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6章 伐元(十)毒计(1 / 2)

大明元辅 云无风 0 字 2021-10-07

 藩王造反?不,王锡爵才不打算真的怂恿此事。且不说如今的藩王们早被朝廷当猪养了百数十年,懂得如何打仗的不说一个没有,但至少有能力闹出造反这规模事态来的,那是真的一个也找不出来。</p>

大明朝廷在各地藩王所属区域都部署有重兵,而藩王本身的所谓军队全都只有数百人的护卫。这些护卫名义上很多是世袭的,但更多的早就不是世袭,而是如层层转包一般随意雇佣而来,不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就是游手好闲的无赖,让他们上战场怕不是比让老母猪上树还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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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凭这群废物,也配造反?当地卫所兵再怎么不堪,搞定他们也不过易如反掌。与其把心思和力量花在这种丝毫没有成功可能的事上,还不如搞点真正的大新闻。</p>

王锡爵挑中的目标,是漕工。</p>

早年大明朝的首都在南京,地处中国经济中心,“四方贡赋,道近而易”,此时朝廷实行海运,将粮草运输到北方,主要是作为军粮使用。</p>

到了成祖迁都北京,伴随着数十万军队与中枢朝廷工作人员以及皇宫服侍人员一并前往。北方粮食开销剧增,朝廷经过几番讨论,最终因为运量过小、海盗倭寇、海上风浪触礁等问题下,放弃海运实行河运。</p>

这一政策虽短时间给北方供应带来了稳固和便利,但从原历史的轨迹来看,也成为中后期大明难以改革的弊政,影响了大明的长远发展,是一个弊大于利的制度。</p>

关于河海运输问题的争论在当时就达到高潮,而停止海运的决策到底是如何做出的?事实上,早在洪武六年,因为海运辽响船失事问题发生,彼时还存在的中书省便奏报请求在北方加紧屯田以减少海运。</p>

到了洪武二十七年,辽东二十一卫粮饷基本自给,于是在洪武三十年停止海运。永乐元年,北京粮储不足,朝廷不得已再开海运,以平江伯陈煊为总兵官督理海运,大船从南京扬帆起航。</p>

起坏头的是永乐元年七月,户部尚书郁新提出了运河输粮法,即利用漕船从淮安入淮河,经黄河至卫河北上入海河,再陆路至北京。不过,由于这个路线需要多次转运,即便好大喜功如朱棣也担心会太过于劳民伤财,于是否决掉了。</p>

当年八月,陈煊由海上输送五十万石粮饷安全到达北京,给了朝廷坚持海运的决心。可海运风险太大这个客观环境的存在,使得一直有人建议重修大运河。</p>

最终,朝廷用工26万人,历时6个月,疏通了济宁至临清385里的会通河,同时根据地势高低,修建水闸38座“以时蓄泄”。</p>

于是永乐十年时,工部尚书宋礼力再次指出海运的弊端,提出调整河海比重。又有平江伯陈煊治理淮河河道成功,可使3000艘漕船同时出动,载粮400万石,畅通无阻。</p>

到了永乐十三年,经负责财政、运输的官员们多次请求,大明朝廷停止海运、改行漕运,大运河真正成为了南北经济大动脉。在此后近两百年里,虽然海运也偶然会重启,但漕运始终还是主流。</p>

这一情况直到高拱当政那段时间,由于彼时黄河不断泛滥,漕运动不动就便堵塞不可行,严重威胁了京师及九边粮食安危,这才不得已重新实施了“河海并行”的策略。这个策略的特点是不废除漕运,但加强海运输送。</p>

本质上来讲,高拱当时是“漕运为主,海运为辅”,至于实际运粮比重,大抵是漕运约占五分之三,海运约占五分之二。</p>

郭朴时期萧规曹随,这个局面大致没有变化;张四维时期基本也没调整,但进一步加强了海运物资的种类,把南方不少实物贡赋也放进了海运。比如江南某地御贡茶叶、丝绸这一类。这样一来,海运的总运输量虽然增加不明显,但运输价值明显大有提升。</p>

到了申时行时期,他面临严重的纠结,因为心学派内部对于这件事出现了地域争议。</p>

南直隶长江以北的地区包括扬州、淮安等地,坚决要求申时行提高漕运比例;长江以南的地区包括南京、杭州乃至于淞沪老家,则强烈要求增加海运规模,尤其要求申时行确保高价值产品走海运而不能走漕运。</p>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争议?其实不难解释,利益罢了。不过此处还是得先说一下大明的漕运体系到底是怎么运行的,这个争议才好说清楚。</p>

漕运体系刚开始被视为军事工程,运送粮饷的人员都是军人,由前海运总督陈煊出任漕运总兵官,他一直担任这个职务长达三十年。</p>

英宗正统四年(1439年),朝廷以济宁为界,南北各设一名侍郎管理漕运;次年设置由文官担任的漕运总督统筹事宜,其军事管理职能大大降低。漕运总督不设置固定的办公地点,不定期巡视临清、济宁、徐州、扬州等地的漕运行署衙门。</p>

宣德以后武官漕运权被文官取代,实行文武双轨制,但实际上作为拥有超大权力的漕运总督是地位远远高于漕运总兵的。到了万历年间,由于海运兴起,占了五分之二比重,漕运总兵废除,一切事宜均由文官负责。</p>

漕运总督地位极高,原历史上大明朝有99位曾任漕运总督的官员,其中30余位后来都入阁拜相。</p>

由于大明财政体系设计得十分差劲,全国税收绝大多数来自于土地税,而同时农业税率又偏低,所以国家财政收入基本不会超过3000万(实物粮税被等价计算的情况下)。这3000万有1200万被地方政府截留,北方上缴的800万直接供应九边军队,剩下1000万在南方征收后经过漕运输送820万到北京。</p>

漕运方式经历了多次改革,永乐十三年到宣德五年实施的是“支运法”。停止海运后,粮食仅通过运河输送,然而运河的输送量是有限的,于是朝廷就要求各地将上缴的粮饷运到淮安储备起来,然后分批输往北京——你看,淮安为什么要求提高漕运比例,答案的主要部分就在这里。</p>

宣德五年至成化七年实施“兑运法”,此时朝廷好像意识到了百姓长途输运的负担过大,于是推行由军队直接运送漕粮,但是需要百姓自行承担损耗,结果从实际上来说也并没有减轻负担。</p>

成化七年开始直至现在朝廷都施行“改兑法”。此法来自于成化七年漕运总督滕昭的提议,即免除农民的运粮,由军队直接到各县运输,但需要征收额外费。</p>

怎么说呢,这个办法的立意或许是好的,但和古今中外无数法案一样,歪嘴和尚总能把经念得没人可以听懂,完全偏离本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