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了一口气,沈重山笑了笑,握着话筒走到舞台中央,而那一束追光灯始终追着他的脚步,还好,打在他身上的这灯很亮,所以他看不见下面的人是什么表情,也避免了和陌生人彼此对视产生的尴尬…·其实就是沈重山自己怕尴尬。
就在他要说话的时候,下面传来了土蛋熟悉的呐喊,“好!!”
这个傻逼!
沈重山感觉要是现在自己下去把土蛋给踹死,那都不算是谋杀。
而人群中在这一声好之后沉默了片刻,然后就是吭哧吭哧的闷笑声,你说这人家还没开口,话都还没有说一句呢,你就在那好,好什么好?站姿好?
人群中的土蛋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做了一件很傻逼的事情,老脸一红的他赶紧钻到人群中消失了。
这尼玛太丢人了。
不过对于沈重山来说,土蛋的这一声好,还真的让他打消了些许的紧张。
再吸了一口气,沈重山闭上眼睛,再睁开眼睛,感觉整个人都不一样了,之前的他还有一些谁都能看出来的紧张和拘谨,而现在,他想明白了,怕个卵子啊,老子是连地府都去过,真神昆吾都见过的男人,谁要是敢嘲笑老子,老子下去就嫩死他!
这么一想,沈重山身上的气场瞬间就变得无比自然,仿佛是一位早就熟悉了舞台的明星,自然而然,落落大方。
“一首《广东十年爱情故事》吧,辛苦音乐老师了,谢谢大家。”没什么开场白,直接进入主题,沈重山拿着话筒,扭头对身后的音乐团队示意了一下。
很快,现场响起了这首歌的旋律。
沈重山轻轻地打着拍子,当落到了某一个点的时候,他开口了。
“安静地离去,和孤单一起,拥挤的回忆,时间抹去。”
说实话,《广东十年爱情故事》这首歌虽然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并不算太火爆,传唱程度也不是特别高,但是某一次沈重山无意之中听见了这首歌,就记下了这首歌,他没有多少时间去听歌,多半也就是在接送许卿的上下班路上,但就是这么一点时间,让沈重山越来越喜欢这首歌。
而沈重山的嗓音,很适合这首歌,连许卿都惊讶过,用她的话说,这首歌就好像是为沈重山量身打造的。
这首歌,需要一定醇厚的嗓音,不用太高不能太细,男中音带点磁性,这是硬件条件,而更重要的是唱歌的人一定要有一定的阅历,没有阅历的沉淀,是绝对唱不出这首歌的味道来的。
这首歌很特别,短暂的前奏之后立刻就进入副歌高潮部分,来得让人猝不及防,但也正是这种意外,让人感觉突兀而新鲜。
“人在广东已经漂泊十年,有时也怀念当初一起经已改变,让这天空将你我相连,怀念你。走了云的天空还任性,是否它相信在乎反而容易放弃,非要最后一无所有,才无所畏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