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初战(1 / 2)

隋末逐鹿记 梧桐疏影 5380 字 2019-10-08

 极目望去,平坦的大地一望无际地向远方延伸,仿佛就这样,平平顺顺地,一直到天涯尽头。

前面是一片树林,有一队人马来到了树林前。

狗子瞧了瞧天色,现在大概是申时时分吧,不过,北方的冬天一向黑得很早,天边已经有些擦黑,听说在南方,现在的天空还亮得紧,空中也不会刮着这像小刀子一样的西北风,只是,在平原一地土生土长的狗子,不要说南方,连近在咫尺的黄河,也没有看见过。

“下马!”

他举起手,下达了命令,身后的九个弟兄翻身下马,动作整齐划一,狗子满意地点点头,固镇一战之后,在平原整军的时候,他被调到了斥候营担任一个十人队的队长。

“进林!”

最初,他还担心自己当不好这个队长,后来,看见斥候营的营长也不过是猎人出身的萧万全时,他打消了这个顾虑。

长官们都说,在长河营,只要你有本事,就有出头的日子,在队伍中,能者为尊,并不看你的出身,也不论资排辈。

一行人走进树林深处,然后,寻了个稍微空旷的地方,将马系在树上,暂作歇息。

他们这一队人是斥候营的前锋,负责寻找官兵的踪迹,他们负责的这一面,并不在大路上,只是,豆子炕往平原郡这一路,都是一马平川,要走出一条新的路来,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故而,必须面面俱到。

“大栓,小柱子,你们和我一起,去找点水来,其他的弟兄原地休息,小心戒备。”

被叫到的那两人没有多说什么,顾不得仍然疲惫的身子,带上武器和装水的器具懒洋洋地站了起来,随着狗子往林子另一头走去。

虽然,狗子没有当过队长,甚至,从小到大,就从来就没有指挥别人,但是,他知道怎么做才是一个好队长,在固镇的火光中救了他一命的马苏时常出现在他的记忆里,每当想到这一幕,他就悲痛莫名,只要自己像马苏那样做,就是一个好队长吧?

话不多的狗子当上队长后依然话不多,只是,在训练中,他总是做得比自己的下属要多,队里的一些杂事也总是带头去做,从不支使别人,每天晚上,第一个入睡,每天清晨,第一个起床。

训练空隙,大家闲下来的时候,他常把手下的人集中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围在一团,一个接着一个讲自己的经历和故事,虽然,因为这十个人中有投诚的官兵,有来自河南和关中的人,有时候,语言有些不通,不过,说得慢些加上手势比划,大家也还听得懂,短短的几天时间,每个人都学了一些别的地方的方言,队内的气氛非常良好。

一个小团体,最大的忌讳就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心思,各干各的事情,这样,他们永远不会团结在一起,劲也使不到一起去,要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的事情可以做,有共同的话题可以聊,渐渐地,彼此的距离就会被越拉越近,培养出兄弟间的生死感情来。

这样的道理,狗子并不懂,他只是在这样做而已!

大栓是郑州人,今年三十出头了,当兵已经有了好几个年头,从来就没有回过一次家,幸运的是,他仍然活着。

他在许多队伍中都待过,却从来没有待过像长河营这样的队伍,粟米饭管饱,面饼管饱,偶尔,还有肉汤喝,甚至还要发饷银,要知道,就算是在正规部队里,也没有这一说,而且,在军营中,就算是校尉大人也不能开小灶,必须和大家吃一样的伙食,听说,统领大人只要有时间,每天早上都会和弟兄们一起训练,统领大人也吃同样的饭菜,不过,由于没有亲眼见到这一个场景,大栓无法相信。

小柱子只有十六岁,也是投诚的官兵,参军才两个多月,他是本地人,走在路上,被路过的官兵抓了壮丁,糊里糊涂就当上了兵,起初,晚上睡觉的时候,还经常从被窝里哭醒过来,现在,和大家打成了一片,这样的事情就很少发生了。

大家都很照料这个小家伙,狗子对他也特别照顾,不过,他虽然年幼,感情充沛,显得有些软弱,武艺却很好,不但骑术高明,跑得也很快,这是他能进入都是老兵的斥候营的原因,并且,他是本地人,熟知当地的地形,这只小队中不能缺少他。

前面是一片洼地,狗子听到了水声,他抽出腰刀,走在最前面,大栓和小柱子扛着长枪跟在他的身后,枪的两头跳着两个大水罐。

走下洼地,转过一个土坡,一条小溪闪着白光,哗哗啦地从眼前流过。

小柱子笑着向小溪奔去,突然,撞在了停在原地的狗子的身上。

“队长,怎么啦?”

