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章:离岸公司(盟3/4)(1 / 2)

 手持近31%的LVMH集团股权,林谦的身家已然超过了华夏当前所有知名富豪的身家。

当然……

林谦只是身家超过了这些人,但若是论影响力、社会地位,林谦短时间内还是远远无法和这些人相比的。

虽然在个人财富方面,林谦吊打他们,但是他们每个人的手里却都掌控着一个庞然大物。

价值2800亿的股权,看似非常庞大,但若是和企鹅或是阿里这样当前市值近万亿的庞然大物相比,那就又有些不够看了。

林谦向来是个蛮有自知之明的人,就像是刚刚得到系统第一次打钱的五亿美金时,对于自己并不了解的股市,即便他知道些未来的动向,但他仍旧(www.hao8.net)很懂得克制,很清楚自己的能力范围究竟在哪里,那些投资能碰,那些投资不能碰。

所以在获得LVMH集团近31%的股权后,林谦在短暂狂喜后,他很快强迫自己冷静了下来。

他将文件袋打开,然后将里面的诸多股权转让书取了出来,然后一份份的查看。

这些诸多股权转让书,转让的并不是LVMH集团的股权,转让的而是这些投资公司自己的股权。

林谦的手里现在有着总计46分股权转让书,每份股权转让书转让的股份都高达99%,也就是说当前的林谦,就是这46家投资公司的实际掌控人。

而这46家投资公司,全部都是离岸公司,并且法人不是林谦,而是掌控着余下1%股份的那个人。

这46家投资公司,当前都间接或直接的持有着LVMH集团的股权,多的百分之几,少的只有百分之零点几。

直接持有LVMH集团股权,就是字面的意思,这家公司直接持有LVMH集团的股权,现在这家公司的实际控股人变为林谦,便代表着林谦借着这个投资公司,持有了LVMH集团的股权。

而间接持有LVMH集团股权,就稍微复杂了些,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将林谦当前掌控99%股权的这家投资公司命名为A,然后将LVMH集团命名为L。

那么间接持股大致的意思就是,林谦当前所掌控的A,它本身并不持有L的股权,从表面上看A和L并没有什么实际的关联,但其实A的下面还有个公司B,这个B却是由A全资掌控的。

A和L虽然没有关系,但是B却和L有关系。

用简单的列式表现,大致的意思就是林谦→A→B→L,从而间接持股掌控L的股权。

当然,这只是最简单的间接持股,林谦在这份文件袋中还看到了许多更加复杂的间接持股,所串联的公司高达十几家,当然其掌控的股权也是比较多的,通常持有LVMH集团的股权都在百分之几以上。

在这份文件袋中的诸多手续文书中,涉猎了超多和经济学、投资学、会计学、法律学等领域相关的专业知识,以林谦这半吊子的水平,只能勉强看懂些皮毛,甚至是连皮毛都算不上。

同时,林谦惊奇的发现,这些他当前所掌控的投资公司,并不是凭空冒出来的,其中很多公司的历史甚至能追溯到百余年前。

这些公司所掌控的LVMH集团的股权,也不是突然拥有的,很多公司早在几十年前,甚至是在LVMH集团刚刚成立之初,便已经持有了LVMH集团的股权。

它们直接或间接持有LVMH集团的股权,但是却从不参与LVMH集团的运营和决策,就好似是非常纯粹的投资公司,结果不知道系统运用了究竟怎样的力量,让这些投资公司的实际掌控人瞬间易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