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干员已经来到车备箱,他麻利的打开车盖,从中取出了一支长达一米五的重型狙击步枪,取下方形的弹匣,熟练地退出装载的普通.50子弹,从车后备箱里取出了一个水晶盒。
水晶盒中放着五枚子弹,弹身通体血红,像是制造时将血液倒入模具之中定型而成,弹尖处雕刻着精美的纹饰,看上去应该是某一种花的模样。
花卉方面小干员可谓是一窍不通,他只知道这子弹能够杀死铸骨境的武者,只要能够在对方没有防备的时候,把子弹填入弹匣,将枪线架到对方的脑壳上,一切就水到渠成。
“好宝贝啊好宝贝,这还是我第一次用你,这次是死是活就全都看你的了!”
小干员把五发子弹全数填入弹匣,张开狙击步枪枪身上的双脚架,让其能够架在地面上。他整个人趴伏在地面上,这样的姿势在减少后坐力对身体的冲击的同时,还能确保射击的精准。
目标已经成为了靶子,只要小干员遵循瞄准的三点一线规则,在这么近的距离下,风向和湿度不会影响弹道的飞行轨迹,雨水造成的动能损失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也就是说,这一枪绝对是百分百的威力。
傅轻歌并不知道有一个黑洞洞的枪口瞄准着邓伦,他只知道现在所有的战力已经失去了,只有自己保证着万全的状态,而邓伦已经是强弩之末,正是终结这个怪物的时候。
于是傅轻歌动了,双脚已经缠上了电火花,蓝色的电弧从大腿处被释放出来,以雷霆之势瞬间冲刺了出去,一个翻滚捡起了卢毅丢在地上的大刀。
剑技虽然和刀的相性不算太好,但出招本身就不应该被所用器具所拘泥。
这个道理是他从《笑傲江湖》里看来的,独孤求败一生纵横,靠的便是登峰造极的剑术。剑术本身只是一个手段,使用的方式还在于出招的人,虽然只是一个人物,但其中蕴含的至理在武道中也极为适用。
血线境和气穴境本就是天堑,更遑论气穴境九阶的邓伦,此前能够同对方交手,还是因为占了场地的福,大巴车内空间窄小,双方都无法全力施展开,对于邓伦的压制程度远远要大于傅轻歌,因此才有看上去势均力敌的假象。
如果他们一开始就在这开阔地上战斗,怕是不出三分钟,自己就要被那掌蹼扯开肚皮。现下邓伦消耗巨大,实力不及巅峰时的一半,虽说如此,也能够轻易碾压现在的傅轻歌,境界之间的差距本就不是一个量级。
傅轻歌也不明白,一向惜命的他,在这种时候居然有了如此高的觉悟,他其实不止一次想要放弃,转身丢下所有人逃跑,但一迈开步子,就想到了泳乐游泳馆那些无辜而死的普通人。
现在这么多失去战力的武者们,连四肢健全的普通人都不如,如果自己丢下他们,那当时的愤慨完全就是无用功,只是在否定自己。
不论结果如何,现在的他只有一个念头,那便是出剑!
武者为什么能在这个社会里受人尊敬,并不是他们有着如何强大的能力,重要的是他们会在普通人遭受苦难时,挺身而出。
这才是,武者真正应行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