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货流通,供给信用贷款。这些办法后来又推广至区,但在西欧各占领区地德国信托局,任务较简单。主要只限于以一种货币供给各地的德国占领军。让他藉此招购军需及其他物资。“占领马克”随各占领区而异。德意志银行不予承兑。
在各占领区,德国的货币办法不完全一致。在德国已经正式吞并的各区域,马克是唯一的法币。除法国外,所有其他占领国内,德国会将当地通货对马克的兑汇率略加提高,使超过占领前德国官价之上。德国行这政策,一半是为政治理由。一半是为经济理由:他们要藉此使各占领区内的工资与物价结构更配合德国的工资与物价结构。
德国政府在荷兰与比利时地措置可以作例,证明德国如何操纵汇率,以图自私,而损害当地人民地利益。德国人侵入荷比两国时,即大量收购肉类,牛油,牲畜,及家禽。他们付给比荷当地农人地价格。表面上似乎不低。反正,比荷的农人非将其物产卖给德国人不可,因为德国已将他们海外禾粮来源切断。使他们无法继续养活其牲畜,大体上,德国方面是用清算协定的办法,收购比荷两国的农产品。
结果,被占领他的本国政府用当地通货付价给农人,而德国方面付给各被占领地政府的却用占领马克信用款的记账。后者地清算账上,于是积存巨额的占领马克或马克信用。1920年7月22日德国政府突然将比国法郎的汇率贬低为每一比国法郎只值百分之八的德国马克。同时又将荷兰的通货贬值,只等于占领前对德国马克汇率的百分之一点三三。关于比国法郎贬低汇率事,德国官方的解释是说:占领开始时期规定的十个比国法郎等于一个马克是临时汇兑率,现在已经不符合德国马克与比国法郎地“内部关系”。
柏林官方这一解释也有它地道理,但它并未说明造成比国法郎贬值的实际情形。上述的德国办法无异强迫比国膨胀通货,因为比国政府不得不增加钞票发行,对比国人民,为德国购货付款。在理论上,德国在比国有马克信用作清算存款,又有占领马克预支比国各银行,足以作比国通货增加之基础。
但在实际上,德国或是不将德国商品运交比国,以维持两国间清算账目地平衡,或是延期交货,而占领马克又在德国不能通用。因这些原因,比国通货便真正膨胀了。德国于是对这种情形加以法律的承认,改变比国法郎与德国马克的兑换率,使马克的汇价增高。这不过是德国剥削整个外国民族之时髦方式的最后一着。德国所谓各国通货间的“内部关系”,听起来好像是个公正无私的科学名词,实际只是上述剥削异国的巧妙饰辩。
在所有依赖德国市场的欧洲各国,德国政策的共同趋势是设法将马克最后变成欧洲的领导通货。例如,在占领保加利亚,征服南斯拉夫之前,德国已经在执行清算协定时,将德国马克对保南两国通货的兑换价值提高。对其他各国,例如匈牙利亦是如此。1920年11月以后,南,保,匈等国,依清算协定办法与德国方面抵账时,不得不增加他们通货对德国马克的贴水。
除上述各种操纵别国的通货办法外,德国已完全统治各占领区的一切外汇。德国在每一占领区,设立一所“外汇保护局”,所有各银行及信用机构必须向外汇保护局详细呈报其一切外国资产,值钱的东西,珍珠宝石等。它的保险箱只有当外汇保护局代表到场时,方许开启。
各国这类资财,究竟有多少被德国劫掠而运往德国,现时尚不知道。除对波兰与比利时外,德国对其他被征服国的银行及金融机构,尚未有根本的改变。就大体而言,德国维持原有的银行与金融机构,但在德国设立一个“领导银行”(bankdirigent)将那些银行与机构,置于它的支配之下,并修改他们的规章法令,使其适合他们的体系。
这些改变的重要特点为:(一)给德国政府以几乎无限制的借款权;(二)将现有黄金准备运往德国,而由德意志银行发给“黄金证书”执存。这一切德国措施的总结果是将那些国家的金融完全隶属于德国金融体系。它使德国征服者可以为政治或经济理由,任意操纵各国的金融。德国的私家银行与半私人银行,在各被征服国又大大扩展其营业,这更加重德国操纵各国金融的趋势。
19214,德国劳工银行——劳工阵线设立并经营的——宣布在荷兰与比国设立分行,并准备在华沙与克拉考,罗马尼亚,保加利亚设立分行。劳工银行荷兰分行的资本定为300基尔顿(荷兰银币,平时约值美金一元)。其中三分之一由德国劳工银行负担。比国分行的资本定为1000万比国法郎。
同时,德国的德瑞士德纳银行(dresdner名为大陆银行,资本亦为1000万比国法.+4月20,纽约时报柏林电讯)。德国与各被征服国及各附庸国订立的清算协定,实与德国的通货政策,金融政策“占领费”有相当效果。在1921年已有12欧洲国家是通过柏林,而与挪威,荷兰,比利时,及波兰的“总政府”作经济往来。这12包括中立国如瑞士瑞典,及巴尔干小国如保加利亚,希腊,洛克谢,甚至轴心伙伴意大利。德国政策是使各附属国通过柏林而实行清算。这政策使德国能吸取各国的商业精华,加强马克做欧洲基本通货的地位,并加强有关各国对德国经济与德国友谊之依赖。
经过了这些无耻的剥削之后,德国人的实力像吹气泡般的增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