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民众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1 / 2)

 转眼旧。年就过去了,这一年生了许多事情,很多都会决定中国以后一百年的走向,有些事情与原本的时空生了变化了,袁世凯的北洋军在漂州兵变之后遭到了相当大的削弱,实力不足历史同期的七成,虽然还是中国屈一指的势力,但是已经无法依靠这种实力平定南方,在这种实力的对比下,双方的和谈的结果也就不难预料,袁世凯接受大总统的职位,清朝政府净身出户,中国采用邦联制,各省拥有相当大的自主权。可以拥有除外交权,对外宣战权之外的一切权力。

新民国与旧民国相比,更加具有协调性。各省处于一种暂时性的平衡之中,但是这种平衡随时可能会被打破。而有些省份的横征暴敛。穷兵默武更加剧了这种趋势。

广东,虽然是寒冷的一月份,但是广东的天气还是很温暖,革命军政府上台之后,宣布除了正税之外不再加税。同时补清朝历年积欠的薪水。一时间人们都知道了军政府的好处。也知道了清朝的**。一心一意的跟军政府干。

除了广东之外,其他南方各省也差不多的气象,民国蓬出勃勃生机,于清朝的末代景象形成强烈的对比,清朝再也不是一个值得百姓称道的朝代,那些哭天抢地的遗老遗少。不过是泛起的陈渣,注定要消失在历史长河的。

然而在张斩看来,南方这种繁荣是没有基础的繁荣,这些省份革命虽然彻底,打破了清王朝的统制,但是距离建立了一个新的稳定繁荣的社会,这些革命党人还没有一点经验,所做的事情竟然是把清朝官吏请回来。这本身就是一种灾难

比如广东,在辛亥革命**到来的时候。革命党人在广东动了数量巨大的民军。这些民军,用胡汉民的话说,以“赤贫农民与其失业而流为土匪者为基本队”其人数曾达到十五万人,如果算上那些没有在军政府领取军饷而未列入统计的兵匪难分的队伍,人数还要扩充几倍。

民军的广泛动,使乡村的士伸在革命**中普遍受到冲击,当其冲的就是公局、城镇乡议事会、董事会这类机构。例如,顺德县乐从镇公局曾经积极协助官府辑拿革命党人和绿林好汉,洲年。月初,几百名民军开到乐从,“向团保局驻扎,遍树党旗,各局伸逃去无踪

自反正以后,从前士伸。即多遭盗贼蹂躏,逃亡殆尽;其未遭挫折者,亦以亡清头衔,不足以慑服乡里,且鉴前车,不复敢挺身任事。于是地方办事机关。扫灭净尽。

在没有夺取政权之前,革命党人在进行反清斗争时主要考虑的是如何夺取政权,革命党的理论在啦年已初步形成,他曾设想收复各地后,“则以军政府约地方自治。地方有人任之。则受军政府节制;无则由军政府简人任之”

孙中山在慨年主持制定的《同盟会革命方略》中,关于革命时期之地方政权,规定了每县设立一个,“安民幕”有局长一人、局员旧人、顾问,队,“局员择营中人或地方神士。顾问员皆以地方伸士充之。”对县以下地区则没有提及?

对珠江三角洲那些近百万人的大县,这种“安民局”的设计未免脱离实际。从现有资料看,广东军政府成立后各县并没有普遍建立这种”安民局”。

革命党在乡村原有的权力机构没有自己的人,他们所能联络的。既,不是掌握权力的士仲,又不是占人数最多的农民,只是乡村的一些边缘群体如会党、绿林。

当革命**到来时,这些人可以在短期内纠合人数众多的武装。造成很大声势,但不可能帮助革命党把影响真正深入到乡村。当革命**过后,广东军政府由于军饷无着,加上各界居民的压力,不得不大规模地解散民军,这些民军不少重新流落为匪。于是整个广东的乡村地区更处于动乱之中。

当时多数县长是同盟会员;广东呐多个县,每年平均更换县长三次,可见,广东军政府对县一级尚能控制。但县以下广大的乡村地区,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广东军政府共行了约函o万元没有准备金的纸币。以广东丑口余万人口。辛亥前后每年的外资总值接近乙海关两”沏万元的纸币应该不算很多。但纸币流通十分困难,重耍原因是乡村地区拒用,结果纸币都集中到省城,造成低折。

为了让统治力落实到乡村基层,广东军政府曾在全省实行大规模的”清乡。”但是,这种努力也没有取得成功。维持纸币和清乡的失败,很大程度是因为革命党人在乡村地区没有社会基础,也没有受他们控制的基层权力机构。

革命党人不是完全没有意识到这点,他们曾计划在清乡的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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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丑饬各属办理乡治,井在各具出,赏各乡界址,然后捌;中人望所归之人,谕充乡长、乡董。以谋一乡之治理,乡人均受其约束不过,革命党人所设想的乡治,一直到二次革命失败也无进展,各地基层权力机构的恢复与重建,是在政府无力监管和控制的情况下进行的。

尽管广东军政府颁布的法规有时也假定省以下分为县、区、乡。但广东各地县以下的基层权力机构实际上是“警署或区乡办事所或团局。”有不少资料可以反映。例如,在南海县九江镇的地方权力机构是“九江镇同安保卫团局”人们仍称之为“公局”。

辛亥革命使原有的乡村基层权力机构受到破坏,但是,县以下地区的治安、公益、教育等事务需要有机构管理。而乡村地区的各类实力人物。也会在省、县两级政府无力对县以下地区实行有效控制的情况下,利用政府颁布的各种法令,掌握地方的实权,为自己、家族和团体谋取最大的利益。在辛亥革命开始退潮的时候,各个乡村地区的机构以不同方式恢复与重建。

在很多情况下。原来的士仲卷土重来,又控制了基层权力机构。例如。清末广东诺议局议员刘鳗海,顺德县逢简乡人,“在乡局办事多年被视为“仲界之屠伯”。辛亥革命**时逃到香港,房屋也被农民和绿林好汉烧毁,但旧口年又被委以参与清乡的重任;旧口年初,刘出面“办理三十六乡各处清乡及各处清乡善后团防警察事宜”团长“皆三十六乡之旧伸口年夏,南海县长在清乡时”按日接见县属各司乡局董,藉征政见”可见在南海县旧日的基层权力机构不少已恢复或重建,其地位也得到县长的承认。

除了旧日的仲士之外,参加过革命党或充当过民军军官的某些人物,回到乡村地区。则成为新的士仲。州辞,总接靖处的公文提到,“近查遣散民军官长、士兵,回籍以后。间有持功牌执照,自居乡仲特地申明退伍军人要当乡伸需经过县长选委。

同年初,在阳江县有“匪。千余到各店铺打单注:“打单”即写信勒索。,“间或列队出行。俱荷新式洋枪,行前者喇叭铜鼓,手持五色国旗”。从报道的描述看,这支队伍当也是民军,建立了自封的基层权力机构。有些地方,原来的士仲与这些新产生的乡村实力人物为争夺基层权力机构的控制权进行较量。