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哥儿,你真的比以前清秀多了。”丁氏也夸赞一句。
秦晓风眨巴着眼睛,眼里满是喜悦:“娘,您也穿上,准年轻呢!”
只要是女人,就喜欢听年轻之类的话,更何况这话是出自爱子之口,丁氏这份喜悦就大了,一个劲的道:“晓风,你也会讨娘的欢心了。”在秦牧的帮助下,把新衣衫穿在身上,脱口赞道:“不冷了!一点也不冷了!”
话里透着一股子喜悦,欣慰,无比自豪的道:“牧哥儿,你比娘能干。来,把你的穿上,看看,是不是俊些。”
秦牧买好衣衫之后,因为要背包裹,也没有穿。回来这么久,没有运动,有些发冷,闻言之下,拿起衣衫进了里屋。
“牧哥儿还害羞呢。”丁氏调侃一句:“还不是娘身上落下来的肉。”
秦牧把身上的破衣烂衫全部脱掉,拿起新衣衫穿上,寒气为这一扫,精神为之一振。系好扣子,略一整理,跺跺脚,走了出去。
“怎么样?合身么?”秦牧问一句。
让秦牧意外的是,丁氏和秦晓风张大了嘴巴打量着秦牧,好象不认识他似的,一句话不说,还一脸的诧异。
“娘,你们这是怎么了?”秦牧不明所以。
“哥,你知道你有多俊么?”秦晓风的声音高亢尖细,仿佛高音喇叭在广播似的。
秦牧大是意外,眉头一挑,问道:“俊?我俊?说笑吧?”
“哥,你等着!”秦晓风甩下一句没头没脑的话,撒丫子就跑走了。
秦牧不解的问道:“晓风,你这是去哪里?”
“哥,我马上就来。”秦晓风的声音远远传来。
秦牧不明所以,只有等着了。不一会儿,急促的脚步声响起,秦晓风端着一个破盆,小跑着过来,把破盆往秦牧面前一递:“哥,你自个儿看。”
朝水盆一望,盆里是清水,水出现一个浓眉大眼,精神瞿烁的小伙子。宽脸膛,高鼻梁,棱角分明,线条清晰,比例匀称,绝对是一个俊小伙。秦牧脱口就要问“这是谁”,马上醒悟过来,这是自己。
来到北宋后,秦牧对自己的长相还真没注意过,洗脸的时候在水里看见过,胡子拉碴,头发篷松,二十四岁的人,看上去象是三四十岁的大叔。而现在的自己,一下子年轻了十岁,不过二十三四岁的样儿。
“佛要金身,人要衣装”这话一点也没有说错。
唯一的缺点就是去罗府时只把胡子胡乱修了下,头发有些散乱,影响形象。呆了呆之后,秦牧叫一声:“我要看看我究竟有多帅!”
“给!”丁氏把破剪刀递在秦牧手里。
“哥,再剪点,再剪点!”秦晓风把盆子往桌上一放,指点起来。
在丁氏和秦晓风的帮助下,秦牧一通修剪。等到修剪好了,把剪刀一放,用水一照,一下子惊呆了,吃惊的看着水盆,自言自语:“这还是我吗?”
“哥,你太俊了!”秦晓风打量着秦牧,尖叫起来。
把他的神态看在眼里,秦牧只觉这很熟悉,绝对是粉丝崇拜偶像才有的神态。
秦晓风说得不错,秦牧真的很帅。头发一束,胡须一剪,姿容俊俏,甚是迷人,又年轻了几岁,更重要的是容光焕发,精神抖搂,自有一股子活力。
“我真帅!”另一时空的资讯发达,秦牧在电视、网luo上见过的帅哥不少,也不得不惊讶于自己的容貌。
说超潘安,赛宋玉,太夸张。不过,要是走到大街上,回头率绝对够高,肯定会引得小女生疯狂尖叫。
秦牧绝对想不到那个被称为“秦傻”的人居然拥有一副傲人的容貌,这是意外之喜。谁不想拥有一副姣好的容貌呢?秦牧惊喜无限,扯起嗓子吼起来:“干坏事有本钱了!”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