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县太爷有请(2 / 2)

“对呀,赶紧的吧,县太爷正等着呢!”

说着,赵捕快又上了马,调转马头回了县衙。

“走吧,”魏良把工头叫过来,仔细的吩咐了一遍,然后和胜男一起往县城赶。

“恩,你猜杨知县为什么叫咱们两个呢?”

胜男骑着悍马,慢悠悠地和走着的魏良说话,叫自己还勉强说得过去,她虽然是个不起眼的小捕快,可大小也是公门中人呀。可叫魏良就有点蹊跷,即使他经常帮忙破案,严格算起来并不是衙门里的人,叫他就是为了什么呢?!

“不知道,”魏良就是怕杨知县误会什么,所以这段时间他一直没有去县衙。

猜测间,两个人回到县衙。来到县衙后,已经是下午,杨知县刚刚把县里所以的账务整理了一边,正端着茶杯喝茶,一听他们两个来了,便忙叫进来。

“小的李胜男拜见县尊!”

“学生魏良拜见大人!”

魏良和胜男见杨知县没有穿官服,一副很居家的装扮,心里的疑惑更大。

“呵呵,这里不是大堂,没有这么多的繁文缛节,”杨知县见他们行完全礼,然后才笑着说道。

切,说得轻巧,受了我们的大礼,才说这话。

胜男和魏良心里皆鄙视道。

“李捕快,本县听说李家乃梅水镇的缁衣世家,代代为捕头,而且熟悉大明律和刑讯诉讼,本县有个问题想问问你。”

“大人请讲,小的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很好,”杨知县从书案上抽出一个卷宗,指着几张供词说道:“是关于南山匪案。邱老大等几名悍匪,聚集南山数年之久,为祸乡邻,如果按大明律,该当何罪呀?”

“大明律第四零九条规定,‘凡强盗已行,而不得财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但得财者,不分首徒,皆斩。’邱老大占据南山达数年之久,所得财物不计其数,按律当斩。其手下,同罪!”

胜男这几年的大明律不是白看的,不能倒背如流,正着背还是可以的。

“恩,很好,”杨知县微微点头,他沉吟一会儿,又问道:“马六呢?他又该当何罪?”

“马六?”胜男悄悄抬眼看了看杨知县,心里一动,“要根据马六的身份定罪!”

“哦,为何?”

“按大明律,如果马六是强盗安穴在县衙的同党,那么他也是强盗,当斩;如果他仅是强盗在城中的窝主,那么按律‘凡强盗窝主,造意,身难不行,但分赃者,斩。若不行,又不分赃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具体该如何给马六定罪,还要看他究竟是强盗同党,还是窝主!”

胜男把皮球踢给了杨知县,这罪名可大可小,就看杨知县是想杀想放了。

“呵呵,很好,李捕快,你果然很不错,”杨知县突然笑了起来,他手指轻轻扣着桌面,“恩,本县知道了,你下去吧!”

“遵命,大人!”

胜男躬身施礼,看了魏良一眼,给了他一个小心的眼神,便下去了。

“大人,不知您传学生至此,有何训示?”

魏良见杨知县沉默无言,一味喝茶,便拱手问道。

“嘭!”杨知县把手里的茶杯一顿,脸色阴沉的问道:“大胆魏良,你可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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