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庭四周方圆千里是草原上最为丰茂的地方,三条河流“川”字型地流过,大大小小的湖泊像珍珠般镶嵌绿毯之上,成群的野羊、草鹿、野牛在草原上倘佯,飞奔的野马群在溪流中嬉戏,鱼儿被惊扰得从水中跃起,阳光下粼粼的波光闪出七彩的光芒。
在参加完缇珠成为神女的大典后,渠逆道劝说利漫将他的汗帐迁到了王庭五十里外的凯蒙湖畔,这里水泽草丰,湖边鸥鸟翩飞,湖中鱼儿成群,稍远处青山苍翠,牛羊遍野,牧歌欢唱,美不胜收。更重要的是,此处是王庭,漠人的中心,消息灵便,也方便与法王来往。
从王庭把郑军北上的消息带回自己的汗帐,利漫望着渠逆道焦虑地道:“师傅,昆波的实力强过我,这次与郑军作战于我不利。我怕他得了胜,缇珠又真的把金狼军交于他,到时我便不得不尊他为汗。师傅,要不我们现在就出兵迎击郑军,抢占先机。”
渠逆道拈着胡须,沉声发问道:“急什么,你能稳胜郑军?”
利漫思索片刻,道:“郑军以三万轻骑为先驱,长途跋涉必定疲惫不堪,我部落中有十万战士,苍狼军更能以一敌十,骑射之术更要远胜郑军,如果交点胜算极大。听斥侯讲,郑军总共才四万轻骑,只要能击溃这三万轻骑,郑军便想逃也逃不掉。到时便是狼逐牛群,磨也将他慢慢磨死。”
“如果这么简单的话,我早让你抢先出手了。”渠逆道冷冷地道:“此次入侵的郑军都是精锐,战力绝不在漠人之下。你到过郑国,知道郑国的军械比起漠人强出太多,不说床弩、连弩、刀车,就说普通的弓箭就比漠人的箭锋利了许多。郑军讲究兵法,‘疾如风,徐如林,掠如火,安如山’,不可大意啊。”
利漫默然,他是少数睁开眼睛看郑国的漠人,知道漠人与郑人在工艺上相差很多,单凭身体强壮、弓马娴熟难以抵销两者间的差距,漠人在数量上看似占据优势,但军纪差,真要对上郑军,胜负难以预料。
“黄沙关一战,浑支和阿史部遇到郑军的轻骑,轻易被锥阵冲破。”渠逆道鼻子发出一声冷笑,道:“郑人视北漠为大敌,太尉府和兵部研究战术多年,这次指不定拿出什么圆桶战法、乌龟战法来,初逢之下,怕是要吃大亏。”
渠逆道的语气中充满了讥讽,利漫不知他是针对郑人还是漠人,索性静听不语。
“打仗讲究天时、地利、人和。此战天时在我,地利也在我,只有人和欠缺,如果你能和昆波齐心协力,郑军就算再强也要挫羽而归。可是,你们为了争夺汗位,宁可让郑人欺上门来,也不愿向对方低头。嘿嘿嘿嘿,果真是好兄弟,千年史载,为了权位,父子兄弟相残多得是,也不差你们两个。”
利漫脸一红,知道巧言骗不过师傅,索性直言道:“我若得汗位,定当励精图治,善待部众,学习郑人所长,待部落强盛后挥兵南下,鼎定中原。昆波那莽夫,除了知道打猎游玩,就是在白灾来的时候抢些东西,这样的短视之人怎么能做漠人的汗王?”
“你说他短视,他说你狂妄,成败论英雄,谁笑到最后谁便有理。”渠逆道感叹地道:“唉,要从大局观上讲,你们的妹子比你们两个做哥哥的都要强,可惜草原上没有女汗,要不然我看她比你们兄弟俩更合适。算了,不说这些了,我既然选择了你,自会为你尽心竭力。”
渠逆道的目光转向桌上的羊皮地图,手指在地图上挪动着,时而停住掐掐点点,时而划个小圈又回到前面。利漫跪坐在旁侧,注意地看着师傅的手指指点的方向,他知道手指停住的地方是拦截郑军的要地,手指在地图上挪动来回,实际上就是行军的路线。
利漫知道师傅智谋过人,父汗在世时东征西讨,遇到难决之事总会把师傅请去指点迷津,他曾不止一次地听父汗慨叹,其人雄才大略,可惜不是漠人,心思难测,要不然此人就是又一个兴漠的突脱。突脱,六百年前呼纳部落的右大当户,在他的精心筹谋下,分裂成六块的大草原被最终统一,呼纳首府成为二百多年汗位的拥有者。
心思沉浸在渠逆道的手指移动中,利漫在脑海中呈现出一副副行军图。从郑军扎营地到王庭有一千三百多里,中间间隔着三条河流几处丘陵,在哪驻扎,在哪冲锋,在哪防守,在哪迂回,在哪截击,壮丽的画面随着一只枯瘦的手指徐徐在利漫的眼前展开。
“蓬”的一声响,渠逆道一巴掌重重地拍在桌面上,震得旁边的茶盅颤响,也把利漫从风起云涌的征战幻想中惊了出来。
“不对,不对”,渠逆道连声道,“王克明不是庸材,苗铁山和齐新文都是多年宿将,就算那个蠢货天子在旁边逼迫,也绝不会如此草率地冲杀过来,这里面一定有什么明堂?”
渠逆道的眼中放出兴奋的光芒,恨不得把整个身子都趴到羊皮图上,手指飞速地在地图上划动着,一边问利漫道:“郑军出来两天了,现在到达了哪里?郑军的步兵和辎重队到了哪里?一天行进多少里?草原上其他部落的位置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