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幻觉(2 / 2)

“牛郎,吴雪雯获得市作文比赛一等奖呢”

陶明一把搂住金牛郎的肩膀。

“嗯”金牛郎点头应了一声。

“再帮我写封情书,我请你吃冰淇淋”

陶明看了眼不上心的金牛郎,用劲摇了摇。

“我去,应该买黄月英,然后再招募诸葛亮,这样钱省下来,再招募赵云,打个孙权还不打孙子一样!”

金牛郎恍如惊醒一般,一把挣脱陶明的双臂,向旁边深巷中跑去。

陶明一路追到网吧,“奇怪,人呢”

五分钟后小巷里。

此时,金牛郎正一脸生无可恋的被堵在巷子里。

“这个月的糖果你还没上贡呢”

俏丽的少女双手一横,直接拦下了金牛郎。

“一年才十二颗糖果你都办不到?也好意思写情书给我?”

吴雪雯从金牛郎的兜中摸出一根阿尔卑斯,拨开糖纸收集起来,然后将棒棒糖放入口中。

“那是我替别人写的,你不看署名吗?”

金牛郎看着小太妹作风的吴雪雯,有些无奈。

“他们教你这么写吗?逐字逐句的教?”

吴雪雯盯着金牛郎。

“咳,那到没有,虽然不如你,但文采,多少还是有点,他们都是满意的”

金牛郎有些自得。

“所以那些肉麻恶心的话,还不是你写给我的!”

吴雪雯白了一眼,推了金牛郎一把:“挡道了”

“你得听我解释,情书有情书的文风,我”金牛郎跟了上去。

“看似华丽,吞吞吐吐,全篇连个喜欢都没有,矫揉造作”

金牛郎嘴巴一张,却又不知道说些什么。

“哼,你懂个屁,只敢写情书的少年,就要这样似云非雨,不能太露骨,不然他们怎么会满意,写太直白了,他们会羞耻的”

金牛郎还是努力辩驳了一下,写手最重要是什么,满足客户。

取悦读者的那叫作者。

“还不如蓝毛冷少,虽然又恶心又变态,至少不要脸,啥话都说得出”

“你说那个无病呻吟的非主流?叛逆,颓废!我都分不清他是男是女了”

“人家那叫态度,你嫉妒他长的比你俊”

“雯雯,你这样会失去我的”

“那太好了,起开,哀家乏了,你跪安吧”

两年后!

“雯雯,我觉得我恋爱了”

“对象是谁啊?”

半个小时。

“所以对象是谁啊?金牛郎”

“咳咳,我还没追到手呢,到时候通知你”

十年后!

“好巧啊”伊人巧笑倩兮。

“巧吗?我特意来找你的”

金牛郎抿了一口咖啡,滋润干涩的嗓子!

“那你找我啥事啊?”

“我,咳咳,我。。。。。有件事我一直很想对你说。。。。。。”

五十年后!

“幸好,先走的人,是我”

憔悴苍老的金牛郎看着床前的雪雯,银丝爬上发梢,打理的一丝不苟,脸盘干瘦,不再丰润泛着光,就连两眼也浑浊了。

“你还是这么美!”金牛郎张着没牙的嘴,笑呵呵的看着眼前佝偻的老妇人。

老妇人眉头一皱:“傻瓜,这么多年了,竟然还没看出来”

时光仿佛在她身上倒流,银丝逐渐变黑,佝偻的身躯逐渐挺拔,丰润,如二八少女一般。

那张干瘦的脸庞逐渐饱满泛着光泽,变成第一次心脏悸动的模样!

金牛郎苍老虚弱的脸庞,逐渐拉扯出巨大的变化,那是震惊,是惊恐!

一双手死死捂住胸口,妄想按下不受控制的心跳。

“你个糟老头,一辈子了,都这么胆小,这可不是真正的你!”

吴雪雯秀手一张,重重的拍向快被吓死的金牛郎额头。

二八妙龄的吴雪雯,身形再次发生变化,变得玲珑魅惑,身材火爆异常,一双可爱的狐耳衬的面容愈发精致。

“小狐狸!”

紫色的光茧中,金牛郎瞪大双眼,一缕缕神光在双目中闪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