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安的阴狠。
陈胜的沉稳。
厉如海的谨慎。
鲁之域的绵里埋针。
还有已经殉国的钱肃典,那一腔忠厚……等等。
然而周大虎是个另类,他出身是个地痞,始宁镇街头的大混混。
如果不是恰逢乱世,又恰逢始宁镇之战,周大虎很可能会被吴争“镇压”。
侠以武犯禁,从古至今,不管是战乱时代还是太平盛世,都被官府压制,不,遏制。
原因只在一点,以杀止杀,便会陷入轮回,谁家没有一、二个亲友要复仇?杀人者恒杀之,这一点,由来如此。
好在周大虎运气不错,摇身一变,从混子成了官军,因其作战勇猛,且手下还有那么几十号从始宁镇带出来的弟兄,五年之间,升至副指挥使,六品军职,要知道上虞县的父母官才从七品,这也算是他光宗耀祖了。
周大虎与其它人不同,他对官职还真不看重,他除了讲义气之外,痞性是最大的特点,譬如说,五年间,纳了五个妾,这其实是小节,只要不强娶,谁也无法指责,可关键是,这混蛋没老婆,也就是没娶正妻,天晓得他是咋想的。
这样的人,往往不在乎任何律法、规定,可谓随心所欲,活得痛快、自在。
沈致远对周大虎很了解,一个地方出来的老乡嘛。
所以,沈致远兵临通州城下,首先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让黄驼子做为信使,邀周大虎出城一晤。
理论上,这样的会晤是禁止的。
特别是双方对峙之际,谁能保证不会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但从古至今,这样的会晤常有。
归根结底,律法是死的,而人,是活的。
周大虎施施然出城了,让沈致远哭笑不得的是,周大虎只身赴约,连个护卫都不带,他带得就是一匹马,一坛酒。
酒坛很大,正宗绍兴壮元红,一坛十斤。
敢情是要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了?
非也!
待到走近,沈致远清晰地看到周大虎牙帮紧咬、满脸地愤怒。
沈致远心里微微一叹,策马迎上前去。
“周大哥。”
“不敢当,我没你这样的兄弟。”
语气不善,沈致远不接这茬,望向周大虎手拎的酒坛,道:“快三年了,终于能喝一口家乡老酒……多谢周大哥。”
周大虎腿一撩,跃下马来,拎着酒坛上前,在沈致远面前重重一放,“这酒,是绝交酒,喝不喝?”
沈致远苦笑道:“何至于此?”
周大虎骈指指着沈致远骂道:“和皋守军,一战折了五成……沈致远,连同乡子弟都下得了手,你良心被狗吃了?!”
沈致远没有生气,淡淡地回应道:“周大哥明知我不会下令追击,完全可以下令让和皋守军撤退,可周大哥没有这么做……既然如此,战场刀枪无眼,生死各安天命,周大哥怪不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