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4个凶手(2 / 2)

但是死者始终没有发现那不是自己的住处,这就有些不合理了。即便是两套房子的装修和家具都一模一样,但肯定会有很多细节是不同的。

比如衣柜里的衣服,鞋柜里的鞋子,死者住处有的,十三楼D也必须有,甚至连摆放的方式都得一样,如果死者在衣柜里找不到自己的衣服,在鞋柜里找不到自己的鞋子,那马上就会穿帮。

再比如日用品,像是洗发水、沐浴露、牙膏等等,十三楼D也必须跟死者的住处,使用完全相同的一款。否则死者洗漱的时候,发现不是自己常用的日用品,肯定也会起疑的。”

“你说的没错,还需要第四个人的配合,也就是说这起案子,还有第四个凶手!”何家辉话音顿了顿,接着说道;

“你别忘了,有一个人,她对死者家里的一切了如指掌!甚至连死者用什么牌子的洗发水和牙膏都知道。”

“你说的是家政助理关茹君!”马军立刻明白过来。

何家辉点了点头:“对,就是她!我们之前给家政助理关茹君录口供的时候,她曾经交代过每天的工作流程。

她说每天第一件事情是去采购当天的食材,还有一些日用品,也就是说,死者用的洗发水、沐浴露、牙膏等等,全都是关茹君买的。

她去到死者家里以后,便开始洗衣服,打扫卫生。也就是说,死者衣柜里有哪些衣服,关茹君是非常了解的,甚至衣服都是她叠整齐然后摆放的。

其他杂物就更不用说了,冰箱里的蔬果饮料,吃饭用的碗筷,喝水的杯子,洗漱的毛巾,这些都是关茹君布置的。

如果关茹君也参与到这起案件的话,她完全可以将十三楼D,弄的跟死者住处一模一样,包括所有的细节。因为死者的住处本来就是关茹君收拾的。”

“好像是这个道理。”马军点了点头。

何家辉则接着说道:“关茹君还说过,她做好晚饭后,会等死者回去,她才会离开。我们可以试想一下,如果关茹君提前到了十三楼D,准备好饭菜等待死者回去。

而当死者被引导进入到十三楼D时,看到自己的家政助理做好了饭菜在等自己,他还会怀疑这里不是自己的住处么?”

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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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四个凶手 (第3/3页)

的时候,看到熟悉的人正在家里等你,没有人会认为是自己走错了门。

何家辉继续说道:“另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关茹君负责给死者做晚饭,她是最有可能给死者下致幻剂的人。”

马军听完了何家辉的案情分析,开始复盘了整个过程:“按照你的分析,这起案件至少有四个凶手,分别是十三楼D的两个租客,电梯管理员,还有家政助理关茹君。

他们先租下了死者楼上的十三楼D,然后将那里布置的跟死者住处一模一样,接下来利用电梯管理员,引导死者去十三楼D,让死者误以为那就是自己的家。

然后他们在十三楼D装神弄鬼,让死者认为是自己被鬼缠身,同时给死者服用了致幻剂,让死者的精神出现问题。最终死者承受不了精神的压力,在十三楼D跳楼自杀。

而警方在调查的时候,会以为死者是个神经病,在自己家中跳楼自杀的,这样就可以将一起谋杀案,包装成自杀案。”

“没错,可惜的是,百密总有一疏,这几个凶手肯定没有想到,死者不小心弄洒了菜汤,而他的鞋子上也沾到了菜汤,这给了我们直接的证据,证明十三楼D才是死者跳楼的地方。”

何家辉顿了顿,接着说道;“另外还有一点,也能佐证我的推论,你还记得那个被我们抓住的神棍么?他曾经提起过,帮死者在家里摆了个风水阵。

摆完风水阵之后,死者就没有再被脏东西缠身的。这是因为死者的住处摆了风水阵以后,多了很多风水的摆件,而十三楼D并没有这些摆件。

如果继续将死者引到去十三楼D的话,死者看不到风水摆件,立刻就会识破。所以凶手们需要时间,来搜集相同款式的风水摆件,重新对十三楼D进行布置。

也就是那几天,死者没有被引到去十三楼D,他回到了自己的住处休息,那里没有被人搞过鬼,也就不会出现各种灵异事件,所谓的脏东西也就消失了。

而等到凶手们凑齐了风水摆件,再次将十三楼D布置的跟死者住处一样,便又开始引导凶手去了十三楼D,而这时候各种灵异事件自然又发生了。

死者也会认为,是风水阵失效了,然后又去找神棍,又是喝符水,又是贴符咒。但还是抵不过凶手故意装神弄鬼,最终精神崩溃跳楼自杀。”

……

警方很快锁定了两位租客和电梯管理员的身份,然后对四名嫌疑人实施了逮捕。

“十三楼D的那两名租客,男的名叫张展才,他不是什么程序员,而是一名机电工程师。那名女的名叫孙晓玲,是一名化妆师。

至于那个电梯管理员,名叫周成康。三个人的背景,我们正在调查。暂时还不知道他们的犯案动机。”马军介绍道。

何家辉想了想,开口说道:“这种多人联合作案,无非就是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有一个主谋,花钱雇他们作为帮凶一起作案。

这个主谋很可能是他们其中的一个人,也可能不在他们当中。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我们只需要让其中一个帮凶开口,就能够成为整个案件的突破口。

第二种情况就是,死者是他们共同的仇人,他们都想干掉死者,所以才合谋作案。而多人合谋作案有一个关键的基础,那就是信任!

几个合谋者之间肯定会有所了解,要不然就不可能形成信任去共同作案。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我们同样只需要让一个嫌疑人开口,就可能突破整个案件。

我认为在审讯之前,可以让他们知道,他们的同伙也已经被我们抓住了,这样就给他们形成了一种心理暗示,那就是他们的同伙,会比他们更先招供。

面对这种情况,如果只是帮凶的话,肯定不会死扛到底,应该会很快交代出主谋,来获取减刑。而如果是合谋作案的话,也会为了获得减刑,供出其他的人。”

“好阴险手段!”马军钦佩的看了看何家辉,心中暗道:我这种习惯拳拳到肉的猛男,怕是这辈子也学不出这么多花花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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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