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昨日征战一天,明军不仅未伤筋动骨,反而多了一千八百多匹战马,还有新组建的盟军两千多位民壮。
刘鸿渐对盟军们的状态十分满意,这些家伙平时饿怕了,也被欺凌惯了,如今有不限量的肉食招待,杀死原来欺负他们的鞑子还能领银子。
不得不说归服堡一役后,刘鸿渐对盟军还是挺看好的,起码去村寨劫掠起来都是一把好手,倒是省了刘鸿渐不少事儿。
一千八百余匹战马中,除却有两百匹战马专门托运抢掠来的金银、肉食、军粮外,几乎一半的明军有了自己的坐骑。
“侯爷,复州城外有敌情,似乎是城中的守将在城外集结兵力!”盘古堡距离复州城已经没多远,刘鸿渐领军刚行不久,四散的哨骑就前来禀报。
“噢哟,这么嚣张的吗?李牧,你不是说这复州城撑死也就三千守军吗?
怎的还敢出城迎战本侯?”刘鸿渐坐在马上,手里还拎着半根熏的热腾腾皮焦里嫩的羔羊腿儿。
是的没错,即使是敌后,也没人能阻止刘鸿渐睡懒觉,以至于督师大人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
“额,侯爷,并非所有的明军都如侯爷的士兵般能打,一般的明军哪里是鞑子兵的对手,想来那复州城的守将也是如此想吧!”
李牧嘴角微颤,这几日他被身边这位自称大明侯爷的年轻人惊的不行,这个年轻人的军队,不论是军备、还是气势都远非他印象里的那样。
特别是那犀利的火器!还有这年轻人雷厉风行、不拘一格的作风。
“嗯,老李头这话中听!本侯喜欢,拿着,这羊腿儿赏给你了!”刘鸿渐快速解决了战斗,把剩下的羊腿儿一股脑扔到了李牧的怀里。
“除了关宁骑和AKM射击百户,其余士兵下马列队,准备迎敌!
哦,盟军兄弟们不用参与此次战斗,在后面看戏吧!”
刘鸿渐简单的下令。
关宁铁骑还是适合冲锋作战,让他们拎着木质的火枪自己难受不说,还总是不能整齐划一的配合,于是乎刘鸿渐专门把他们从火枪阵列中剥离出来。
两千四百火枪兵在千户官的指挥下,迅速原地组成了两个方阵,动作之纯熟,让后方的盟军和战马上的李牧颇感奇怪。
事实上,这两日明军大多是散列作战,这集结成方阵还是第一次用。
玛德,三千兵就敢如此嚣张,真以为本侯是软柿子呀!
既然这些鞑子不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那么本侯就让你们桃花朵朵开。
“大人,敌将冲过来了!”李牧有些紧张,他与刘鸿渐骑马站于火枪队侧边,毕竟没有见识过大军冲杀,如此阵势让他两股发颤。
“瞅你那点出息,看看咱盟军的兄嘚。”刘鸿渐一点也不着急。
这些火枪兵都经历过几次大战了,指挥动作纯熟的如臂使指,常钰的指挥也马马虎虎,基本他自己也变成了吃瓜群众。
“哦,还不如你!”刘鸿渐回头看了眼身后的盟军,这些民壮大多哆哆嗦嗦的站在火枪队后面,面色煞白,哪里还有半分去村寨劫掠时的嚣张。
去村寨里抢掠,和与鞑子的正规军作战那是两码事,毫无疑问,如果火枪兵无法抵御这波鞑子兵,这群刚征集的盟军民壮百分百会扭头跑路。
“稳住,我们能赢!”刘鸿渐回头安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