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死的人一定会投降,有了人带头,吕布好面子,这事肯定会拿人出气,还是拿身边的人出气,只要他们的心一变,这下邳就不攻自破了。”
“原来如此!”曹操恍然大悟,一把抓住张锋的两手,“知机,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遇到你了!”
“老板,我最大的幸运就是,你有个漂亮惹人怜的女儿!”
老曹先是一愣,继而两人相对放声大笑。
曹军攻城了!
看得出来这次攻城的主力,是远道从青州来的内援蝗军。
四万人密密麻麻的布满北门外的平原上,也布满了城上士兵本就被恐惧、害怕挤满的心里。
看着这四万肃杀之气溢于言表的百战之士,一股由骨髓里油然而生的无力感,从头凉到脚后跟。
蝗军的左翼是曹操亲自坐镇的三万多人,右翼是甘宁的水军,怎么看也不象是城墙上这帮地痞、流氓、无赖可以匹敌的。
还有那一万八千人的锃亮的盔甲,看得人眼里通红通红的。
蝗军士兵眼里,对着城高池坚根本不屑一顾,并不是他们不怕弓矢,不畏刀枪,自从他们第一天成为蝗军的一员开始,他们便不再计较生死。
这里,给了他们新的身份,可以挺直腰杆做人的身份。
这里,还同样给了他们合法抢劫的pass,虽然他们中不少人是从黄巾军出身,怀念以前那种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生活。
可是现在尽管是官军,可是这种事一样可以光明正大,合理合法的大干特干,当然前提是太史慈和曹操点头。
这里,还给了他们远胜其他职业的收入,当然也是要有本事去拿的。如果你胆小,怕血,或者生性淳良,又或者手无缚鸡之力,那么你的上级会找到你,劝你还是回去老老实实的种田吧。
他们中的大部分人,都可以过上一种称得上是当时来说是小资的生活,有田有房子有老婆,就算没成家的,也可以去勾栏之处解决最基本的生理需要。
而如果是其他地方当兵,或者是当一般的小商人,手工业者,农人,都绝不可能有这样的待遇。
因此他们一点不后悔来得这个特别的团体,尽管每次行动,都有不少人永远的从行列中消失,可是还有更多的人削尖了脑袋,想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不是他们不怕死,只是有种日子比死更可怕。
因此,蝗军,不怕死,只怕没仗打!
带领蝗军已久的太史慈,终于学到了一点痞子气,眼神斜撇着这种高大的城墙,满是不屑。
身后,左左和杨风,更象是两个黑社会打手而不是将领。
嘴里总是叼着根草根,一脸横肉简直就是写着“我是流氓”,而平常人总是垮在腰间的刀,他们俩一般都是横杠在自己后颈上……
“大买卖?”杨风一脸讨好的问身前的太史慈。
原本又老实又单纯的太史小哥,已经被污染成了一朵出污泥并被染的黑牡丹:“大个p,大老板说了,要是他们投降了,就不算我们的军功了,这次买卖就亏大了——路费都不够!”
左左嘿嘿的笑道:“老大,这个好办啊,只要让他们来不及说投降不就成了?这事咱们又不是没干过……”
“嘿嘿!”三人一阵浪似的贼笑,眼中城上一个个来往的敌军士兵,就变成了会移动的钱袋子。
“不过老大,这五千重盔的兄弟恐怕是不愿意的,他们要在下面举着盾掩护其他人,又不能爬墙,这没好处的事,咱们军中谁肯干啊?”
“嗯!”太史慈右手拧住下巴,虽然沾了不少匪气,但是三缕飘风的小胡子看上去还是贼帅贼帅的。
“那这样,所有占了便宜的兄弟全部拿出一成出来,平均分给这些兄弟,你们两个说呢?”
“老大高明!”二人齐声送上马屁,在蝗军里混得好,嘴皮子和刀子一样重要。
白门楼上,吕布带着一干将校看着城下曹军阵势,嘴里一阵苦。
同样是人,混得怎么就这么天差地远?
回头看看张辽的盔甲,还是从人家身上扒下来的……
再看看城下的曹军士兵,我日哦,连普通的小兵蛋子都有一套……
人比人……算了,还是不跟他们比了,再比说不定我就比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