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走近总督府院子的大门,约翰发现这里就像一个工地,随处可见工人在施工。围墙上加装了铁丝网和玻璃碴子,院子里的在修一些生活设施。围墙的最里头,一座高大的水塔正在修建。约翰问了一句带路的近卫,人家告诉他是水塔,水从上面通过管道流下来,可以解决生活用水的问题。但是另外一个问题,约翰找不到答案,水是怎么上去的?
走近会客厅,这里的一切变化不小,增加了许多大明元素。屏风、椅子、花瓶等等,这些东西都是三个家族送的礼物。也有按照陈燮的意思打造出来的家具,比如红木沙发和茶几。
进来之后,约翰就坐在红木沙发上,身下有垫子,不会那么硬。靠背很舒适,看上去样子也很雅致。侍女送来的茶和点心非常可口,要比享受生活,大明人绝对甩荷兰人十几条街。
等了有十分钟的样子,陈燮才匆匆进来,约翰立刻站起来,面露卑微道:“阁下,本人来此,想了解一下今后该怎么安排大家去的去向。”这话得这么听,说好的能恢复谈判呢?
“有的事情,我想不是你能决定的。这样吧,你和你的人,可以自愿离开,前往加里曼群岛的居民点。那些地方,可以留给你们作为今后发展。自愿留下的,我们也欢迎。对了,尽快派人回荷兰吧,什么时候重启谈判,我想你也很着急。”陈燮倒是很干脆的给了个答复,约翰由此心里大定。但是接下来的事情就不那么愉快了。
要搬家,就得有船啊,约翰小心翼翼的提出:“阁下。能否归还一些船,作为我们搬迁之用。”提到这个话题,陈燮立刻就不好说话了,语气傲慢,淡淡的回答:“要船可以,但是要付费。买或者租都行。看上哪条船。自己去港口里选好了。”
这个就没法愉快的聊天了,要钱还说个屁啊。约翰知道这家伙的便宜不好占,哪怕跪在地上给他舔皮鞋,都不会让出一丁点利益。这个时候,再看他同意带走一半的私人财产的事情,似乎就没那么大度了。果不其然,带着一帮准备搬迁去婆罗洲的荷兰人去码头上一问。答案差不多就是让人吐血的结果了,租一艘船(缴获的荷兰商船),最便宜的五千金币。卖船更贵,最便宜的都要五万金币。这尼玛不就是明着抢么?打算派人去跟婆罗洲那边联系,让那边派船过来吧,一个是这边走不了,一个是那边不敢来。三两条小鱼,哪里敢碰舰队。
最终还是不得不掏钱,先租一条船把女人和财产先送走,然后就是跟下面的人做思想动员。鼓励大家去加里曼群岛继续殖民生涯。但是这个事吧,得到了相应不是那么强烈。为什么呢?普通的荷兰人为啥不愿意离开呢?按说这里现在是别人的地盘了。不能继续高高在上的对待其他人种了。现在走大街上抬着下巴走路的,那是华人啊。
这事情不难打听,很快结果就出来了。军管会颁布了一条法令,只要愿意留下来的荷兰男性,身体健康,有一己之长并通过考核的。都能获得一份月薪不少于二十个银圆的工作。工作满一年,没有不良记录,就能取得大明的绿卡,享受国民待遇,三年无不良记录。可以加入大明国籍。这个国民待遇是个啥,具体没人知道。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一旦被录用了,个人的财产就算彻底的保住了。不然你要离开,这里的产业肯定就保不住了。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那些投降的士兵,他们本身是战俘来的。得到一份职业,可以立刻自有并收入不错。如果要走,那还得交一百个金币的赎金。这个钱,谁来出?谁愿意出?银行家纳迪姆倒是愿意提供贷款,问题是这货就是个纳扒皮,利息高的吓人。
这么一来,事情就很简单了。对于普通人来说,我为什么要走?以前牛逼哄哄的海上马车夫,现在被人揍的妈妈都不认识了,我还跟着凑什么热闹?熬三年,成为大明人,继续做高等民族的一员就是了。何必跟着去加里曼群岛,从头来就够惨的,今后跑这条航线,还不得怎么被大明的人欺负呢。
普通人的想法很简单,有一份不错的收入养家糊口,尽量不要冒险。就算是来到这里的多数是富有冒险精神的人,在现实面前低头,不也是很正常的么?尤其是那些战俘们,更是很踊跃的要求获得一份工作。一些在城内有家庭的人,在获得工作后,立刻就可以回家了。
至于招工的单位嘛,那就很多了。军管会下属的警察局、城管局,需要一批身强力壮的打手,这份工作比较受欢迎的对象是那些有家庭的荷兰人。毕竟获得这份工作后,家属也可以得到一份在政府部门内做杂活的工作。这份工作的缺点是最低的薪水,二十个银币,养家绝对能够温饱了。喜欢高薪的,可以去船队求职,码头上现在好多家私人船队在招募水手,并提供担保。这份工作的薪水最差也能拿到每个月三十个银圆,熟悉各种航海技能的,根据不同的岗位,最高能拿到一百个银币的月薪。如果你能得到一份船长的职业,那么恭喜你,年薪绝对不少于两千个银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