑长城。我朝施恩于喀尔喀,使之防备朔方,较长城更为坚固。”清朝对蒙古的抚民固边政策,其经始者就是努尔哈赤。

汉族

努尔哈赤开始占据辽东的时候,对汉人实行“拒敌者杀之,不与敌者勿妄杀”的政策,他优待“尼勘”,给予了归降的汉人以民的地位,从他们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看,其身分接近于后金国人,亦即牛录属员。考虑到这些汉民与满洲的文化传统迥异,努尔哈赤也没把他们编入八旗。而对即对据城不降、不服从命令的汉人则实施镇压、屠杀。

努尔哈赤曾直言不讳地对俘获的汉人说:即使杀了你们,夺取的财物能有多少呢?那只是暂时的,有限的。如果收养,你们的手可以出任何东西。用出的东西做生意,生产的好果实、好东西,那是永久的利益。

努尔哈赤晚年对汉族政策的急转直下,进占辽沈地区后,获得大片土地。他实行屯田制,颁布“计丁授田令”,属民平时自耕自产,战时为兵。与此同时,后金进入辽沈,战胜后抢掠财产、多次毁城,辽民被杀者数以万计;被俘的汉人则按照以往,强迫剃发易服,且多被编入女真人家为仆役、或编入农庄为农奴,许多汉人不堪奴役,起而反抗导致了天命晚期后金社会的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