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将军的办事效率很快,中午才向他请求调遣,晚上我就已经被派到了第十一军团。』
作为刚刚创建的军团,很多职位都是空出来的,除了最高指挥官是作为前执政官,现行省长兼大将军的凯撒外,所有百夫长都要重新挑选。
作为百人队(实则八十)中的一个八人小队长,我第一个要做的事情就是和我上头的百夫长认识认识。
从两边军帐中的大道穿过,来到挂有涅普顿旗帜的营地,“第一步兵大队,第二,第三……”军团打头的是第一大队,我一路从左往右边走边数,终于到了第十大队。
步兵大队并没有领导,军团的最高等级就是百夫长了,一个军团一共由五十九位百夫长组成:第一步兵队作为军团中实力最强的精英,只被分为五个百人队,而这百人队的规模是普通的两倍,即每队一百六十人,而其他的九个步兵大队都被分为了六个百人队。
算是走到了第十一军团的尽头,才看到最后一个步兵大队的最后一个百人队,要是在第七军团的话,再往前就能碰到排行垫底的马克西姆斯队长了。
在竖立着的火把旁边有个比普通要大一些的帐篷,应该就是百夫长的了,我得抓紧进去打个招呼。
不知道这个百夫长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我怀着一丝期待掀开帐帘。
“噢!小子你来了啊。”看到帐中的人,我瞬间把脸上的微笑收了回去。
“……长官,你怎么在这里?”
“忘了告诉你了,你前脚刚走,凯撒将军就把我叫过去,让我跟你一起,好照顾你。怎么了,见到我有这么扫兴吗?”阿尔布斯正翘着腿侧躺在地上,悠闲地吃着面包涂酱(oretu,一种由大蒜,芸香,醋和油组成的小吃)。
“也不是……只能说是有点意外。那阿尔布斯长官,以后还请多关照了!”
百夫长用木勺搅了搅碗中的晚餐,白了我一眼,“别假装礼貌了,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吧。”
我这么认真地打招呼居然被当作假惺惺,不过对方毕竟是阿尔布斯,理解错了也很正常,现在是时候去见见自己的七个队员了,这可是我第一次有了可以指挥的手下。
把头盔和盾牌都放在门外后,进帐见着的是七张生面孔。
“队长!”这些士兵看起来都比较年轻,看起来不像是打过什么仗的样子,见我进来也规规矩矩地敬了礼。我们席地而坐,谈起了各自的家乡。经了解,他们都是当地的居民,在扩编招新的时候通过检测加入了军团。
“我刚刚才进来,你们就认出来了,有这么好辨认吗?”本以为还要自我介绍一番,结果他们比我还要了解我。
“队长,你的故事现在谁都知道了,加上今天中午在领餐的时候闹的那一出,你自愿放弃护卫队的职位让不少人对你都多了一份尊敬!”原先只是想证明自己作为一名战士的价值,没想到还起到了这样的效果,实在是出乎意料的惊喜。
“不过,你惹的人可不是很好对付,”其中一名士兵有些担心地说道:“那个斗鸡眼是军中的老油条,在阿奎莱亚驻军的这几年里他可没少惹麻烦,经常依仗自己士兵的身份欺负当地的百姓,威胁他们交保护费。”
这哪里是士兵,简直是匪徒公会的无赖。
“可今天他连单挑都不敢应,我看没有什么威胁吧?”根据白天的反应,这人充其量只是个嘴上厉害的痞子。
“嗯……也许吧,总之还是多多小心为好。”
在士兵们的关心下,我多留了个心眼,且有点感动:“哎呀,本来还怕队伍里面全是瞧不起我的军士,看到大家这么友好真是太棒了。今后都是一个帐篷里的兄弟,不管以后是在生活中还是战场上可都要保持团结啊!”
“队长,我们都是新兵,进军团的时间可能都还没你久呢,在凯撒将军身旁能待那么久不是没有原因的,相信你一定是有能力的人!”
“哈哈,我估计没你们说的那么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