他抬头瞧着狗子,狗子大张着嘴巴,愣愣地瞧着身侧,他跟着狗子的目光望去,在距离他们只有二十来步远的土坡的另一边,十来个士兵手拿取水的器具站在小溪旁,看样子,也是刚刚才走到,他们同样愣愣地瞧着这边。

做斥候最重要的是什么?不是战斗,而是隐藏自己的踪迹,探听敌人的虚实,要是被敌人发现,情况不利的话,千万不要战斗,你们需要的是逃跑,逃跑回来把了解的情报告诉自己的上官,这是高畅在斥候营成立时对全营的讲话。

对高畅,狗子敬若神明,对他的话奉若圣旨,因此,在看见敌人的那一刻,他马上就有了决定。

“小柱子!快跑!”

狗子推了小柱子一把,对方人多势众,自己这三人远远不是对手,只能撒腿逃跑。

“哐当!”

长枪上挑着的水罐掉在了地上,摔得四分五裂,小柱子回过神来,心跳骤然加速,他扛着枪,跟在早就转身奔跑的大栓身后狂奔起来。

“哇!”

敌人也回过神来,发出野兽一般的嚎叫,挥舞着兵器冲了上来。

狗子在转身逃跑之际,已经把那些敌人瞧了个仔细,他们身着简易的皮甲,头上只是扎着布巾,没有戴头盔,要不是他们的号衣上有着官兵的标志,或许会把这群人当作是流寇,不过,狗子知道他们为什么装备得如此轻便和简陋,因为他们和本方一样,都是斥候,作为斥候,并不追求防护力,追求的是速度和方便。

一路狂奔,顺着沟谷土坡,进入树林草丛,古大风的呼吸越来越急促,步履沉重,他回头瞧了瞧自家的手下,那些人更没有用,远远地掉在了后面。

这些家伙,究竟是吃什么长大的,跑得像兔子一样,瞧着狗子的背影消失在树林中之后,古大风不由这般想道,他当然不知道长河营的训练有负重越野长跑这一项,不像官兵的训练,就是举举石锁什么的,不过,他并不担心这几个人会逃脱,他已经通知了后面的斥候大队,他们将会骑上战马追来。

古大风他们这一队有一百来人,他们走在前锋队的前面,负责扫荡沿途,不让敌人得知本方的行踪,不料,却在取水的时候和敌人的斥候不期而遇,要是被这些斥候逃脱,他不会有好果子吃,前锋营的统领张永大人是个铁面无情的家伙。

“解缰,上马!”

远远地,瞧见了担任瞭望哨的同伴,狗子高声狂叫,要知道,对方只是取水的人就有十来个,这证明敌人这一队斥候人数不少,能有这么多人担任斥候,自己这一路所遇见的必定是敌人的主力,这个消息一定要带回去,不容有失。

众人纷纷站起身来,跑到自己的马匹身前,解开缰绳,翻身上马,等所有人都上马后,狗子一声令下,大伙驱马向林子外奔去。

这一耽搁,古大风也就追了上来,他嘴角绽出一丝狞笑,解下背负在肩上的长弓,随即,站稳身子,张弓搭箭。

要知道,这个树林虽然不大,树的间隔也不算紧密,但是,要想在这样的一个树林中打马狂奔,那是不可能的事情,骑在马上的速度,其实还比不上奔跑的速度,只不过,狗子他们也不可能丢下战马,不然,一旦出林,那两条腿怎么能跑,也比不上四条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