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谢尔顿的故事(下)(2 / 2)

谢尔顿已经和托娃·凯斯勒谈婚论嫁,他当然害怕坐牢,但更让他恐惧的是之后的威胁-向全社会公开他“告密者”的名声。

对于一个从小就生活在犹太社区的传统犹太人而言,这意味着他从此将被社区乃至整个犹太人团体踢出去,成为被放逐者。

谢尔顿真的害怕了。

“呵,辛亏老子有华夏血统,什么jb社区,在米国,有钱就是爹,走到哪里都有热情的邻居,当然没钱就算了”爱德华如是想到

桑托这时候表示,他只要拿到这些家伙的名字,至于如何定罪是检察官和FBI的事情。

谢尔顿此刻被逼到了悬崖边上,自己的原先设定的底线,在桑托的狡诈和暴力面前被一再的突破,此刻他已经溃不成军,乱哄哄的脑子里几乎无法思考,最终提出了自己最后的要求,如果桑托不答应,谢尔顿·西耶格尔宁可去坐牢。

要求也很简单,谢尔顿不会当庭指控自己的“朋友们”,而只是偷偷提供他们的名字和犯罪事实给桑托。

对此桑托·帕梅拉拍着胸脯以自己孩子的名字发誓,自己绝对不会让他这么做的。

甚至还搬出了前年刚刚施行的米兰达法案来说服谢尔顿。

米兰达法案,是指美国警察、检察官在逮捕罪犯时(或者审讯罪犯时)告知嫌疑人他们所享有的沉默权:即嫌疑人可以拒绝回答执法人员的提问、拒绝向执法人员提供信息之权利。

对爱德华而言,这就更熟悉了,上辈子没少看各种米国电影电视,警察抓人前都会有口无心的来一段:“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可以在法庭上作为指控你的不利证据。审问前,你有权与律师谈话。在审问过程中,你也有权让律师在场。如果你无法负担一名律师,你希望的话法庭可以为你指定一名律师。如果你决定现在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回答问题,你也有权随时停止回答。”

80年代《神探亨特》风靡全国,大小孩子们都会被这段,对其含义当然是不了解,但依然背的滚瓜烂熟,这点倒是和米国警察类似。

桑托向谢尔顿解释道:“我至今还没有向你宣读过米兰达警告,也许我一辈子都不会向你宣读,所以你现在说的任何话都无法作为法庭上的证据!”

谢尔顿相信了。

爱德华冷笑着打断“真是可笑的诡计啊!米兰法案只适用于将要被拘捕的犯罪嫌疑人,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名字没有在逮捕令上出现,那么这个狗屁法案和你一分钱的关系都没有。你说的任何话依然可以作为呈堂证供。用一个不适用的法案来骗取你的信任,这个桑托还真是个人才。”

谢尔顿沉默以对,他确实不懂这些。

但桑托的话在当时确实吓到了谢尔顿,而且桑托这个出生于波罗公园社区的老油条也实在是深谙人性-人都是自私的,通常只有在被逼到紧要关头的时候才会暴露出来。

谢尔顿的底线从刚开始的“觉不出卖朋友”变成了“不能让周围人知道我告密!”

在他那辆承载了他自出生以来全部光荣时刻的别克车里,他向桑托吐露了全部实情:他本人是如何制造用在俄国驻米国文化办事处和BLM大楼的炸弹的,谁还参与制造,谁负责安放,谁打电话等。

之后他在桑托的牵线下和负责此案的检察官,所罗门·布隆海姆以及他的副手亨利·普泽尔会面,把自己知道的事情都吐了出来。

作为条件他要求所罗门出具一份书面证明,后者在随即写了一份给他“联邦检察署同意,免除希尔顿·西耶格尔先生在俄国驻美文化办公室爆炸案和俄BLM大厦爆炸案的罪责,不予起诉。”,然后打放入信封打上火漆印记交给谢尔顿。

颇有“要圣旨?来人咱给他写一张”的风范。

谢尔顿把这张纸小心的藏起来,关键时刻这是救命的法宝,虽然看起来有点草率,但纸上所罗门·布隆海姆的签名可是真的。

桑托还告诉谢尔顿,他最终依然将被逮捕(这要取决于案情发展程度)-本质上这是为了保护他线人身份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否则,只抓另外两个,而他逍遥法外,那不是摆明了告诉大家谁是二五仔么。

谢尔顿已经放弃了抵抗的心思,认命了,只要自己是告密着的身份不被泄露出来就好。

在大陪审团对他单独进行的秘密审理时,谢尔顿指证了他的两个同伙,然后被拘押在牢里,等待判决。

是的,这又是一个典型的诡计,谢尔顿的底线是“不当庭指认”,所以通过一个秘密审判来获取他的口供,用来对另外两个同伙定罪。

“还真是老母猪带胸罩,一套又一套”不用问,这只能是某人的内心独白。

实际上克里斯也懂中文,但仅限于研究各色菜谱,确切的说是菜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