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7日。</p>
晴!</p>
XA市,一家破旧的网吧内。</p>
“老默,醒醒,你怎么睡着了?还不赶紧去打卡,马上八点了!”</p>
“嗯~?”</p>
被摇醒的陈默,茫然的抬头看了一眼。</p>
红色锡纸烫,镶钻耳针,黑色骷髅头T恤,粉色吊裆裤上挂着白色皮带。</p>
这人怎么这么眼熟?</p>
这不是他以前勤工俭学在网吧认识的好兄弟王雷吗?</p>
王雷?</p>
网吧?</p>
坏了,起猛了!</p>
产生幻觉了!</p>
陈默依稀记得,他在断片以前可是在会所的房间里面左拥右抱来着。</p>
当时的他因为在地下城与勇士游戏中做生意失败。</p>
被师傅老林骗的囤了很多卖不出去的垃圾。</p>
最终欠债无数。</p>
被逼上了绝路!</p>
本着我死之后,哪管它洪水滔天的原则。</p>
他果断带着剩下所有的钱进入了高档会所。</p>
并且还点了他一直以来都舍不得点的姐妹花。</p>
在使劲蹬了180000ms以后。</p>
就睡了过去。</p>
这怎么醒来就换地方了?</p>
难道……</p>
就在这时,一股庞杂的记忆涌入到了陈默的脑海当中。</p>
画面一帧帧闪过。</p>
足足过了半天。</p>
陈默这才确定他真的穿越了!</p>
现在的他已经回到了2009年上中专的时候。</p>
再次成为了一名月生活费只有四百,身高182,体重147,形象气质佳,阳光帅气,还有一对铁肾的穷逼。</p>
“这比有毒呀!包个夜都能穿越,真特么没谁了!”</p>
虽然有些郁闷。</p>
但是陈默也知道,自己短时间内肯定是回不去了。</p>
所以既然反抗没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