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朱明忠不觉精神百倍,双腿轻轻一夹马腹,胯下的那匹自洋商手中购得的阿拉伯马立即加快了许多。
虽说天寒地冻,可是却也是一个难得的艳阳天,天气晴朗,骄阳当空。数万大军在旷野上行进时的脚步声,挽拉大炮时的马蹄声在旷野上回响着,偶然间的萧萧马鸣,与皮鞭声互相呼应着,偶尔的,行军的队伍中,还会响起战士们的说笑着,对于每一个人来说,这次作战,都没有任何疑问。
身经百战,未尝一败!
这八个字形容忠义军倒是再恰当不过,军心是打出来的,对于成军以来未尝一败的忠义军来说,他们从不觉得敌人有什么可怕的地方,即便是号称出自忠义军的“唐军”,在他们看来也是不值一提的。
“他们列阵倒是更好,到时候,几百门大炮一轰,即便他们是铁人,也经不住几轮急速射……”
扛着自发铳的王玉树,听着弟兄的言语,只是咧嘴笑道。
“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迫击炮的射速快不假,可是射程短,不过只有一百多丈,再远,可就打不准了,咱们还是要列横队打上几轮齐射,等到全队进攻的时候,迫击炮才会会急速射轰阵……”
已经成为老兵的王玉树,自然知道迫击炮是忠义军的法宝,它的射速快、威力大,使用击发引信的炮弹,落地就会爆炸,碰着寻常的军阵,一轮炮弹打过去,就能把对方轰个七荤八素的。不过,迫击炮并不完美,他最大的软肋就是射程有限,有效射程不过只有一百五十丈。可即便是如此,也是忠义军官兵最为信赖的武器,在忠义军的作战序列中,10斤迫击炮甚至已经取代了手榴弹的作用,与其说其它是迫击炮,甚至还不如说它是掷弹筒,只是它的射程更远,威力大。
在士兵们行军的时候,每隔一阵,就有传令兵传出新的军令来,又迅速向大军的前后由近及远传下去。
在部队的队列调整的时候,朱明忠一直骑马站在路边的雪丘上,他的双眼凝视着自己的部队,神情显得有些凝重。
很快,这场大战就要打响了。
就在这时,石磊突然悄无声息的来到大王的身侧,然后禀报着李子渊的情报。
“兵分两路,一路往北,一路主力由其亲领……”
思索着李子渊的部队配置,朱明忠眉头不由紧锁。
“这李子渊,虽说与孤麾下时间不长,但是却把孤的心思摸了个通透!”
凝视着另一个方向,朱明忠颇为感叹的说道。
“兵法云: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意思就是以正规的形式交战,以异于正规的形式获得胜利。战争中一开始时局势不太明朗,双方旗鼓相当时就是“以正合”的阶段,而到后来局势开始明朗,到了决战时刻时就是“以奇胜”的时候。”
一边这般说道着,朱明忠一边感叹道。
“孤本想迁其主力,而李子渊亦想于此一战,尽歼李贼于此,孤欲抄其后路,而李贼亦欲陷孤于重围之中……这个李子渊,到底还是在孤身边呆了一段时日啊!”
摇头感叹着,朱明忠的那只握着马鞭的手中,握的更紧了,从李子渊背叛他的那天起,他就知道有一天,必定会在战场上面对他,而他极有可能是自己最大的劲敌,毕竟,忠义军能有今天,靠的就是超越时代的练兵,而对此,出身忠义军的李子渊并不陌生,甚至可以说极为熟悉,毕竟,当年练兵的时候,他就是朱明忠的副手。现在当初的推测已经应验了……
“大王,臣以为……”
话声略微一顿,石磊的眼帘微垂然后说道。
“还有一个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