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里,李朝歌前来托梦。
“策之,这些日子,你辛苦了。”
李朝歌对老大这些天的勤勉也是看在眼里。
李策之对托梦一事,早已见怪不怪了。
连忙向父亲行礼:“本就是为跃龙门做准备,辛苦些也是应该的。”
“辛苦读书自然是值得夸赞,但得劳逸结合,一味苦读,未必会达到预期效果,该休息放松的时候,还是得休憩。”
李朝歌拍了拍他的肩膀,提点道:“近些日子,带瑜儿回一趟南山村,去见见柴员外一家吧。
这小子,心中对柴芳也颇为想念,你们又忙,也不在他身边,这般下去,怕是会憋得出病来。”
“瑜儿?”
李策之一愣,随后点了点头:“父亲说的是,是我疏忽了,那过些天,便带瑜儿回去一趟。”
“用不着过些日子,明天一早便去。”
李朝歌摆了摆手,让李策之得失心不必太重:“策之,你性子沉稳,生性勤勉,但得失心还是过重了,该放下时,要懂得放下手头之事,不用过于执着于一件事情。”
虽说考举人对李策之,乃至整个李家都是件很重要的大事。
但也不能为了这一件事,荒废了所有生活。
人可以有最在乎的东西,却不能让最在乎的东西,变成你唯一在乎的事情。
否则,便容易如那老童生一般,成了执念的奴隶,一心只为功名悲喜,一旦事与愿违,便整日郁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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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初,冬月。
泡在国子监书阁一个多月的李策之,修饰了边幅,换上一身锦衣,回家。
他和妻子周萍商量,带儿子李瑜回一趟南山村。
“小瑜,在想什么呢?”
李策之收拾好行囊,却没第一时间告知儿子返乡的事情。
李瑜独自坐在井边,绷着小脸,也不回答,只用小手不住抚摸着风布上已有些褪色的画像。
“小瑜,你爹准备带你回南山村,去见柴芳。”
周萍拎着大包小包走出来,脸上带着淡淡笑容道。
“真的?”
李瑜一下子从井口站起,脸上有藏不住的喜色。
“自然是真的,你这点小心思,哪能瞒得过我们。
说起来,这些日子的确是忙,疏忽了你。”
李策之揉了揉儿子的脑袋,双手将他抱起。
一家三口,在和陈清浅说过后,便雇了辆马车,返乡探友,缓缓而归。
当李策之回到南山村的消息传开后,又是生出了许多轰动来。
他如今的身份可不一般了,秀才老爷,可见官不跪,算是有功名在身的人了。
又是童生案首,被县太爷青睐有加,前途无量。
便是在南山村民眼里威风的紧的里长老爷,见了他,也需巴结奉承。
这次他衣锦还乡,自是少不了前来道喜,恭贺,顺便拉交情的村民。
这般被簇拥吹捧,李策之虽没有飘飘然,心头还是很受用的。
古语有云,富贵不还乡,便如锦衣夜行。
有了能耐,回到家乡,再见昔日的友邻巴结奉承,本身就是件极爽快的事情。
李策之不是圣人,自是不能免俗。
但他还知自己多少斤两,也没过于膨胀炫耀,仅是与众人攀谈几句,在里长家中坐了会儿,收了些许贺礼,便去了柴员外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