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来的路上,沈少卿就和他打过招呼,并且粗略地描述了一下他这三位朋友的特征。
眼前的胡英俊,拥有九星后天的境界,现年十五,按照时间来算,比他出生晚了一点。
和沈少卿如出一辙,同样对武道没什么兴趣,唯独对酒情有独钟。
只因为,他胡家是一个靠着酿酒发家,经过几百年的发展,成为江南城众多三等势力其中之一。
他出生不久后,他的父母也特别极品,竟然用酒和奶混合起来给他喝,而到后来,将他培养成一个酒瘾成性,无酒不欢的酒场高手。
为的就是想靠他,来将自己胡家的酒业发扬光大。
因此,他的酒量在年轻一辈中屈指可数,甚至连老一辈的酒鬼,都不一定是他的对手。
而他出名的那会,正是和别人喝了三天三夜,把对方差点喝死,故而出名。
而且,他活了十五年,嗜酒如命,喝酒场次不下十万场,从来就没有人见他喝醉过,所以,又有着千杯不醉之称。
“你的朋友好像有麻烦了。”
站在酒楼的入口处,秦朗撇了一眼右侧的金衣少年,冲着沈少卿说道。
这金衣少年看起来好像气血两亏,身体不太健康,但拥有五星先天的境界,而且手上却带着这么大的乾坤戒,来头一定不小。
“他是金钱帮少主,金贤俊。”
沈少卿目光冷冽,不以为然地说道。
“金钱帮?”
秦朗心中一凛。
不管是江南指南还是纵横秘典,都有这个金钱帮的记载。
金钱帮帮主金不换早年只是一个游手好闲,却为人圆滑的地痞流氓。
靠着好勇斗狠,集结了一批小混混在自己的小镇上为非作歹。
或许是老天没眼!
在一次很偶然的机会,居然被他找到了一个圣墓,因此才成为享誉一方的暴发户。
所谓的圣墓,就是武圣死后的墓地。
可想而知,当年金不换绝对从圣墓中带出了很大一笔财富,这才走出小镇,来到江南城落户。
不到三十年的时间,靠着手上巨大的财富,笼络了不少高手,建立了强大的关系网,这才成立了金钱帮,成为江南城二等势力。
金家,论综合实力,或许比不上一等势力,但金家也是出了名的有钱。
棋下产业无数,光酒楼和赌坊就超过七十家,占了整个江南城的六分之一,可以说是第二个沈家,可谓是财大气粗。
因此,在江南城,一般的势力都不会轻易招惹金钱帮。
而在江南指南上也有特别标注,称金钱帮是江南城众多势力中不可招惹的存在。
对于这样的介绍,他嗤之以鼻。
他可是连三大一等势力都敢惹的人,又何惧区区二等势力?
不过,令他感到好笑的是,金贤俊这名字听起来就有一股地球上韩国棒子的味道。
“华子,去打听一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沈少卿脸色阴沉。
“是,少爷。”
华雄得令,迅速走向人群,向一些知道来龙去脉的围观群众,开始套料。
“少爷,都打听清楚了。”
过了一会儿,华雄走了回来,将整件事说了出来。
“有意思。”
等听完华雄的解释后,秦朗嘴角扬了起来。
这件事本来就很明了,就是年轻一辈之间的一场赌酒。
规矩也相当简单,每人十坛酒,谁喝得快,谁就赢,是一种简单而粗暴的喝酒比赛。
而赌注,则是整间如意酒楼。
如果胡英俊输了,就要将酒楼拱手相送,反之,金贤俊输了,就给一百万金币。
金贤俊既然这么有恃无恐,那肯定也对自己的酒量很有信心。
可惜到最后,他似乎已经明白在速度上比不过胡英俊,故意打烂了胡英俊的第十坛酒。
所以在时间的差距上,靠着耍赖侥幸赢了胡英俊,这才有了现在眼前的一幕。
“江南城的人都看起来挺有钱啊。”
秦朗淡淡一笑。
要知道,一百万足以让一个三流家族十几,二十年丰衣足食。
但在江南城,随便一个公子哥就可以轻描淡写地拿出来这么一大笔钱当赌注,这样的经济实力,根本不是云水城那些落后的家族可以相提并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