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将尊令!”赵云得令,点了点头。卫宁将所有骑兵交给他统御,不但是一种信任,也又该算作一种补偿吧……
卫宁缓缓背过身来,半晌,又道,“我将骕骦与你……也当为我多杀几名蛮寇吧……”
赵云看着卫宁的背影,一缕萧条和落寞。心口终究闪过一丝酸楚,对于卫宁雁门所下军令动摇的投效之心,似乎又稍微天平了一些……
“谢都督……”
北方的男儿总是离不开的豪爽与彪悍为伍,即便在最为艰苦土地上锻炼出来的草原之民,却也依然比起并北军民强壮不了许多。
同一块千年争斗战乱不曾绝过的土地,同样孕育了一支不肯低头的汉民。
当苍凉的号角第一次穿破云霄,宿命的敌人终于缓缓赤红了瞳孔。刀,剑,戟,盾,弓,枪,依稀可听到那锵然刺痛耳膜的兵刃交击。
两万汉军列开一片黑压压的方阵,高举的盾牌顽强的抵抗着那漫天密布的箭雨,养精蓄锐带来的不仅仅是身体上气力的优势,同样,看着那一群驱策着马儿,挥洒着弓箭来回奔跑抛射的鲜卑人,早没有他们记忆中的矫捷,更多印刻在他们身上的却是疲惫。所以,汉人大军的士气,丝毫不落威武,反倒更加战意彪炳。那赤红的眼中,又有多少包含着他们不曾忘记的仇恨。
哀兵必胜虽不可尽言,但,在现在这样的情况下来说,显然,带来的战斗力却是倍数的增长。
祖祖辈辈用鲜血换来的经验,使得两万方阵大军踏着沉稳的步伐,冒着箭雨,忍受着马蹄震动的轰鸣,缓缓向着鲜卑人的马军进迫。长戟,长枪,透过厚盾组成一道狰狞的森冷长墙。
即便每踏出一步终究有上百人插满了箭雨倒在地下,那殷红滚烫的鲜血洒满前进的道路,却更加让剩余的袍泽坚定了脚步。
骑兵对于步兵来说,尤其是草原上的游骑兵,最理想的战术自然便是利用快的移动力,凭借自幼苦练的骑射之术游走抛射,慢慢将步兵蚕食消化,打击对方的士气,最后集中冲锋摧毁他们的阵势。
但两万汉军显然不放在贺兰斥的眼中,对于自己族民马刀的信心,以及这高低起伏的小丘战场,并不太适合骑射的机动展开。
三万鲜卑勇士,一个冲锋便能彻底让汉人溃退败逃。不提那震天动地的马蹄声,那犹如狂潮的马流,也足够让汉人胆战心惊。
何况汉人一路逃窜,每日都有大量逃兵四散,军心早就临近“崩溃”,鲜卑还有不能胜利的理由吗?
现在汉军那沉稳的脚步在贺兰斥看来,不过最后垂死的挣扎,人到穷途末路都总是充满了勇气,不是吗?就像那十万雁门手无寸铁的羊羔一般……
贺兰斥嘴角浮起了嘲弄的冷笑,生存在大草原上培养出来的眼力,自然可以很清楚的看到远处那汉军力量最为集中的地方,自然便应该是汉军主帅在的位子。
用他的头颅做成的酒樽,想必步度根大人应该会很喜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