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这瓜越吃越大了!(求追读)(2 / 2)

当然,最中二的还是李毅!</p>

这条微博发出后不久,李毅微博的评论区就炸了。</p>

“?????”</p>

“什么情况?毅神这是在法院门口吗?”</p>

“这条微博信息量很大,有没有知情的网友出来爆個料。”</p>

“我艹(一种植物)!这么中二微博确定是李毅发的吗?”</p>

“明显不是,肯定是中二的助理发的。”</p>

看到这条评论,梁家硕瞬间无语。</p>

凭啥就断定这条微博不是李毅发的?</p>

他也很中二的好嘛,不然怎么能写出“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这句话。</p>

很快,就有人在评论区爆料了。</p>

爆料君:“据我所知,今天花都区不公开审理李毅和他前经纪公司星光传媒之间的纠纷案件。</p>

李毅被星光传媒以不当理由开除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听说李毅当初离开星光传媒时有点法盲赔给了星光传媒1000万。</p>

这次是通过法律手段维权,要回那1000万。”</p>

楼下接着又有人做了补充。</p>

吃瓜群众:“不只那1000万的事,李毅当初和星光传媒签合同的时候,还签了歌曲版权协议,他在星光传媒创作歌曲的版权都归星光传媒管理。</p>

那首《夜曲》,据说就是李毅创作的,星光传媒不仅霸占了他的歌曲,还把词作者署名了他人,这严重侵犯了他的署名权。</p>

想来李毅也不只会起诉星光传媒侵犯他署名权这一件事,根据现在的情况如果能够做实星光传媒未能正常履约,合约中涉嫌欺诈或存在霸王条款这几项中的一项,李毅完全可以拿回他在星光传媒创作的歌曲的版权。”</p>

有人爆料,就有人吃瓜。</p>

好事的网友们,纷纷化身吃瓜群众。</p><div id='gc1' class='gcontent1'><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try{ggauto();} catch(ex){}</scri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