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来自协会的问候(2 / 2)

“那能够把(dot)权限的域名系统移交给协会区本部吗?”

面对这个好问题,林当然是豪爽地说可以,甚至是已经存在于论坛上的数据也可以完全移植过去!前提是现在所有论坛的使用者,得在移植的作业期间暂停使用,而这个时间不确定会有多长。

有鉴于不知道迷地世界的人们,对于‘服务器维修中’的忍耐极限是多少,林也很直白地说出这一层的疑虑。

橙果伊顿也承认,在论坛还处于推广的阶段,出现这样的情形是不利的。要是让使用者失去信心,想要重新恢复就得费上更大的力气。

对此,林趁势提出了‘’的概念。简单地说,就是让协会区本部拥有第一级的dns服务器,其他想要拥有域名的人,直接向协会申请就好了。而大贤者之塔的(dot),则只是做为网址查询的。

橙果伊顿对于这样的做法,也表示赞同。说到底,协会只是希望握有管理所有魔法师的空间而已。就如同那些原创者已经故去的魔法知识,协会并没有就此免费传播。相反的,制订的价格就成为控制该魔法流通广度的一个方法。

对于不希望太多人知道的知识,或是强力的攻击魔法,就把价格订高一点,减退一些囊中羞涩的人其购买欲望。对于希望让每个魔法师都能使用的魔法,则是制订较低的价格并大力宣传,恨不得所有人都塞上一本法术笔记。最终就是希望把那些列为‘必学’的魔法,塞进学徒的三环教材里头。

当然,那些费用就成为协会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

而只要协会有操作的空间,橙果伊顿也不是非要坚持某种结果。再说之前林的爽快让利,又何尝不是在此退让一步的好理由。

对于自己的问题,都有了一个好的结果。橙果伊顿客套几句,便切断连线。事情就又回归日常,而十多天后,这样吓人的场景又来了一回……

这次是针对魔法师协会所属的商会。

商人的趋利性,让他们对于一些新诞生的技术会相当敏感。更不用说论坛可以第一时间得到各地的情报──只要在当地布有眼线的话──,这可比什么八百里加急、飞鸽传书、又或是找个跑马拉松的传令兵还要快速。

而除了商业情报外,要是身在各地的魔法师、塔主与其他的商会,能够在论坛上交易、下订的话,只要再搭配合理的运送路线,贸易量无疑是会再上升一个境界。

很可惜的是,在论坛上,新开文章前的说明,林很明确地写了三项禁止。以迷地世界第一次接触网络的人们,居然都很乖巧地遵守了,至少没听到发生什么意外。让林不禁感叹这纯朴的网络风气呀。

第一项禁止,就是禁止在一般文章区写全魔法咒文;第二项则是禁止在一般文章区画魔法阵。

这两项禁止都是同样的理由,要知道论坛本就是基于魔法基础的八种权能而建立,也就是说这个看似科技下的产物,实际上还是神秘侧的东西。要是在文章中写咒文或是画魔法阵,其他人打开讨论串就被火球洗脸,不是不可能发生的。

尤其是安装浏览器系统的基础,不是能量池就是魔石,本身就是魔法能量的来源。

尽管文字编码的方式,并不直接使文字就代表其意涵。也就是说论坛上咒文所显示的文字内容,在背后的编码不一定会产生该咒文所应诱发的效果。但不怕一万,只怕万一,要是那么刚刚好,有倒霉鬼被魔法糊了一脸呢。

为了这个可能性,林则是消极地使用文章分类来应对。除了一般文章之外,还多设了一个魔法文章的分类,提醒点开讨论串的使用者,文章内容包含咒文、魔法阵,有可能产生效果,请自行做好防护措施。

第三项禁止,则是针对交易行为。举凡以物易物、钱换物、物换钱、知识交换等行为,全部在禁止之列。对于这项禁令,不只是橙果伊顿会长,许多使用者都感到不解。只不过今天会长代表所有人,当着创作者的面问出来而已。

林只回了一句话:

“我没有能力保证契约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